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宁乡市历经铺街道2024年度、2025年度人居环境整治(拆违、控违、拆广告)等专项整治劳务派遣定点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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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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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为宁乡市历经铺街道2024年度、2025年度人居环境整治(拆违、控违、拆广告)等专项整治劳务派遣定点采购项目,两年预算总金额136.2万元,每年68.1万元,具体工作量按实结算。主要是对宁乡市历经铺街道人居环境整治和卫生维护范围需要的吊车、运输车、切割机、挖机、洒水车等设备的租赁和聘请劳务采购。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省、市、地区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一、服务内容
清运垃圾堆物;拆除非法、破损广告牌;清除非法堆物;拆除违章建筑;清除主次干道两边菜土;铲除背街小巷及非物业小区“牛皮廯”;配合环卫清洗历经铺街道范围内路面、果皮箱及墙壁,清洁绿化带及各背街小巷的保洁工作等。
二、项目清单(单年度)
注:项目清单中数量仅供参考,具体结算按实际工作量×单价。
三、工作时间要求:
1、实行8小时工作制。
2、遇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随时按采购人要求调整时间。
四、设备租赁质量要求
1、设备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按项目清单中的类别、规格提供相应的设备租赁服务。
(2)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4)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1)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安排人员将设备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
(2)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4)在服务期限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
3、其他要求
(1)所到场设备由成交供应商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设备规格必须标识清晰,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所规定设备型号进行调配,该到场设备相关随身工具及物品由中标单位负责。
(2)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设备保管,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2024年6月到2026年5月,共计两年。
2、服务地点: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质量标准
1、清运垃圾堆物标准:
全面清理道路两侧和小区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垃圾堆物。做到无砖头瓦块,无杂物、无白色污染等,在可视范围内,不能出现暴露垃圾和污物。运输清除的垃圾倒入指定倾倒点或附近密闭式垃圾站内。遇有重大活动和上级领导视察、检查时,必须在时限内完成指定工作。
2、拆除非法、破损广告牌标准
对全区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超出批准期限的和存在安全隐患及破损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整治,没有办理户外广告设置手续的全部拆除。
3、拆除违章建筑标准
对全域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或超出批准范围的违章建筑经城管历经铺中队按程序执行后全部拆除。
4、文明创建要求的部分内容标准
按文明创建要求,清除主次干道两边菜土,针对实际情况对清除的部分菜土需覆绿;彻底铲除背街小巷及非物业小区的“牛皮廯”,对油漆“牛皮廯”的清除需做到恢复到与主体颜色相匹配。
5、配合环卫作业
遇有重大活动和上级领导视察、检查时配合环卫清洗历经铺街道范围内路面、果皮箱及墙壁,清洁绿化带及各背街小巷等。
二、人员配备要求
1、中标人应保证对劳务服务人员进行相关专业业务培训以及职业道德、相关劳动政策及法律法规、安全服务的培训,使劳务服务人员能够顺利上岗。
2、现场施工成交供应商所有人员必须着装整齐,穿着统一标志反光背心,配戴安全帽,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3、所派劳务人员年龄均满18周岁以上(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有健康证,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指挥,听从安排,安全操作,文明施工。
4、施工现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进行监督管理,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管理人员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并及时向采购人汇报现场情况。
5、成交供应商应该与其所派劳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劳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成交供应商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完全承担。
6、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及相关措施,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任何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与采购单位无关,成交供应商负责全权处理事故并承担全部费用,并且自愿放弃对采购单位提起任何索赔及法律责任之追究。
7、接到分派任务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现场,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应急处突任务应当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人员、设备到达指定现场。如果没有及时赶到或是无法赶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考核标准
考核运用说明:本项目采用百分制对成交单位进行季度考核评价,季度评分≥90分,按实际工作量×投标单价进行结算;80分≤季度评分<90分,按实际工作量×投标单价进行结算×0.9进行结算;70分≤季度评分<80分,按实际工作量×投标单价进行结算×0.8进行结算;季度评分<70分,按实际工作量×投标单价进行结算×0.7进行结算;连续两季度评分低于70分按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处理,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六、验收标准:
1、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取分期(次)/分项验收;
2、本项目采用自行组织验收方式;
3、街道主体责任范围内道路两侧无乱堆乱放;背街小巷干干净净,无白色垃圾及堆物;辖区内大件垃圾、建筑垃圾无明显堆放;非物业小区无“牛皮廯”;主次干道两侧无菜土;辖区内非法、破损广告牌得到有效控制。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价,报价包含本项目确定需聘请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人员培训费用、人员伙食费用、机械器具材料费用、管理费、税金等全部费用之和,不得另行计取其他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本项目成交后3天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安排人员进场开展本项目的相关工作,及时保证本项目的正常运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
3、供应商成交后必须在宁乡城区范围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并及时委派负责人(本项目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以便及时、妥善沟通和处理劳务服务人员的各项事务,协助采购人的相关工作。应对突发或特殊应急情况时应15分钟内到场。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成交供应商的工作实际情况以及遇突发或特殊情况,采购人有权对其所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进行调整,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整安排。
5、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影响承包范围内的正常秩序。
6、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情况随时监督,对服务不满意的地方提出整改。
7、成交供应商不按照合同要求工作,不符合采购人规定,采购人有权提出异议甚至终止合同。如此,成交供应商可则顺延至第二名,第二名不合格,可顺延至第三名。
8、供应商应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请自行联系采购人,有关费用自理,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9、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已包含在预算中,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为宁乡市历经铺街道2024年度、2025年度人居环境整治(拆违、控违、拆广告)等专项整治劳务派遣定点采购项目,两年预算总金额136.2万元,每年68.1万元,具体工作量按实结算。主要是对宁乡市历经铺街道人居环境整治和卫生维护范围需要的吊车、运输车、切割机、挖机、洒水车等设备的租赁和聘请劳务采购。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省、市、地区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一、服务内容
清运垃圾堆物;拆除非法、破损广告牌;清除非法堆物;拆除违章建筑;清除主次干道两边菜土;铲除背街小巷及非物业小区“牛皮廯”;配合环卫清洗历经铺街道范围内路面、果皮箱及墙壁,清洁绿化带及各背街小巷的保洁工作等。
二、项目清单(单年度)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总价 |
1 | 计时工 | 工日 | 240 | 400 | 96000 |
2 | 新型环保车 | 台班 | 1200 | 60 | 72000 |
3 | 三轮车 | 台班 | 260 | 120 | 31200 |
4 | 拖拉机 | 台班 | 500 | 80 | 40000 |
5 | 金刚车 | 台班 | 1000 | 60 | 60000 |
6 | QY20切割机 | 台班 | 800 | 50 | 40000 |
7 | 切割机 | 台班 | 220 | 80 | 17600 |
8 | 12吨吊车 | 工时 | 1800 | 20 | 36000 |
9 | 30吨吊车 | 台班 | 2500 | 20 | 50000 |
10 | 氧割设备 | 台班 | 240 | 80 | 28800 |
11 | 平板拖车运输机械设备 | 台班 | 1100 | 10 | 11000 |
12 | 120型挖机 | 台班 | 1400 | 10 | 14000 |
13 | 230型挖机 | 台班 | 2800 | 10 | 28000 |
14 | 手工风炮机 | 台班 | 500 | 40 | 20400 |
15 | 30型铲车 | 台班 | 2000 | 20 | 40000 |
16 | 50型铲车 | 台班 | 2400 | 10 | 24000 |
17 | 15吨洒水车 | 台班 | 1600 | 20 | 32000 |
18 | 10吨洒水车 | 台班 | 1400 | 20 | 28000 |
19 | 背包式打草机 | 台班 | 320 | 20 | 6400 |
20 | SF120除草机 | 台班 | 280 | 20 | 5600 |
| | | | | 681000 |
注:项目清单中数量仅供参考,具体结算按实际工作量×单价。
三、工作时间要求:
1、实行8小时工作制。
2、遇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随时按采购人要求调整时间。
四、设备租赁质量要求
1、设备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按项目清单中的类别、规格提供相应的设备租赁服务。
(2)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4)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1)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安排人员将设备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
(2)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4)在服务期限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
3、其他要求
(1)所到场设备由成交供应商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设备规格必须标识清晰,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所规定设备型号进行调配,该到场设备相关随身工具及物品由中标单位负责。
(2)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设备保管,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2024年6月到2026年5月,共计两年。
2、服务地点: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质量标准
1、清运垃圾堆物标准:
全面清理道路两侧和小区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垃圾堆物。做到无砖头瓦块,无杂物、无白色污染等,在可视范围内,不能出现暴露垃圾和污物。运输清除的垃圾倒入指定倾倒点或附近密闭式垃圾站内。遇有重大活动和上级领导视察、检查时,必须在时限内完成指定工作。
2、拆除非法、破损广告牌标准
对全区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超出批准期限的和存在安全隐患及破损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整治,没有办理户外广告设置手续的全部拆除。
3、拆除违章建筑标准
对全域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或超出批准范围的违章建筑经城管历经铺中队按程序执行后全部拆除。
4、文明创建要求的部分内容标准
按文明创建要求,清除主次干道两边菜土,针对实际情况对清除的部分菜土需覆绿;彻底铲除背街小巷及非物业小区的“牛皮廯”,对油漆“牛皮廯”的清除需做到恢复到与主体颜色相匹配。
5、配合环卫作业
遇有重大活动和上级领导视察、检查时配合环卫清洗历经铺街道范围内路面、果皮箱及墙壁,清洁绿化带及各背街小巷等。
二、人员配备要求
1、中标人应保证对劳务服务人员进行相关专业业务培训以及职业道德、相关劳动政策及法律法规、安全服务的培训,使劳务服务人员能够顺利上岗。
2、现场施工成交供应商所有人员必须着装整齐,穿着统一标志反光背心,配戴安全帽,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3、所派劳务人员年龄均满18周岁以上(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有健康证,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指挥,听从安排,安全操作,文明施工。
4、施工现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进行监督管理,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管理人员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并及时向采购人汇报现场情况。
5、成交供应商应该与其所派劳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劳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成交供应商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完全承担。
6、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及相关措施,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任何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与采购单位无关,成交供应商负责全权处理事故并承担全部费用,并且自愿放弃对采购单位提起任何索赔及法律责任之追究。
7、接到分派任务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现场,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应急处突任务应当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人员、设备到达指定现场。如果没有及时赶到或是无法赶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考核标准
序号 | 扣分项目 | 计数方式 | 扣分标准 |
1 | 违反安全规定施工 | 1/次 | 5分 |
2 | 未按方案要求施工 | 1/次 | 2分 |
3 | 未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 | 10分钟/次 | 1分 |
4 | 未带指定设备 | 1/台 | 3分 |
5 | 指定设备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 10分钟/台?件 | 1分 |
6 | 人员质量不到位 | 1/人?次 | 1分 |
7 | 造成不良影响 | 1/次 | 2分 |
8 | 未按要求着装 | 1人/次 | 0.5分 |
9 | 未按指定人数 | 1人/次 | 0.5分 |
10 | 迟到、早退人数 | 1人/次 | 0.5分 |
11 | 作业现场人员不服从指挥调度,作业配合严重失调 | 1人/次 | 0.5分 |
12 | 大型机械设备在作业中出现故障严重影响工作进度 | 1/次 | 2分 |
考核运用说明:本项目采用百分制对成交单位进行季度考核评价,季度评分≥90分,按实际工作量×投标单价进行结算;80分≤季度评分<90分,按实际工作量×投标单价进行结算×0.9进行结算;70分≤季度评分<80分,按实际工作量×投标单价进行结算×0.8进行结算;季度评分<70分,按实际工作量×投标单价进行结算×0.7进行结算;连续两季度评分低于70分按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处理,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六、验收标准:
1、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取分期(次)/分项验收;
2、本项目采用自行组织验收方式;
3、街道主体责任范围内道路两侧无乱堆乱放;背街小巷干干净净,无白色垃圾及堆物;辖区内大件垃圾、建筑垃圾无明显堆放;非物业小区无“牛皮廯”;主次干道两侧无菜土;辖区内非法、破损广告牌得到有效控制。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价,报价包含本项目确定需聘请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人员培训费用、人员伙食费用、机械器具材料费用、管理费、税金等全部费用之和,不得另行计取其他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本项目成交后3天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安排人员进场开展本项目的相关工作,及时保证本项目的正常运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
3、供应商成交后必须在宁乡城区范围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并及时委派负责人(本项目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以便及时、妥善沟通和处理劳务服务人员的各项事务,协助采购人的相关工作。应对突发或特殊应急情况时应15分钟内到场。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成交供应商的工作实际情况以及遇突发或特殊情况,采购人有权对其所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进行调整,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整安排。
5、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影响承包范围内的正常秩序。
6、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情况随时监督,对服务不满意的地方提出整改。
7、成交供应商不按照合同要求工作,不符合采购人规定,采购人有权提出异议甚至终止合同。如此,成交供应商可则顺延至第二名,第二名不合格,可顺延至第三名。
8、供应商应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请自行联系采购人,有关费用自理,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9、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已包含在预算中,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