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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龙集镇S330省道南侧小龙虾加工厂、冷库房及附属楼租赁权转让交易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泗洪县龙集镇S330省道南侧小龙虾加工厂、冷库房及附属楼租赁权转让交易公告
布单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泗洪县龙集镇S330省道南侧小龙虾加工厂、冷库房及附属楼租赁权转让
项目编号
E321324202401009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三重一大文件、情况说明及相关资料
公告日期
公告起始日期:2024年1月31日
公告终止日期:2024年2月19日
转让方名称
泗洪县金水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转让方概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4743932140M
2.所在地:宿迁市泗洪县通湖大道与S330省道交汇处向南1000米
3.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泗洪县两山生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标的物概况
标的名称
龙集镇S330省道南侧小龙虾加工厂、冷库房及附属楼
坐落位置
龙集镇S330省道南侧
标的面积(㎡)
5354.98
租赁期限
3年
起拍价
580759元/年
经营用途
以租赁合同为准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中诚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江苏中诚(2023)(宿迁)字第Z028号
评估基准日
2023年8月29日
标的对应评估值
580759元/年
特别事项
说明
特殊说明:合同终止后承租人投入机械设备自行清理撤离,原租赁设备确保正常运营移交甲方。
一、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租金交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三、标的展示
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报名、标的展示,标的展示在原址,查看标的预约电话:
刘先生:18000121480,凡未查看标的者责任自负。
四、事项说明
1.竞拍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委托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报名参加竞买视同接受以展示的标的实物现状转让。
2.本次房屋出租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不含地下及配套面积),实际移交面积与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位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委托人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买受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4.租赁期内,买受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时,装饰装修方案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且装饰装修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原有结构,买受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由买受人承担。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或政府行为,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以天计算,多退少补,买受人投入到房屋的不动产部分,委托人不予补偿。
6.租赁期内,买受人应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
7.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时,买受人投入到房屋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人所有,并将租赁房屋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后及时移交委托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现有标的物现状出租,在竞拍成交后,委托人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9.买受人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不得逾期支付租金,如违反按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10.标的由委托人负责交付,房屋交付时间、租赁起止时间和其它相关要求均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1.竞拍人应认真阅读《租赁合同》相关内容,对竞买标的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名登记前提出,一旦办妥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买资料的要求和条款。 
12.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买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竞拍人应具备的条件
竞拍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
竞拍人须承诺的事项
(一)竞拍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竞拍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竞拍人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竞拍人须承诺竞价成功后,该标的租赁用途与公告内的要求相符;
(五)竞拍人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拍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六)竞拍人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七)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竞拍人承诺的事项。
备查文件
1.江苏中诚(2023)(宿迁)字第Z028号
2.其他备查文件。
其他说明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各个标段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如有标段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19日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投标人登陆”→“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24。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3.1以企业法人身份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竞买承诺书。
(4)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
3.2以自然人身份报名: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竞买承诺书。
(3)缴纳保证金的本人银行卡。
(5)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采用银行保函的,意向受让方应将保函原件电子件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采用担保公司出具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的,意向受让方应将担保、保险产品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受让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15万元整;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17:30。
3.意向承租方须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1)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3)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意向受让方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意向受让方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意向受让方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缴纳完成后点击“查询明细”刷新缴纳状态。
注:(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2)企业法人申请报名,保证金需从公司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3)个人申请报名,保证金需从本人帐户打款。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4)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一次性转钱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022001327655678),并备注为:xx项目标的名称-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标的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4.意向受让方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的。
注:(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的范围。
(2)交易保证金由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5、处置方式:
5.1竞买成功后,受让方的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须另行缴纳成交价款。被确定受让方的,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后,把合同及交款凭证提交到系统申请退还保证金,交易中心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采用保险、保函、担保的,无须办理保证金退付)。
6.意向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1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6.2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3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6.4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6.5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6.6受让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缴纳成交价款、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6.7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6.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6.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受让方还需另行赔偿。
如受让方以保证、保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但存在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金、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交易中心有权向保证、保险、保函材料出具单位申请偿付。
四、竞价及成交
标的号
竞价开始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时间
1
2024年2月20日上午10:00
15分钟
60秒

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竞拍人认真阅读公告《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3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2.买受人应于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按成交价一次性交清第一年租金和第一年租金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并于签订成交确认书5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协议。逾期视为违约放弃中标,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4.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3日内将产权转让总价款扣除巳缴纳交易保证金后的尾款使用数字人民币账户一次性转账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022001327655678),并备注为:xx项目标的名称-成交价款(备注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如有逾期,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标的物重新组织转让。
六、其他
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人 :  交易中心:郭先生;        转让方:刘先生
 
联系电话:   13382928863;            18000121480

 
                          附表:标的相关信息
标的序号
标的位置与现状
参考面积(㎡)
租期
(年)
年租金
(万元/年)
增价幅度
(元)
竞价保证金
(万元)
备注
1
小龙虾加工厂
2798.16
3
58.0759
1000元或
其倍数
15
 
2
冷库房
1272.82
3
附属楼
1284.00

                     附件:
                        1、《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2、《授权委托书》
                        3、《评估报告》
                        4、《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竞价规则》
                        5、《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
                        6、《竞买保证金获取、缴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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