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补遗通知.pdf(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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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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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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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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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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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开启时间 | |
文件开启方式 | |
评审办法 |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陆良县2023年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一期)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澄清补遗通知 各申请人: 现对陆良县2023年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补遗如下: 一、资格预审文件第2页3.4条 原内容为:3.4 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且是本单位的职工,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和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现修改为:3.4 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本项目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且是本单位的职工,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和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本项目相应专业是指给排水、排水工程、 市政工程、 市政道路、道路工程、工程管理。】 二、资格预审文件第13页3.2.3条 原内容为:3.2.3“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及信用网站查询截图。 现修改为:3.2.3“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三、资格预审文件第50页备注内容 原内容为:备注:(1)“目前状况”应说明已使用所限、是否完好以及目前是否正在使用...........。 现修改为:备注:(1)“目前状况”应说明已使用年限、是否完好以及目前是否正在使用,“来源”分为“自有”和“市场租赁”两种情况,自有设备需注明购买时间。正在使用中的设备应在“备注”中注明何时能够投入本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扫描件。(2)证明材料附表后。 请各申请人按照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给各申请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陆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陆良县中枢街道春光路115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云南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陆良县中枢街道春光路111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日 期:2024年1月11日 |
源文地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530000/0105/202401/12/0053f1dc23ea696a4ee6a68e72ac1ff68d2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