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竞谈项目 > 金湖县河湖管理所水利工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金湖县河湖管理所水利工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受金湖县河湖管理所的委托,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金湖县河湖管理所水利工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湖县河湖管理所水利工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HHHGLS-202402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5万元;
最高限价:42.5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完成金湖县河湖管理所水利工程信息化管理平台系统软件开发并交付使用;
服务质量:合格;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5.磋商供应商应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三、磋商公告的发布
1.本项目公告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含补充、修改等信息),供应商须持续关注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磋商供应商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上直接下载并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如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请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3.凡已报名的供应商因故未能参与投标的,需将取消参与投标的书面情况说明在开标时间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箱:2250918156@qq.com、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供应商在有效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开标前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四、 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6日8:3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按要求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磋商文件由代理公司发出;
地点:金湖县衡阳路228号(商务中心)905室;
资料费:300元人民币,售后一概不退。(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时缴纳)。
五、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3月7日9:0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拒绝接受。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3月7日9:00;
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书面评审。供应商须制作书面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一副,装订并密封完好,封袋接口处应盖骑缝章;
磋商地点: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市民中心3楼中庭开标室)。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联系地址:金湖县黎城街道神华东路1号。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磋商文件询问(质疑)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磋商现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3770436606;
(3)联系地址:金湖县衡阳路228号(商务中心)905室。
八、磋商说明
1.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采用现场磋商,供应商须在磋商时间前完成签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相关材料。供应商未能在磋商时间前签到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相关材料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无磋商保证金。
2.采购代理(下称代理机构):采购人委托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磋商的相关事宜。
3.采购代理费: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5%为此次项目的采购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人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磋商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附件: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docx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