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港路南、体育馆东路东侧地块建筑亮化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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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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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任港路南、体育馆东路东侧地块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对本项目的建筑亮化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人。
二、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任港路南、体育馆东路东侧。
2、项目规模:地上建筑面积:11268㎡,建筑形式:单体建筑,地下1层,地上4层;一层商业,二-屋面层停车。项目设计费约4.5万元。
3、工程概况:本项目单体建筑即停车楼之外立面的亮化设计。
4、招标范围: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内容:本项目单体建筑即停车楼之外立面的亮化方案、施工图、材料清单、造价分析;
②设计人以项目建筑方案文本、土建施工图、幕墙施工图等设计文件,以及发包人的其他特殊要求为依据进行设计,设计限额按合同约定实施。
③设计方案文本应包含简洁的项目分析研究、设计概念、效果演示、技术细节展示、灯具材料简介等内容,文本至少包含3张渲染效果图,即夜景鸟瞰图、2张不同方位的夜晚透视图;
④方案文本经过设计、讨论、修改完善,并经发包人认可后可开展施工图设计;
⑤要求设计单位通过南通市施工图审查中心网站进行报审,并按要求整改完善施工图纸,最终通过图纸审查。
5、设计周期: 设计周期:建筑亮化方案10日历天,施工图10日历天。
四、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为任港路南、体育馆东路东侧地块建筑亮化设计项目。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楼宇亮化设计的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如上述证明文件未体现业绩要求,可由业主单位出具相关有效证明加以证实。
具体以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为准。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设计原因造成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6.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连续3个月)的养老缴费证明)。
7、投标单位与南通沿海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发生过诉讼、法律纠纷的,自讼诉关系发生起至法院下发最终判决书后两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售后不退。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64488381@qq.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①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 12 月 19 日09点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②开标时间:2022年 12 月 19 日09点30分(与递交截止时间同时);
开标地点: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
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指定地点亲自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④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特别提醒】由于新型冠状肺炎的影响,所有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均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出示苏康码、测体温、进行详细登记且全程戴好口罩,服从现场人员的管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是本工程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纪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十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16楼 | 地 址: | 南通星光耀6号楼12楼06室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 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 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子邮箱: | 6448838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