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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项目财务决算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项目财务决算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LHZC(JZCS)2024-015号 
    项目名称: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项目财务决算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高限价(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项目财务决算 
   数量:4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项目财务决算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按照要求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指定地点,供应商无需到场。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 址:库尔勒新华路46号上林苑高层6号楼4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元通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艾尚酒店八楼新疆元通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信息:
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项目财务决算5.7.pdf
409.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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