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四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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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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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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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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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名称: | 河北省衡水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四标段)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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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0000782J00352001001 | ||||||||||||||||||||||||||||||||||||||||
招标内容: | |||||||||||||||||||||||||||||||||||||||||
河北省衡水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四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衡水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已由衡水市行政审批局以衡行审投资管理【2024】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气象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气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省衡水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四标段) 2、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工期: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完成。 5、质量标准:合格。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需持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仅面向小微企业。 3.1.2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9 09:00至2024-05-0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index)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inde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index)”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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