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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N5115892024000022
二、项目名称: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飞创环境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宜宾市港园路西段65号四川华洁嘉业环保科技园办公综合楼1层 62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飞创环境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宜宾三江新区城乡融合发展局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 (一)服务要求
按监测方案中监测频次、时间节点进行采样和完成监测数据以及报告。
1.工作要求: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有关要求执行,加强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报送监测数据时,若监测值低于检测限,在检测限后加“L”,检测限应该满足国家地表水Ⅰ类标准值的1/4;未监测则填写“-1”,并写明原因。
2.监测要求:供应商严格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和技术条例进行监测工作,按主管部门要求出具规范的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
(二)详细监测要求
1.监测内容
三江新区水生态环境监测内容目前主要包括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手工监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企业监测、污水处理厂监测、长江入河排污口监测、白沙堰水质监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三江新区规划环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三江新区辖区内河流监测、省级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三江新区范围内水库水质监测、长江干流宜宾段重要一级支流入河口水质监测、存在降类风险加密手工监测断面水质监测(含黄沙河干流和支流)。
1.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手工监测
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湖泊、水库型水源地增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并统计当月各水源地的总取水量。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区域特征污染物。水质全分析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109项分析,湖泊、水库型水源地增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监测频次:每季度监测一次,6-7月进行一次水质全分析监测。
1.2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河流型乡镇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项目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COD、河流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8项。监测频次:非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每半年采样1次(前后两次采样至少间隔4个月)。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
1.3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硝酸盐。江南沙嘴上监测硝酸盐。监测频次: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需在河面左中右采样。
1.4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和企业监测
监测企业和监测项目:详见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计划表和企业监测计划表,监测要求参照企业排污许可要求执行。监测频次:一年一次。
1.5污水处理厂监测
监测点位和项目:详见污水处理厂监测计划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监测频次:一年一次。
1.6白沙堰水质监测
监测点位和项目:详见白沙堰水质监测计划表。
1.7长江入河排污口监测
监测点位:详见入河排污口列表。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水温、pH值、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总磷。监测频次:一年一次。
1.8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
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等详见监测计划表。
1.9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
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根据应急检测需求确定。
1.10其他监测内容详见监测计划表
2.监测要求
2.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手工监测每季度第一月1-10日取样,3月、5月和11月20日前提供监测数据及报告(盖章版),7月进行一次水质全分析监测,全分析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于8月15日前完成。
2.2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5月及11月前提供监测数据及报告(盖章版)。
2.3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每季度第一个月1-10日取样,3月、5月、7月、11月20日前提供监测数据及报告(盖章版)。
2.4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企业监测、污水处理厂监测每年监测一次,12月30日前完成监测,每个企业完成监测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监测数据及报告(盖章版);
2.5白沙堰水质监测每月10日前完成采样工作,每月15日前提供监测数据及报告(盖章版)。
2.6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上、下半年各监测1次前后两次采样至少间隔4个月,5月10日和10月10日前提供监测数据及报告(盖章版)。
2.7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要求三江新区建城区范围内2小时到现场,非建成区4小时内到现场,根据项目采样分析所需时间来要求提供监测数据和报告。
2.8长江入河排污口监测要求祥见监测计划表。
2.9其他监测内容以实际需求出具检测报告。
2.10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环发〔2014〕125号)文件、排污许可及有关要求执行、监测任务承担单位负责统一实施内部质控并对监测数据质量负责。
(一)服务要求
按监测方案中监测频次、时间节点进行采样和完成监测数据以及报告。
1.工作要求: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有关要求执行,加强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报送监测数据时,若监测值低于检测限,在检测限后加“L”,检测限应该满足国家地表水Ⅰ类标准值的1/4;未监测则填写“-1”,并写明原因。
2.监测要求:供应商严格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和技术条例进行监测工作,按主管部门要求出具规范的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与采购合同约定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2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海燕、何莉(采购人代表)、唐永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975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65万元。2.采购计划编号:51158924210200000568[2024]00036。3.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三江新区财政金融局,监督电话:0831-2108064,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三江新区城乡融合发展局
地址: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沙湾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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