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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高新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公厕、垃圾中转站保洁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亳州高新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公厕、垃圾中转站保洁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SJ2024CG028号
二、项目名称:
亳州高新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公厕、垃圾中转站保洁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亳州上善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和酷哇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亳州市谯城区药都路1289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柒仟陆佰贰拾陆万捌仟陆佰叁拾伍元零壹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亳州高新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公厕、垃圾中转站保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亳州高新区酒城大道等66条道路清扫保洁(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冲洗、洗扫、洒水、保洁、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等管理工作(包括道路中间、两侧绿化带和商铺门前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不包括绿化养护)。①道路总面积 8788105平方米,其中道路清扫保洁面积7972325平方米,绿化保洁面积815779平方米;②19座道路两侧公共厕所;③22座垃圾中转站的保洁管理和垃圾处置工作,负责将垃圾中转站收集的生活垃圾转运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④配套10座智能垃圾分类亭、20座简易垃圾分类亭及运营服务。
服务要求:保洁范围为两侧至门面(围墙或围挡),无门面(围墙或围挡)的至道路红线侧向外延伸20米。保洁范围内杂草、枯枝(包括围挡、围墙上杂草)及时清理,做到无垃圾死角,地面零星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生活垃圾和施工后遗留建筑垃圾、渣土及时收集、清运,沿路无影响市容环境的各类垃圾桶,果皮箱整洁、不满溢,路面抛洒滴漏的污染物及时清洗,雨雪天气后路面积水、积雪及时清扫,路面雨水口无污水、油渍等污染物,沿路“牛皮癣”小广告(包括路面、墙面、建筑物立面、植株、基础设施等处喷涂、张贴、悬挂的小广告)及时清理;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环境卫生始终保持整洁,垃圾日产日清、不堆积、不满溢,保洁工具放置有序,不堆积杂物。完成重大活动等应急任务保障、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任务等工作。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同庆、于海、张凤臣、陈丽华、高莉、齐健(采购人代表)、周瑞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为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备注
100以下
1.5%
1.5%
1.0%
6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按6折收取。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1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按5折收取。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亿元(含)以上,按4折收取
100000以上
0.01%
0.01%
0.01%

(二)收费金额:97884.3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期限:2024年3月29日
3.开标日期:2024年4月19日
4.资格能力条件:本项目不作要求
5.业绩:(1)2023年繁昌区城区第三轮环卫市场化项目北标段,芜湖市繁昌区环境卫生管理所,2023年10月24日;(2)鸠江区江北道路保洁市场化项目,芜湖市鸠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2023年7 月20日;
6.信誉(荣誉获奖):(1)安徽省优秀环卫企业,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总工会,省级;(2)2019-2020 年度亳州市“三大攻坚战”先进集体,中共亳州市委亳州市人民政府,市级;
7.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不作要求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4月30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5110009。
(五)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杜仲路与魏武大道交叉路口西100米路南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F403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分项报价表、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评审得分、排序、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2024年4月19日招标文件.doc分项报价表、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评审得分、排序、投标报价与评标价.docx
附件信息:
中标公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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