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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左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压缩式垃圾清运车(第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喀左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压缩式垃圾清运车(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喀左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压缩式垃圾清运车(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324-00005
项目名称:喀左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压缩式垃圾清运车(第二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50,000.00
最高限价(元):1,7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底盘排放标准:国六   (此项需提供工信部公告)。
2.▲底盘发动机功率≥85kW,燃油种类:柴油
3.★外形尺寸(mm):≤5400×2300×2700   (此项需提供工信部公告)。
4.★总质量(kg) :≤4495   (此项需提供工信部公告)。
5.▲额定载质量(kg) :≥400
6.★整备质量(kg) :≥3750   (此项需提供工信部公告)。
7.★接近角/离去角(°) :≥21/18   (此项需提供工信部公告)。
8.★前悬/后悬(mm):≤1120/1450   (此项需提供工信部公告)。
9.▲轴距(mm) :≤2850
10.★垃圾箱容积 (m³):≥ 8
11.▲匹配垃圾桶型号:240L 分类垃圾桶 
12.▲上料循环时间:(s)≤15
13.▲卸料时间:(s)≤60
14.▲最大爬坡度:(°)≥30
设备主要性能要求:
1.需采用拉杆式侧上料翻桶机构,方便操作便于维修。
2.垃圾箱需具有密封功能的后门,后门的开启和关闭需采用液压缸控制,后门在关闭时,密封条与垃圾箱尾部端面贴合锁紧,避免渗滤液造成二次污染。
3.需具有推铲结构,布置在垃圾箱内部,用以完成卸料作业。
4.车辆右侧翻桶机构上方需装有工作灯,在光线不好的环境下,打开工作灯,方便工作。
5.车辆后门动作时需有声音报警,用于提醒工作人员和周围行人注意安全。
6.车辆需设有污水箱,有效的在车内进行固液初步分离。
7. ★车辆需上蓝牌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9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5月1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九楼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 开标时,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3. 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5、纸质备份响应文件(正本)1份电子备份文件1份密封在一起,提交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九楼第二开标室。备份响应文件仅存档使用或在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用于开评标补救措施。供应商如未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而没有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 健康路87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
地  址: 大城子街道青年街71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kzggzyjyzx@163.com
开户行: 朝阳银行喀左支行
账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421488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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