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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姜堰区农村公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3年姜堰区农村公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姜堰区农村公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 已由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泰姜发改投[2023]55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泰州市姜堰交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图设计已由泰州市姜堰区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姜交建许字[2023]000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泰州市姜堰交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年姜堰区农村公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在姜堰区相关镇街实施约20公里农村公路照明工程。工程建安费合计约 790 万元
2.2 招标范围:照明工程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项目一个标段: 2023NLZM-SG标
计划工期: 5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材料;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2018 年 8 月 1  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 过单项合同价不少于 450万元的公路照明或市政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 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
(6)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
(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 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或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 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2018 年8 月 1 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公路照明或市政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副职、技术负责人);
(8)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 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  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9)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省级(或以上)  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或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10)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连续近三个月(2023年 4月~2023 年6 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11)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无在岗要求: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 目总工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 理或项目总工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12)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 项、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 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年/月/ 日/时/分,集中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 /年/月/ 日/时/分,地点: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 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10月8日9:30 时, 投标人应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将  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  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
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  标 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泰州市姜堰交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姜堰区罗塘街道三水大道 888 号
招标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恒景国际花园 C21 幢 311-313 室/姜堰分公司:泰州市姜堰区沈高镇万众村一组
联 系 人:姜黎黎
电    话: 18752484346、052388510008
10 、其他
10. 1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  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 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 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 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 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 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 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10.2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 用信息服务系统” 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 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10.3 根据“ 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 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  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10.4 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完成注册并预约报名。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 2023年 8 月28 日 18:00 时,截止时间为 2023年9 月4 日 18:00 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 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 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10.5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 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10月8日9:30 时)前准备好 CA 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3 年10月8日10:00 时)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 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第一信封评审结束后,第二信封自动解密,不再另行通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 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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