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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林科学院城市公共交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合同编号:N5101012024000143-1
二、合同名称:城市公共交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0143
四、项目名称:城市公共交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农林科学院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公平农科路20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成都长运彭州锦城运业有限公司
地址:彭州天彭镇西大街40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成都市农林科学院城市公共交通服务 1(项) ¥695,520.00 ¥695,520.00 (一)基本运行线路要求
客运服务方须满足采购人规划的行程、运行路线、指定停靠点及到达各站点时间要求:
1、行程:每天成都市区至温江区农科路200号成都市农林科学院院区,往返100公里以内;
2、线路:共有三条线路,每条线路停靠点及停靠时点详见交通车各线路及站点乘车时间表。
(二)对服务车辆要求★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确定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3台车辆并提供车牌号及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服务车辆要求:投入运营时车龄在6年以内且行驶总里程低于18万公里的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行驶里程表照片等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车辆运营手续齐全,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不低于县际包车客运;具有运营车辆的各种保险,保险包含保障乘客的相关保险。(拟提供服务的3台车辆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
1.1拟服务车辆与最终实际服务车辆应一致,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到供应商处实地查验最终实际服务车辆。如查验中发现最终实际服务车辆存在车况不良等安全隐患,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相同车型车辆,更换车辆仍然不能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 班车空调根据天气开放,定期做清扫清洁;所有班车内部的座套、头套、窗帘、地板每月至少清洗一次;并确保以上物品能够正常使用。
3. 车容车貌完好,车辆外观、内室(座椅、座套、车窗等设施)完好、整洁。
4. 供应商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提供服务所使用的车辆进行及时的保养及维修,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和技术状态良好。
(三)对随承运车辆驾驶员的要求
1.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证,年龄在55岁以内,驾龄在5年以上,身体健康,统一着装上岗;
2.服务态度良好,周到服务,有问必答,无拒客、甩客及与乘客争吵现象;
3.根据采购人的调派,按规定路线、规定站点、规定时间发车并行驶,未经采购人应允不得擅自增减站点,不得擅自改变行车线路和时间;
4.按采购人规定检查乘车人员职工卡。
5.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应管理要求。6. 随承运车辆驾驶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于供应商,人员劳动报酬和其他劳务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定期评定
1、甲方将组织员工代表每月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评定,并作书面报告,并由乙方代表签收。该书面报告应对乙方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的所有服务的质量进行评定,如有必要可加上有关意见和情况。
2、每月考核一次且每次考核在80分(含80分)-90分为合格,90分(含90分)-95分为良好,95分(含95分)为优秀,80分以下为不合格,三次及以上不合格记录将被本单位列为不良供应商名单。
(五)处罚细则
1.无故未按规定、及时执行采购人调用车辆的,每发生1次,扣罚200元/次。并承担采购人单位职工采用其他交通工具而产生的合理的交通费用。
2.车辆中途故障或违章,造成职工不能正常乘车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为职工提供其他乘车途径的,职工有权乘坐出租车到达目的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运供应商承担,同时每发生一次,扣罚200元。
3.未按规定路线及站点行驶,随意增、减站点的,扣罚100元/次。
4.正常情况下,供应商提供的车辆最少需提前10分钟在始发站候车,如车辆无故未正点发车,罚200元/次违约金,并承担采购人单位职工采用其他交通工具而产生的合理的交通费用。
5.因供应商驾驶员服务态度等原因引起投诉,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扣罚50-200元。
6.如果因供应商责任出现交通事故造成采购人单位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除了按照相关法规政策执行之外,另外扣除该车当月租金之50%作为职工补偿费用。
供应商的代表将负责上述评定活动的定期进行,并对评定报告存档保留, 并按采购人代表的评定意见对车辆服务加以改进和提高
★(六)其他服务要求:
1、每条交通车线路在100公里范围内,接受采购人更改和调整线路;
2、服务年度内提供不少于24次或不低于2400公里的行程免费服务;
3、如果采购人因大型活动或会务需要,乘车人员增加,采购人提前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提供45座及以上客车,以满足采购人临时服务需求;
4、供应商自行办理《交通车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和高速公路ETC;
注:以上四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合同金额: 695,52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伍仟伍佰贰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29日至2025年04月28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路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成都市农林科学院
2024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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