湛江卷烟厂除尘系统搬迁改造项目(施工及配套服务)-设计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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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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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编号:0724-2420ZJ980497
项目名称:湛江卷烟厂除尘系统搬迁改造项目(施工及配套服务)-设计服务项目
涉及包号:/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11日
项目名称:湛江卷烟厂除尘系统搬迁改造项目(施工及配套服务)-设计服务项目
涉及包号:/01
湛江卷烟厂除尘系统搬迁改造项目(施工及配套服务)-设计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1-440802-04-01-604741 | |||||
投资项目名称 | 湛江卷烟厂除尘系统搬迁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湛江卷烟厂除尘系统搬迁改造项目(施工及配套服务)-设计服务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湛江卷烟厂除尘系统搬迁改造项目(施工及配套服务)-设计服务项目 | |||||
公示名称 | 湛江卷烟厂除尘系统搬迁改造项目(施工及配套服务)-设计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5月8日 | |||||
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益盛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标得分18.96分,商务标得分45.00分,经济标得分26.80分,综合得分90.76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技术标得分17.48分,商务标得分45.00分,经济标得分26.99分,综合得分89.47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标得分10.60分,商务标得分29.00分,经济标得分24.40分,综合得分64.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郑州益盛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560000.00元(人民币) | |||||
质量承诺 | 质量标准根据中国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 工期 | 95个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郭正鹏 | 资质资格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S184101927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专业甲级,A141030018 | ||||
业绩情况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566400.00元(人民币) | |||||
质量承诺 | 质量标准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 工期 | 100个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徐毅 | 资质资格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S995100527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轻纺行业(轻工工程)甲级,A151004909-6/6 | ||||
业绩情况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人民币) | |||||
质量承诺 | 质量标准根据中国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 工期 | 100个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张天中 | 资质资格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S015300333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制糖工程)专业甲级,A153001697-6/5 | ||||
业绩情况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横路186号8-16楼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陆文骏 | 联系电话 | 0759-3581116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湛江市赤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9-3587665 | |||
联系地址 | 湛江市赤坎区海北路18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5月11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5月14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详见附件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