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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中心城市高井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源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为进一步落实安康中心城市高井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缺口房源,解决征迁户安置需求,按照市棚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根据市棚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高井二期棚改安置房源采购方案的批复》,和公司2023年第十一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向安康中心城市高井二期棚改项目周边公开招募一家棚改安置房源供应商。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标的要求
(一)采购安置房源规模和价格上限。在成规模的商品房小区内采购普通商品住宅房屋150套约1.6万㎡(户型90-140㎡),最终具体购房规模根据安置需要,多退少补,安置剩余房源无条件原价退回本次购房成交供应商。以最终购房款根据安置选房需求据实结算房款。
采购房源限价不超过5400元/㎡,且为一价制,不计楼层调节价。
(二)房源位置要求。房源要便于高井二期棚改项目就近安置,房源要求位于汉滨区文昌路以东、南山路以西、巴山东路以南、南环干道以北范围内。
(三)房源产权和配套要求。拟供应房源应是普通商品房开发小区产权清晰,无纠纷诉讼,产权无争议全产权商品房。本次拟采购的150套安置住房须在同一个小区,为框剪或框架结构商品房,与本小区内其它同类商品房相同建设配套标准,享受同等物业服务。
(四)质量安全要求。建成的房源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同时供应商对其房屋质量、安全负责。
(五)拟供应房源须“五证”齐全,满足普通商品房公开市场交易条件要求。
(六)购置的安置房源在交房后3个月内完成选房,确定最终购买量,剩余房源无条件退回。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二)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应商须具有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报名起止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1日(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报名地点:安康市高新区数字化创业中心A座15楼(合同法务部)。
四、报名资料要求
(一)报名资料应包括:
1、拟供应房源整体情况简介。
2、报名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盖章)、开发资质(复印件)。
3、拟供应房源表(房号、楼层、户型结构、面积、单价等)。
4、拟供应房源“五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拟供应房源小区整体规划效果图(须标注楼号,区分拟供应房源位置)。
6、其他相关资料。
(二)报名资料应胶装成册,一式叁份,装档案密封袋(加盖密封章)。
五、采购说明
(一)采购座谈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拟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出席谈判会。
(二)具体事宜在座谈中谈判确定,欢迎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名。
(三)最终确定的供应商必须配合项目安置。
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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