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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办公设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35
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办公设备
项目编号: [遂宁市]遂政采竞(2018)0359号 项目所在地: 遂宁市
采购单位: 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采购总预算(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保证金(元): 1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8-12-18 15:00:00
项目开始时间: 2018-12-12 13:46:00 竞价结束时间: 2018-12-18 15:30:00
合同签订时间: 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2 日内
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2 日内
送货地点: 遂州北路169号
相关要求: 1、竞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条件。
2、中标企业必须提供机打正式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3、供应商应满足:
一、质量技术:
1.竞价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拟定品牌、型号及技术指标等进行竞价。凡未按采购人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或存在负偏离的竞价均视为无效竞价。
2.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原包装全新货物。
二、款项支付:
1.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45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与合同等额的正规发票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且产品质量无问题后无息一次性支付。
三、违约处罚
成交供应商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业主有权拒收,并配合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1.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供货的;
2.成交供应商未能严格按照采购人制订的技术参数进行虚假应标的,或降低产品等级标准以及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
3.主机、零件、配件或耗材等以劣充优、以假充真、以少充多的;或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4.成交供应商以低价获取中标、但又不能按采购人制订的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签订合同或供货的;
5.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以及经营范围与竞价项目不相符的;
6.不满足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
7.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 遂宁市正丰科技有限公司
备注: 无;

报价信息
遂宁市正丰科技有限公司

包件 商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报价(元)
1 台式计算机 联想 510 Pro 1 4850.00 4850
遂宁市龙祺商贸有限公司

包件 商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报价(元)
1 台式计算机 联想 510 Pro 1 4860.00 4860
四川天地人和科技有限公司

包件 商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报价(元)
1 台式计算机 戴尔 成就3470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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