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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浏阳市花炮观礼台片区概念规划采购需求公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功能及要求:
规划背景
 
根据《浏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浏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上报方案),为进一步将浏阳打造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湘东开放门户”,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省会副中心城市和湘赣边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战略,围绕世界名河浏阳河品牌效应和城市地标天空剧院,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引导浏阳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造具有区域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我市拟编浏阳市天空剧院片区概念规划,并对该片区产业发展进行研究。
指导思想
秉持协调、创新、绿色、开放和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绿色生态、区域统筹、产城融合和可持续发展基本原则,突出浏阳特色,发挥浏阳河景观资源优势,创新规划理念,注重功能提升及产业协调发展,实现产城融合,构建城市活动与自然紧密交融,山水城互融的城市新区。
项目概况
(一)规划范围
以天空剧院为核心,北至占家老街、南至白沙路、西至李畋路、东至浏阳河,面积约1.5平方公里;同时需对天空剧院对岸,金滩片区视线所及范围建筑及景观进行提质,并综合考虑产业布局,面积约3.0平方公里。
(二)规划目标
从区域发展和落实城市战略要求的角度,提出天空剧场片区概念规划方案;充分发扬浏阳河品牌优势,植入现代产业,推动浏阳新质生产力加速形成,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强化城市新型地标,加快一河两岸发展,打造集生态优美、景观凸显、产城融合、功能完善于一体的滨水活力城市功能片区。
 
 
二、相关标准:
1、《浏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浏阳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2021-2025)》
3、《浏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19-2035年)》(报批成果)
4、浏阳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汇编、浏阳市“一河两岸”概念规划;
5、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6、其他相关规划。
三、技术规格:
规划内容主要包括:产业专题研究、项目策划、城市设计。
(一)、产业专题研究。从研究区域城市群发展趋势出发,在浏阳市打造省会副中心和湘赣边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引领下,研究明确片区的目标定位、主导功能和产业发展方向。
(二)、项目策划。聚焦浏阳产业特色和现有资源禀赋提出规划片区产业业态、运营模式、实施路径和项目库。
(三)、城市设计(详细规划阶段)。落实产业业态空间布局,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引下形成规划范围可实施性城市设计方案,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管控和引导。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项目服务时间:高效推进工作进度,编制时间总体控制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90日历天)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成果要求(主要包括设计图纸、说明)
(一)成果方案应提交设计说明书,并提交能表达规划意图的区位分析、现状分析、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道路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绿地景观系统规划、城市设计总平面及鸟瞰图、城市天际线控制、重点地段表现、其他表现规划和城市设计意图的相关图纸。
设计说明书:
(1)现状解读及分析、设计理念以及设计立意构思、手法和特点等;
(2)片区功能定位、产业布局、空间布局、特色空间设计说明、城市设计意向说明等。
(二)成果资料及分数:提供含全部规划设计文字资料、图纸文件的电子光盘2套,说明文字采用.dct格式编排,设计图纸采用.dwg格式文件,图片应采用.jpg格式文件,多媒体采用.ppt格式文件。
(三)所有投标人所提交的设计方案的所有权归组织方所有。
 
六、验收标准:
项目验收方法
(1)本项目按浏财函[2024]5号《浏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概念规划设计成果后,组织评审会,中标供应商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完善,提交经采购人认可的设计成果文件作为验收合格依据。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式
 (1)付款人: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规划方案经采购人组织评审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规划成果通过采购人组织成果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成果的所有权,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供应商保证其提交的项目成果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成果对第三方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资料收集、现场调研、评审费、财务、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投标人应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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