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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有缆观测系统维修更新(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海底有缆观测系统维修更新(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底有缆观测系统维修更新(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17051
项目名称:海底有缆观测系统维修更新(二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20,000.00
最高限价(元):1,0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  项目概况
2017年,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在营口白沙湾海洋观测站和无人机基地附近海域布放了一套基于海洋观测站的海底有缆观测系统,进行海洋要素的实时业务化观测。海底有缆观测系统主要由岸基控制系统、海底观测系统和信息电力传输系统三部分构成,可以实现流速剖面、水位、温度、盐度、波浪等常规要素的连续观测,冬季可以实现冰下连续观测,能够最大限度避开该海域冬天冰情严重的潜在威胁,进行海洋要素的实时全天候业务化观测,提升了辽宁省海洋观测预警报能力。
然而海底有缆观测系统由于长期受海洋气候的高盐度、高湿度环境影响以及往来船只的碰撞,观测仪器设备易被腐蚀和损坏,当前已无法正常运行。为保障海底有缆观测系统能长期、连续采集海洋环境观测数据,有必要开展仪器设备维修更新工作,提高数据的观测采集能力,进一步提升海洋观测预警能力,从而为海洋防灾减灾提供基础保障。
 
二.  系统维修更新需求
海底有缆观测系统维修更新包含设备维修更新、数据采集软件、更新、维修与安装布放。
1.1.  设备维修更新
本次设备维修更新内容如下:
1.1.1  剖面海流计
(1)声波频率:≥600kHz;
(2)剖面范围:≥30m;
(3)层厚:0.5m~2m;
   (4)流速:
ø  测量范围:0~400 cm/s;
ø  准确度:±1.5%测量值或±0.5 cm/s;
ø  分辨率:0.1 mm/s;
   (5)流向:
ø  测量范围:0~360°;
ø  准确度:±3°;
ø  分辨率:0.1°。
1.1.2.  温盐深传感器
(1)温度
ø  测量范围:-5~35℃,
ø  精度:±0.01℃,
ø  分辨率:0.001℃。
(2)压力
ø  测量范围:0~1000dBar;
ø  精度:±0.1%FS;
ø  分辨率:0.01%FS。
(3)电导率
ø  测量范围:0~70mS/cm;
ø  精度:±0.01mS/cm;
ø  分辨率:0.001mS/cm。
1.1.3.  岸基控制系统
(1)  支持控制设备的网络接入、传感器信号的接收和控制;
(2)  支持有线网络、无线网络等通讯模式;
(3)  输入电压:220V,电压波动+7%,-10%,
(4)  具有防腐、防潮、防盐雾等特性。
1.1.4.  海底电缆
(1)  电缆破断力:≥20kN;
(2)  导体:2根信号线芯成缆,并用填充绳进行填充;
(3)  绝缘体:材质聚乙烯;
(4)  护套:两层护套,中间铠装。
1.1.5.  海底观测平台水密舱模块
(1)密封控制舱设计耐压≥6MPa,内部为供电系统提供散热装置;
(2)具备标准化的水密接口,可采集多不少于4路传感器信号;
(3)系统采用模块化控制技术,可单独控制某个设备的工作状态进行控制;
(4)主机采用耐高温,耐压耐腐蚀材质。
1.1.6.  水密插件及耗材
水密插件和耗材包括系统安装和运行所需的水密插座、水密缆、牺牲阳极、固定夹具、紧固件、锚链等。
1.2.  数据采集软件更新
(1)软件更新:数据采集软件更新升级,实现海底有缆观测数据采集、数据管理、数据展示与数据预警。
(2)集成接入:配合业主单位实现海底有缆观测数据接入辽宁省海洋观测预警综合展示平台。
1.3.  维修与安装布放
(1)海底观测平台框架维修:对海底观测平台框架外观、连接处等进行检查、清洁,对损坏部分进行维修,并进行防腐处理。
    (2)集成安装布放:包含海底观测平台打捞、设备安装测试、海底观测平台布放以及海底电缆铺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1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招商局大厦A座808(奥体中心地铁站B口马路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未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而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
3、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完好的备份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保持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省中瀚智科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招商局大厦A座808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zhzk_ln@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塔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省中瀚智科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6145301040010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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