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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4101号】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燃气调压站迁建工程站区配套设施工程-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平公资建2024101号】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燃气调压站迁建工程站区配套设施工程-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2024-02-05 16:54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19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燃气调压站迁建工程站区配套设施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JSJY1110002015713001
招 标 人: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0二四年二月
 
 
 
 
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9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5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54
第六章  图  纸........................................................................................................ 55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2024101号】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燃气调压站迁建工程站区配套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燃气调压站迁建工程站区配套设施工程
2、项目编号:JSJY1110002015713001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4、项目采购需求:
4.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燃气调压站迁建工程站区配套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站内道路修筑、站内透水砖敷设以及安装工程,安装工程包括:电动伸缩门、消火栓管网、动力电缆及路灯、厂区防雷接地、自控管线、自动报警、阴极保护站、热力管网及阀门等;
4.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不分标段; 
4.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4.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4.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4.6工程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项目无在建、不更换及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或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1)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围标串标、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承诺书);
8、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被列入上述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通过以上要求在开标当天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以作证据存档。如若投标人查询结果与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9、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2月07日00时00分整至2024年02月26日23时59分整(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3、方式: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597.jhtml
4、售价:不收取文件费。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注: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7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注: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站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纬一路(燃气大厦)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和顺路(原南环路)中段鹰龙商务酒店4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监督单位信息
监督单位: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171751626X
联系电话:0375-2619607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6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纬一路(燃气大厦)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和顺路(原南环路)中段鹰龙商务酒店4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4
项目名称
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燃气调压站迁建工程站区配套设施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1.2.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2.2
资金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经落实到位
1.3.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1.3.2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第一章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对、招标文件、清单等内容中的问题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公示给投标人
1.11
分  包
■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
偏  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优于招标人要求的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招标澄清、答疑、补遗书、补充通知等。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7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答疑、补遗、招标文件补充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贰万元整(¥:20000元);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23时59分;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3.1投标人打开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3.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3.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投标人在成功绑定后,可以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异地跨行转账到账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绑定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6、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由中介服务机构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项目负责人同意并经财务部门核对后,通过中心交易平台退还给投标人。
二、其他事项
(1)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2)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3)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6.1.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注: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委员会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人
7.5.1
履约担保
以合同约定为准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2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46573.29元;规费:47586.94元;增值税:143390.57元)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能够接受的最高投标限价,超出招标控制总价的投标总价为无效投标。
10.2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在合同中约定;待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后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97%
,剩余3%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10.3 质保期要求
质保期
1年
10.4 质疑与异议
质疑与异议
1.对招标文件的疑问: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内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一次性提出问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疑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在规定时间内,若投标人未提出疑问的,则视同投标人理解并认可招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涉及招标文件的疑问。
2.评标结果公示的质疑: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质疑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线上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
2.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含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质疑项目的名称、标段;提出质疑函的日期)。
2.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质疑函中提交由质疑函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2.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2.4质疑投标人若存在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将被招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5 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
(1)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2)中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将中标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3)中标通知: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0.6 招标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应当承担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以上费用不再单独列项报价,投标人报价时需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酌情报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代理机构缴纳以上费用。
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以下
1.5%
1.5%
1.0%
50-100
1.1%
1.1%
0.85%
100-500
0.7%
0.65%
0.55%
500-1000
0.6%
0.3%
0.4%
1000-5000
0.35%
0.1%
0.2%

10.7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8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
10.9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0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
10.11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2 其他
因本项目为平顶山市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招标公告和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澄清、修改、补遗、答疑、变更等均以交易系统及指定媒体发布信息为准,交易系统及相关媒体发布的信息均视为书面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格式部分中的提示性文字,可不照抄照搬。
10.13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
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如有)
1、递交形式: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加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诚信库中的账户)。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保证金绑定操作手册,请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中网上投标栏目查看。
3、投标人在成功绑定后,可以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异地跨行转账到账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绑定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由中介服务机构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项目负责人同意并经财务部门核对后,通过中心交易平台退还给投标人。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三)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1)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四)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5、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6、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公示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修改招标文件公示给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投标保证金;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10)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公示给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和农民工担保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3.5.2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附资格证明资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所附各种证明、证件等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必须清晰可辨。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7.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7.5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7.6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7.7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
4. 投标
4.1 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不适用)
4.1.1 纸质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详见。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上传
4.2.1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3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的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5.2 开标程序
开标时,投标人远程在线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CA解密,不再到开标现场;待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通过交易系统展示报价,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单位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单位,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3 中标结果公示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将中标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4 中标通知
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7.5 履约担保
7.5.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5.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5.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 签订合同
7.6.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4)法律法规有其它相关规定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质疑和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在公示期内首先可以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和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9.5.3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
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注:资格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等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公章),任何时候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投标和中标资格。
2.1.2
形式评审标准
签字盖章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招标控制价
2.1.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详细评标办法和标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商务标:  50 分
综合标:  15 分
技术标:  35 分
2.2.1(1)
评标基准值计算
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K+投标报价×(1-K);
其中:K为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值为0.5。
(1)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总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100%(含100%)—95%(含95%)范围内的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不在上述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但仍可参与下一阶段的商务部分评分;均不在上述范围内,以招标控制价为评标基准值。
(2)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评标基准值;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多于5家时(含5家),则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3)上述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评标价)在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时,均不含: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
2.2.1(2)
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K的确定
其中:K为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值为0.5。
2.2.1(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2 商务标评分标准(50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2(1)
评标报价的评审(50分)
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4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基本分45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在满分5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基本分45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不足±1%,按比例加减分。
2.2.3 综合标评分标准(15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3(1)
企业业绩
(4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有一份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网上中标公示下载页、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0≤得分≤4
2.2.3(2)
管理体系认证
(3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
0≤得分≤3
2.2.3(3)
优惠承诺
(3分)
优惠承诺应是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合法合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2<得分≤3);
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合法合规,优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缺项则不得分(0≤得分≤2)
0≤得分≤3
2.2.3(4)
履职尽责承诺
(5分)
具有详细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和材料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内容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3<得分≤5),内容详实、基本可行(0≤得分≤3)
0≤得分≤5
注:业绩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
2.2.4 技术标评分标准(35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1)
内容完整性
(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标的主要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0≤得分≤2
2.2.4(2)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6分)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
4<得分≤6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
若有缺项,缺项的项目为0分。
0≤得分≤4
2.2.4(3)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2<得分≤3
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料。若有缺项,缺项的项目为0分。
0≤得分≤2
2.2.4(4)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
2<得分≤3
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
若有缺项,缺项的项目为0分。
0≤得分≤2
2.2.4(5)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3分)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
2<得分≤3
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达到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有防治方案。
若有缺项,缺项的项目为0分。
0≤得分≤2
2.2.4(6)
工期保证措施
(3分)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2<得分≤3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若有缺项,缺项的项目为0分。
0≤得分≤2
2.2.4(7)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5分)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3<得分≤5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若有缺项,缺项的项目为0分。
0≤得分≤3
2.2.4(8)
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3分)
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
2<得分≤3
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
若有缺项,缺项的项目为0分。
0≤得分≤2
2.2.4(9)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3分)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
2<得分≤3
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若有缺项,缺项的项目为0分。
0≤得分≤2
2.2.4(10)
风险管理措施
(4分)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
2<得分≤4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若有缺项,缺项的项目为0分。
0≤得分≤2
注:技术标各评委可结合本工程实际,根据其先进、科学、合理及其可行性程度进行打分,每项可在分值间酌情打分。若有缺项,缺项的项目为0分。

注:
1、凡评标办法里涉及到的证书、证件材料等不再提供原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否则该项得分应作0分处理。
2、本评标办法中要求与本招标文件中其他处要求不一致的的,以本评标办法为准,若本评标办法中总分值与分项分值不一致时,以分项分值为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符合性评审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其他投标(响应)文件无效情形
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豫财购﹝2021﹞6号文件,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7)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8)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3.1.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注:投标人最终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合计的算术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并视为其未履行评委职责,由招标人上报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否决时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审慎研判,并经全体成员同意。并须将否决投标的理由和符合的条款详细写入评标报告中,以作为质疑和投诉答复等后续工作的依据。
3.5 定标方式
3.5.1本次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按本评标办法评审后推荐有排序的3名中标候选人,若在评审过程中对部分投标文件否决后,致使实质上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实际数量进行推荐,只要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报价合理或具有竞争力。
3.5.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第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参考文本)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发包人名称:                       
承包人名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市   
区(县/市)
 
发包人:                           
(以下称为甲方)
地址:             
                
 
承包人:                           
(以下称为乙方)
地址:                             
 
鉴于                 
项目工程建设需要,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承包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乙方表示接受。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现授权各自的代表按照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
本合同签订依据为下列第    项:
(1)甲方委托        
(招标代理机构)对        
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的招标结果,以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2)甲方就本施工合同所涉及的内容进行了磋商谈判,根据甲方提供的             
文件,乙方提交了                   
投标文件,并以一定形式被确定为本施工项目的承包人。
第一章
   定义
1.1 甲方:指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即具有本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单位。
1.2 乙方:指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包人,即被甲方接受,具有承包该项目工程施工所需      级资质的施工单位。
1.3 合同一方:指甲方或乙方。
1.4 合同双方:指甲方和乙方。
1.5 工程:指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6 设计单位:指甲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负责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1.7 监理单位:指甲方委托的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负责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
1.8 造价咨询人:指受甲方委托负责本工程结算审核等工作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组织。
1.9 工程师:指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工程师名单须在本合同书中约定,非经甲方书面通知不得更改。
1.10 项目经理:指乙方指定负责施工现场管理的代表,项目经理须具备项目经理的资质,名单须在本合同书中约定,非经甲方许可不得更改。
1.11 安全员:安全员是乙方指定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安全员须具备安全员的资质,名单须在本合同书中约定,非经甲方许可不得更改。
1.12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指已标明价格的,且已经过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1.1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
1.14 合同价款:指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保修责任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总款项。
1.15 合同价款调整: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变更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按原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进行变更的行为。
1.16 工期:指合同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7 开工日期:指按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
1.18 竣工日期:指按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
1.19 图纸:指甲方提供或经甲方书面同意由乙方提供,满足甲方设计要求及乙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设计图纸)。
1.20 施工场地:指甲方指定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21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2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3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4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5 缺陷责任期:指乙方承担修复工程缺陷、损坏责任的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26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二章  合同标的
    2.1 工程概况
    2.1.1 工程名称:                        
    2.1.2 工程地点:                        
 
    2.1.3 建设规模:                        
    2.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2.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2 工程承包范围:                     

    2.3 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      天。
    2.3.1 开工日期:采用下属第      
方式。
   
(1)本项目工程尚不具备施工条件,以甲方书面另行通知日期为开工日期。甲方确定开工日期,即表明本建设工程项目已经具备施工条件。如乙方认为甲方确定开工日期时本工程尚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应在七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乙方无异议。
   
(2)本项目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以本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工日期。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并认可具备施工条件。
2.3.2 
竣工日期:指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相对日期,以本施工项目最终通过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在内)的验收,并由所有有权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印章的时间为竣工日期。
2.4 图纸
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图纸按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提供图纸。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交由             
设计单位设计,用于本建设工程项目所需的全部施工图纸    套,并于    年   
月    日组织乙方与             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工作。
(2)无图纸。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双方约定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任务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任务书应当明确施工范围、分项目建设要求等内容。通过任务书,乙方已经掌握本合同的施工要求,承诺无需单独进行施工的图纸设计,并可以达到甲方建设工程的目的。
(3)乙方负责设计图纸。双方约定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任务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任务书应当明确施工范围、分项目建设要求等内容。根据任务书,甲方已经告知乙方施工目的和设计要求,乙方负责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乙方应当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对工程设计的质量负责。乙方设计的施工图应在开工前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
2.5 质量标准
2.5.1 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验收依据,达到合格标准。
2.5.2 其他约定:                                  
2.6 合同价款
2.6.1 本合同对于合同价款的约定,选用下列第     种方式:
(1)固定总价方式: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固定单价方式。合同价款以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人出具的结算审核价为准,结算时工程量根据设计图纸、变更签证、现场签证按实计算,单价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标明的价格信息以及约定的调整方法计算。
(3)竣工审定价。合同价款在竣工时最终确定,以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人出具的结算审核价为准,结算时工程数量根据现场签证按实计算,单价采用合同签订时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
2.6.2 合同价款采取固定总价方式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
2.7 风险承担
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形式的,按以下方式约定风险:
2.7.1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为:
       (1)技术风险;
       (2)管理风险;
       (3)其他:        。
    2.7.2  风险承包幅度:
(1)钢材价格风险承包幅度为    %、其他主要材料(如:水泥)风险承包幅度为     %;
(2)主要材料价格市场变动幅度不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由乙方承担或收益;
(3)主要材料价格市场变动幅度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未超出风险承包幅度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或收益;超出风险承包幅度的部分,由甲方承担或收益     %,由乙方承担或收益     %。
(4)主要材料市场价格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为准;
(5)如因主要材料价格市场变动幅度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乙方申请调整综合单价的,应在订购材料前向甲方书面提出,并提交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甲方核实后,予以书面签证确认。乙方未在订购材料之前向甲方书面提出,视为乙方愿意承担该材料价格市场变动风险;乙方提供不真实的材料,甲方拒绝签证确认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2.8 工程材料与设备
2.8.1 双方约定:本工程项目的工程材料与设备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供应;(2)乙方供应;(3)甲方和乙方分别供应
2.8.2 甲方供应材料与设备
双方在第2.8.1款中选择第(1)或第(3)种方式时,适用本款规定。
(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包括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甲方供应材料和设备进入施工场地时,乙方应即时组织人员对该材料和设备进行检验,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和设备有权拒绝签收。如乙方未书面提出拒绝签收的意思表示,视为该材料和设备符合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
2.8.3 乙方采购材料与设备
双方依照第2.8.1款选择第(2)或第(3)种方式时,适用本款规定。
(1)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包括乙方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数量、单价、质量等级。
(2)乙方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如本施工项目有监理人的,应同时通知监理人。
(3)甲方有权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查验,以下情形视为乙方采购材料和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乙方应重新采购并自行承担重新采购的费用:
①无产品合格证明且无合理解释或解释得不到甲方认可的;
②产品质量等级不符合本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要求的;
③材料和设备进入施工场地时,乙方没有进行质量检验的。
(4)甲方对材料和设备质量有异议,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2.8.4 材料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1)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派人清点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清点验收后发生丢失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未通知乙方清点验收的,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发生丢失损坏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3)运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须专用于本合同工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2.9 缺陷责任
2.9.1 缺陷责任期自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9.2 缺陷责任。在缺陷责任期内,乙方负责修复工程的缺陷、损坏,修复费用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在缺陷责任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乙方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和风险。
(2)在缺陷责任期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的缺陷、损坏,甲方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和风险。
(3)在缺陷责任期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缺陷、损坏,由            。
2.9.3 检测费用
(1)在缺陷责任期内,任何有关造成缺陷或损坏的原因都应由甲方、乙方与监理人共同检测认定。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委托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认定。
(2)经检测机构认定工程缺陷、损坏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缺陷、损坏是由甲方原因造成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2.9.4 未能修复:甲方有权确定一个日期,要求乙方不迟于该日期修复好缺陷或损坏。如乙方到该日期仍未修复好缺陷和损坏,则甲方可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2.9.5 缺陷和损坏修复后,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重新验收,相关费用由造成缺陷或损坏的责任方承担。
2.9.6 若工程缺陷、损坏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则重新验收合格后,缺陷或损坏部分的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重新起算。
2.10 保修责任
2.10.1本合同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保修内容按合同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本合同附件)为准。
2.10.2 在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重合的期间,由甲方选择适用保修责任条款或者缺陷责任条款。
第三章 施工场地管理人员及职责
3.1 工程师
3.1.1 甲方派驻施工场地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3.1.2 甲方派驻施工场地工程师职责:
(1)负责确认乙方施工进度;
(2)负责调查、责令纠正乙方的违约行为;
(3)监督监理方履约情况;
(4)其他职责:                      

3.1.3 监理单位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
姓名:                  
职称:            
姓名:                  
职称:            
3.1.2 监理单位派驻施工场地工程师职责:
(1)负责复核乙方施工进度情况,并提交甲方派驻施工场地工程师确认;
(2)负责调查、责令纠正乙方的违约行为;
(3)其他职责:                       
3.2 项目经理
3.2.1 乙方派驻施工场地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3.2.2 乙方派驻施工场地项目经理职责:
(1)按本合同书、施工图纸组织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
(2)定期向工程师书面报告施工进度情况;
(3)负责施工场地乙方人员的用工管理、安全保护等工作;
(4)负责进入施工场地所有材料设备的安全保障工作;
(5)其他职责:                         
3.3 安全员
3.3.1 乙方派驻施工场地安全员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3.3.2 乙方派驻施工场地安全员职责:
(1)负责监督所有施工活动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2)定期对施工现场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活动并形成记录;
(3)落实安全施工保障各项措施;
(4)贯彻落实其他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第四章 施工组织
4.1 分包及转包
4.1.1 本建设工程项目不得转包,不得将承包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
4.1.2 经乙方书面提出并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承包的部分工程,与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签订书面协议后分包。
4.1.3 将本施工项目部分内容分包后,由乙方对甲方承担合同责任,接受分包的第三方承担连带合同责任。
4.1.4 分包价款由接受分包的第三人与乙方直接进行结算,甲方不需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接受分包的第三人支付款项。
4.2 施工进度及确认
4.2.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7日历天内,即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2份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预计完工时间、预计完工项目、剩余工程量、预计完工项目占比,并注明提交日期,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加盖乙方单位印章。
4.2.2 甲方应在收到进度计划    日历天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经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进度的依据。
4.2.3 工程开工后,乙方应每    个日历天向甲方提报已完成工程量,由甲方工程师确认。实行监理的,在甲方确认前应交监理工程师复核确认。逾期未提报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4.3 保险
4.3.1 工程开工前,乙方应为所雇用的、参与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办理工伤责任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相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3.2 乙方应为所有进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办理财产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3.3 本建设工程项目部分内容实行分包的,乙方应事先按规定,要求分包人办理保险,并对分包人的保险办理情况予以审核。
4.3.4 乙方怠于办理保险,或乙方未要求并监督分包人办理保险,致使人身、财产损失得不到保险补偿的,由乙方承担。
4.4 安全施工
4.4.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进行安全培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甲方可对乙方安全施工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4.4.2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导致施工中止造成的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4.3 合同履行期间,本工程施工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若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中的全部费用、一切经济赔偿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5 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调整
4.5.1 施工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工程设计,应书面告知乙方。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甲方应取得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的文书,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4.5.2 非经甲方书面事先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工程内容及施工要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变更工程内容及施工要求、更换材料及设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5.3 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变更施工质量标准、增减工程量、新增施工项目内容等,乙方应于变更事项发生   个日历天内向甲方索要书面变更通知书或书面签证单。乙方未取得书面变更通知书或书面签证单的,视为该工程没有发生施工内容变更。
4.5.4 书面变更通知书或书面签证单应包含以下内容:原工程项目内容、变更后工程项目内容、变更前合同价款及计算方式、变更后合同价款及计算方式、顺延工期等内容。书面变更通知书或书面签证单应由甲方工程师签字、甲方加盖单位印章,监理工程师签字、监理单位加盖单位印章后发出,由乙方项目经理签收。
4.5.5 发生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按以下计算方式相应调整(排序在前优先适用):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材料价格采用该工程量清单的标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仅有类似变更工程项目,且其子项目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子项目的,采用该工程量清单子项目标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举变更工程项目单价的,套用原编制工程量清单价格的定额标准,按原中标的下浮比例测算变更工程量的单价。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举变更工程项目所需的材料,按照实际施工时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测算;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价格信息的材料,由乙方提出结算价格,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核后,与乙方协商确定。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举变更工程项目单价的,且原定额标准缺项的,由乙方在确定工程变更后10个日历天内提出适当单价,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核后,与乙方协商确定。
4.5.6 经确认的工程变更价款与工程结算款同期支付。
4.6 工期调整及延误
4.6.1 发生以下情形,甲方可调整工期要求:
(1)发生不可抗力。本合同不可抗力指烈度7度以上地震、8级以上(不含8级)台风、日雨量60mm以上暴雨(以县级以上气象、地震部门公布为准),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告不允许施工的日期。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个日历天内提供有权机关的证明文书和乙方书面说明,甲方认可后可顺延工期要求。
   
(2)由于甲方工程变更,在变更通知书或书面签证单中予以认可的工期顺延。
   
(3)由于甲方原因施工暂停。甲方因自身原因,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施工而顺延工期要求。
   
4.6.2 除上述可调整工期的情形之外,乙方任何迟延工期的原因及行为,均属于工期延误,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第五章 检验与验收
5.1 施工检验包括隐蔽工程及双方约定的中间环节。
5.1.1 隐蔽工程指在施工进行中,被包裹于后续施工结果之内,须破除后续施工结果方可采取检验措施的施工工程。
5.1.2 本建设工程项目需检验的中间环节包括以下几方面:
(1)                                                   
(2)                                                   
(3)                                                   
5.2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检验部位,乙方应在隐蔽或中间检验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检验。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检验的内容、检验的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检验记录。甲方应在48小时内组织检验,特殊情形,经书面告知乙方的,甲方可延迟24小时组织检验。
5.3 检验合格且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检验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修改后重新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4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施工检验,当甲方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顺延相应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5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5.6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个日历天内,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单位共同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    个日历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5.7 竣工日期为甲方、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    单位等在竣工验收报告给予认可的日期为准。认可的形式应为加盖各单位印章。
5.8 竣工验收后   个日历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与本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所有技术资料,并在提交所有技术资料后   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本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结算送审材料。结算送审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包括本施工合同正文、附件、签证单、索赔单,以及与结算审核有关的所有材料,如施工图、竣工图等。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提交全部、完整、充分的送审材料,导致审核结论无法正常进行的,以乙方提交全部、完整、充分资料的时间,为提交送审材料时间,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9 造价咨询人由甲方指定。甲方在收到乙方造价结算送审材料后,委托造价咨询人对乙方造价结算送审材料进行工程造价审计或审核。合同双方对造价咨询人做出的审计或审核结论,应予确认。
第六章 合同价款支付
6.1 合同项下所有款额应通过甲方和乙方指定的银行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本合同项下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
6.2 合同双方应各自承担其在银行发生的汇款费用及其他银行费用。
6.3 合同第2.6条款中确定的合同价款由甲方以如下     方式及比例向乙方支付:
6.3.1 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甲方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即    
元。
6.3.2 根据本合同4.2.3条款确认的工程量,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甲方每次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已完成工程量合同价款的       %。
6.3.3 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审计或审核后,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甲方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总额的95%。
6.3.4 剩余合同价款总额的5%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且无任何质量和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甲方于    个工作日内清算。在缺陷责任期内如乙方未能按时做好保修致使甲方自行返修的,发生费用可从质量保证金中相应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6.4 合同双方承担各自的税费责任,甲方不因签署本合同而导致连带承担乙方的税费责任,如果因此而导致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赔偿前述损失。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无偷漏税走私或其他违法行为。
6.5 甲方付款前,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是        发票。
6.6 双方同意:乙方的违约金及赔偿金,甲方可以在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
第七章 违约责任
7.1 甲方有按时支付合同款项的义务。乙方有保证工程质量及按时完工、承担保修责任的义务。违反上述义务及合同约定,任何有可能或事实侵害另一方利益的,均构成违约。
7.2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日,以应支付合同价款为依据,按日万分之     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7.3 因甲方无故迟延检验及验收行为,或因甲方通知的施工暂停,致使乙方产生费用损失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甲方承担费用损失责任,索赔金额以乙方实际支出的费用为限。乙方应以先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为依据。
7.4 乙方工期延误,每迟延一个日历天,按日    元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延误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5 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甲方有权责令改正,乙方无法按甲方要求改正的,应另行向甲方承担   元违约金。
7.6 项目经理应确保在施工场地日    小时以上,安全员应确保在施工场地日   
小时以上,并将工作时间安排书面报甲方备案。甲方发现项目经理或安全员未告知甲方擅离施工场地,每发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7.7 因工程质量、建设材料或设备质量不达标或其他任何原因,致使乙方不能通过甲方的检验或验收的,甲方不予支付剩余合同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支付   元的违约金,还应承担甲方返修、重作的所有费用支出。
7.8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或履行不适当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第八章 争议及解决
8.1 本合同由各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共同起草和写作而成。对本合同的解释不考虑任何要求作出对起草合同一方不利解释的规则。
8.2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选择以下 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仅可选择一种):
8.2.1由           
仲裁委员会裁决。
8.2.2由             人民法院管辖。
    8.3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第九章 其他约定
9.1与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有关的专项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并认可,合同双方单独在本章约定。
                                                      
9.2双方约定本合同未涉及到的事项,适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规定。
第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 本合同将由合同双方加盖单位印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立即生效。
10.2  组成合同的文件:
下列文件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来进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本合同书及附件;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工程施工任务书;
(5)图纸(如果有);
(6)投标文件(如果有);
(7)招标文件(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10.3 本合同书包含以下附件:
附件1:工程质量保证书
附件2:                             

附件3:                             

其他:                               

10.4合同双方同意所有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10.5 担保
10.5.1乙方应在     年     月  
日以前,以下列第     种方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1)银行转帐方式。
(2)银行保函方式。乙方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一直有效。
10.5.2 履约保证金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核后   个日历天内无息退还。
10.6 本合同及其附件为中文本,共有  份原件,甲乙双方各持  份。
10.7  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纸质形式,由合同双方加盖单位印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0.8  任何与合同相关但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协议予以解决。
第十一章  通知与联系方式
11.1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要求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直接送交或按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通知对方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联系人。
11.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师为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为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尽通知义务的,导致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11.3  联系方式
甲方法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电 
话:                           
传 
真:                          
乙方法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电 
话:                          
传 
真:                          
11.4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通知、要求,在下述情况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

(1)若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联系人时即为送达;
(2)若用书信发出,合同一方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或办公室、收发室的工作人员在挂号回执或签收凭证上签字即为送达。
11.5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各方,否则一方按原联系方式向其他方发出的书面文件仍视为送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附件1:
工程质量保证书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甲乙双方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比例为     ,并同意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保证金, 预留的金额为________。
  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甲方、乙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燃气调压站迁建工程站区配套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站内道路修筑、站内透水砖敷设以及安装工程,安装工程包括:电动伸缩门、消火栓管网、动力电缆及路灯、厂区防雷接地、自控管线、自动报警、阴极保护站、热力管网及阀门等;
二、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
2、清单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3、定额执行《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2016);
4、材料价格依据《平顶山工程造价》2023年第4期材料价或郑州信息价2023年第三季度,不足部分参考市场价;
5、人工费指数、机械类指数、管理类指数:按第13期(2023年1~6月)价格指数调整;
6、税金:采用一般计税办法,根据建办标函【2019】193号,税金按9%计取;
7、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规定全额计取;
8、有关的标准(包括标准图集)、规范、技术资料。
三、其他内容
1、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
 
四、工程量清单(另册提供)
 
 
第六章  图  纸
(另册提供)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1、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制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习惯作法。
2、本工程实施中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在各个方面符合引用的标准规范。
3、本工程实施中采用以下列出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的为准。
二、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实质性承诺内容
1、工程质量达到投标文件所报的质量等级。施工中,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投标文件中所报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在招标人所限定的时间内,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整改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中标人必须承担总包责任,除招标人另有要求外,其他内容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单位。
3、投标人一旦中标,应保证按招标人的要求,迅速进场组织施工,且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指挥与协调管理,遵守施工场地工作制度。
4、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报名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对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
中标人无故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连续缺岗10日以上时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招标人对项目部管理机构领导工作不力且不能改变者,有权终止合同并另选施工队伍,中标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
5、施工期间,中标人如不按合同、投标文件中承诺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履行,招标人有权按违约处理。
6、中标人应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配合各责任主体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7、本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项目,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进行约定或按发生时的实际情况由招标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认可。
8、中标人在投标阶段或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或有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施工合同,中标人自行承担以上原因所形成之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9、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注:以上所有条款投标人应逐条全文承诺。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上未响应招标人要求的评审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燃气调压站迁建工程站区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采购编号:JSJY1110002015713001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          ,计划工期:        日历天。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1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小写:          元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规费
          元
增值税
          元
2
评标报价
(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增值税)
         

3
工期
   
         日历天
4
投报工程质量
 
5
付款方式
 
6
投标有效期
 
7
项目经理
姓    名
级别
注册证书号
 
 
 
8
备注(优惠条件)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一、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性
(2)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6)工期保证措施
(7)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8)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9)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10)风险管理措施
二、施工组织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    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
时    数
用  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给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  途
面 积(平方米)
位  置
需用时间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
建造师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岗位人员。应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岗位名称
 
姓   

 
年   

 
性   

 
毕业学校
 
学历和专业
 
毕业时间
 
拥有的资格证书
 
专业职称
 
资格证书编号
 
工作年限
 














 
 
 

 
 
 
 
 
 
 
附3: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及注册证号)     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项目经理: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网 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经营范围
 
备注
 

 
 
 
 
 
 
(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所提供资料需满足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要的所有资料。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合同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九、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一)投标承诺函
致                      
(招标人):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
(一)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二)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三)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五)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六)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由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致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中若有幸中标,我们保证在结果公告发布后3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在以往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4.我方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交货期等内容组织实施;
5.我方一旦中标,将按规定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单位负责。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四)平顶山市房屋建筑市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平顶山市房屋建筑市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十、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附件:投标人公示主要内容汇总
 
 
 
 
 
 
 
 
 
 
 
 
 
 
 
 
 
 
 
 
 
 
 
 
 
 
 
 
 
 
 
 
 
 
 
 
 
注:此表内容,各投标人需填写完整。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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