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盘锦市浑河(盘山县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招标公告

盘锦市浑河(盘山县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盘锦市浑河(盘山县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1-17 至 2023-11-24
撰写单位: 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撰写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盘锦市浑河(盘山县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市浑河(盘山县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122-00131
项目名称:盘锦市浑河(盘山县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9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2)履约地点:盘锦市盘山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4)工程主要内容(项目建议书批复内容):项目主要为确保盘锦市城市安全为主线,在现有防洪工程的基础上,加固堤防、加固穿堤建筑物、治理险工险段,建设防洪提升信息化系统,进一步提升和完善盘锦市防洪工程体系。本工程主要建设任务为浑河右岸,范围为外辽河 (S312公路桥上游1656m)至盘山大洼界,堤长9.156Km,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针对堤防加固,对穿堤建筑物、堤顶道路、原有坡面防护等工程进行改建。主要工程量为土方 1251291立方米;沥青路面71206平方米; 路缘石18495米; 绿滨垫13025 立方米;固滨笼2035立方米;土工布35954平方米;砂砾石10cm厚垫层3392立方米等工程等;
(5)技术服务范围:本工程前期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包含可研前置件)的编制工作;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深度要求;
1、标准要求
1.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1.2按照行业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研究分析;
1.3根据研究的实际情况,适当参考国内外的成功经验;
1.4报告内容全面、准确,研究方法严谨,数据可靠;
1.5报告的结论明确、具有说服力。
    2、规范要求
2.1报告应具有逻辑性和连贯性,每一部分之间的关系清晰;
2.2报告应包含必要的表格、图表、图片等说明材料;
2.3报告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和符号应该明确;
2.4报告中所有数据、信息来源应该清晰标注;
2.5报告的格式和版面应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
    3、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3.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 2023年3月23日印发)
3.2、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注:以上文件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7)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包括勘察、测量、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报告编制服务的劳务费以及相关伴随服务、聘请专家、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技术服务费及后续的技术服务费、设备费、交通、通讯、保险、管理费、验收费、利润、税金及后续技术指导等所有有关的成本、费用的总和。除本合同价款外,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另付其他任何费用。
2.保密要求:要求供应商对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因工作需要而查阅的有关合同中的有关商务信息进行保密。涉密人员范围:所有参加此项目的人员。 涉密责任:对违反上述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3.项目区规划设计要求:要求编制单位深入实地,结合实际统筹规划,设计内容要符合项目区建设实际需要,应避免措施单一或单项措施投入过大。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符合当年行业内相关规定,按照相关行业建设标准要求,科学合理编制防洪治理内容,并应达到初步设计的深度。
5.成果要求:提供报告、图纸等成果文件3份及电子文档。
(8)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标准执行, 满足采购人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由采购人执行,同时签订“履约验收书”。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标准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应含水利专业) 并且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水利水电);(2)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并且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3)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7日 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县分中心(盘锦市盘山县府北大街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开标时,供应商可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山县农业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盘山县府北大街9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55244247@qq.com
开户行: 盘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支行
账户名称: 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
账号: 5951120101082994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