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其它项目 > 福建省上杭604台迁址工程(二期)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福建省上杭604台迁址工程(二期)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建省上杭604台迁址工程(二期)
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8230801803215001
各投标人:
福建省上杭604台迁址工程(二期)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一、第2章投标须知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40 条款名称其他中“14、其它要求”调整为1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规定:(一)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其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需在有效期届满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不予受理。(二)资质审批下放试点期间,省厅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放权限内审批的企业资质(以下简称试点资质),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下放试点期间,省厅审批的试点资质(含原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因试点期间在省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重组分立、跨省变更等事项,已换发省厅颁发的资质证书),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需在有效期届满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三)福建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四)《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明确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其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无需办理延续,有效期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实行换证。(五)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2福建省外企业其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另有通知的,根据各省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文件。
二、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项号6 条款名称抽取中标候选人方法内容补充:招标人在入围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第一个代表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候选人。 备注:若入围经评审合格投标人的代表号码(系统自动生成的对应号码)有大于600号(不含600号)时,由招标人按原入围顺序重新抽取各经评审合格投标人的代表号码。再由招标人在开标大厅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抽取的该号码球对应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三、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纪要为准。


招 标人:上杭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 :2024 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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