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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荷城街道竹园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荷城街道竹园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荷城街道竹园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明发改投审[202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荷城街道竹园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明政数监管核〔2023〕7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以北,文昌路-黄翁山以东,莲花市场以南,玫瑰路以西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荷城街道竹园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主要对荷城街道竹园社区范围内的老旧小区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范围约27万平方米,涉及改造133栋2475户,包括住宅建筑楼道翻新、建筑排水管改造、外墙剥落整治、危旧围墙改造,以及翠竹路、莲花路、玫瑰路沿街建筑外立面改造和重要节点公共空间景观提升等,项目总投资约为1199.80万元。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
2.3 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 120个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6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对荷城街道竹园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进行全过程施工(具体以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
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6 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任一方委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1 月至2023 年 6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1 月至2023 年 6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任一方委派)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0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3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8 月 3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380号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
邮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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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dzcgmzb@126.com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0719.pdf
招标公告(0719).pdf
招标公告(变更).pdf
招标文件正文(变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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