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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联网服务院内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联网服务院内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采购单位: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名称: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联网服务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4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枣庄市妇幼保健院纳入投标黑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需求:
根据《全省公安消防部队“智慧消防”建设总体方案》,提供设备连接网络到城市远程监控系统,负责维护、维修设备。
四、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3日17:00,议价会时间另行通知。
五、所需纸质版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带身份证复印件,下同);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网站),查询日期为自采购信息公开发布之日起;
5、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资格及授权链证明;
6、投标产品信息册。
注意:纸质版材料随报价单送至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采购办公室,纸质版材料请准备一式两份。(地址: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C2区11楼1108房间)。
如对本公告提出询问,请联系枣庄市妇幼保健院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632-3715266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办公室
2024年4月21日



附件:首次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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