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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珲春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L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4-ZB06
)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珲春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资金自筹,招标人为珲春市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珲春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珲春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4年05月23日09时00分到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4年05月2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4年06月1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内容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4年06月1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内容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SL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4-ZB06 O
2.项目名称:珲春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 O


3.服务内容:
珲春市人民法院食堂的运营(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人用餐,1天2顿,包括但不限于食堂管理、食
材供应、食材烹饪、燃气供应及供餐服务等)。
4.服务期限: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4年7月1日至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5年6月30日(年用餐天数264天、月平均22天)。
5.供餐标准
主食:米饭、面条、面食不定期更换;
配菜:4个热菜(2荤2素)、1个凉菜、4个咸菜;
辅食:每天保证2种水果+1种糕点(或者1种水果+1种酸奶+1种糕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要求 o
7.最高限价:投标单价(1人1日餐费)不得高于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O
8.标段划分: 1个
g
9.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性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配备人员不应少于5人,且所有人员具有有效的健康证。
3.限制性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2)拒绝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3)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4年5月23日至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4年5月2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
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y
2.方式:供应商将《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格式见本公告附件)扫描件(PDF
格式)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Lxy970609@163.com),并同时拨打电话(0433-
2663210)进行资料收取确认(电话咨询及确认时间:9时00分至11时00分、14
时00分至16时00分),【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招标文件一供应商名称】。
3.售价:100 元/套。招标文件款应由供应商 基本账户 转入至
采购代理机构基本账户(开户名称: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账号: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1686138055000641
) 中(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招标文件款)。
**招标文件款务必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限内转入(转入以到账时间为准),招标
文件购买成功后24小时内,采购代理机构以到付的方式邮寄纸质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4年6月13日14时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延吉市北大新城南一门和南二门中间四
层门市)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内容真实性以上述网站为准,其他网站转载概不负责。
4.本招标项目不接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人民法院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延吉市新村路222号北大新城17(中)号楼3-4层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Lxy970609@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
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 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领取人 (委托代理人) 基本信息姓名
电话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
招标文件款 发票开票信息税号
地址
电话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发票类型 (专票/普通)口专票 口普通

注:1.委托期限内,供应商应保证其授权委托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
确保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
商承担。
2.招标文件将邮寄至领取人地址,招标文件款发票(电子)将发送至领取人的邮箱。
3.请准确填写表格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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