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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CS-20221028004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民政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三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2年度政府购买社工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21028004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22年长沙县民政局购买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其他社会服务 详见附件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伍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分项报价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
计量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备注
分类
单位
1
社工薪酬
/

14名社工工资、社保、意外险等其他福利。
72000
12
864000

2
大型社区活动
/

7个,单次大型活动服务人数不少于200人。
4000
7
28000

3
中小型社区活动
/

7个,平均每场中小型活动服务人数不少于25人。
2000
7
14000

4
个案服务
/

7个,平均每个专业个案至少跟进6次。
300
7
2100

5
小组工作
/

7个,平均每个小组至少6节,服务不少于42人次。
1000
7
7000

6
志愿者发展
/

1、350人,每个社区至少发展志愿者50人,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或实际民政部门认可的信息平台上,有志愿服务记录;实施2-3个常态化特色志愿服务项目。2、35支,每个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不少于5支;每支队伍实施1个以上常态化特色志愿服务项目。
600
12
7200

7
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

35个,每个社区登记或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5个,每个社区社会组织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6次
800
12
9600

8
专业支持
/

针对不同层次的社工每季度给予更具针对性的培训或督导。
575
4
2300

9
交通费
/

走访、开展服务、对接工作等交通费。
600
12
7200

10
行政办公经费
/

办公用品、行政事项等费用。
300
12
3600

11
管理费
/

照国家《慈善法》规定,管理费不得高于项目资金总额的10%,主要用于党建工作、项目宣传、资源链接、阵地建设、模式提炼、管理人员经费、税费等开支。
8750
12
105000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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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12-12 —— 2023-12-11
3.2 履行地点: 星沙街道仙塘岭、水桐树社区;湘龙街道湘瑞、湘滨、湘贸社区;榔梨街道高峰社区;黄兴镇光达社区 。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根据采购需求和投标文件,对辖区内居民提供社会工作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2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中标签订采购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15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中期评估后支付。评估成绩为合格及以上,支付合同金额的30%;如果中期评估成绩为不合格,则需要按要求在一个月内整改至合格后再进行付款,整改评估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但如果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则不再整改且终止合同,不支付第二笔费用。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15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末期评估后支付。评估成绩为合格及以上,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末期评估成绩为不合格,不予支付合同金额30%的剩余尾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汇通支行(长沙市三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190102400920003834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验收方式
甲方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进行监管和评估,甲方及第三方的评估结果为项目拨款的依据。
5.2.2服务要求
1、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行业规范及标准及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配置人员、完成年度服务指标,达到服务效果。
2、甲方监督检查乙方的服务情况,乙方应提供相应的便利。甲方检查发现服务中存在问题,乙方必须给予答复并提出改进方案及时整改。发现整改未到位,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提供相应的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经费中扣除。
3、乙方对本项目不得进行分包、转包或委托给第三方,如未履行,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2.3服务质量要求
1、服务质量要求:
第一年度要求完成调查研究,掌握区域内服务对象的共性需求及个性需求,形成调研报告,开展相应服务。并根据调研结果调整、发展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做到在已有服务的基础上优先服务重点群体(如:困境中的个人及家庭),积极发展主流社会群体的力量,扩大服务覆盖面,整合、扩展镇街资源和其他社会资源,开展服务。社工站长要逐渐发掘培育本镇(街道)辖区内社区骨干志愿者成为社区领袖,领导本服务区域的志愿者开展活动,指导本服务区域内的社区社工室开展服务,协调各方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服务。
2、工作时间要求:
每名社工参照社区工作日时间执行,包含督导、培训、会议等,特殊情况如疫情等原因须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工作。
3、服务方式及数量要求:
需要结合本项目所在站点社区的不同需求,分别制定年度服务计划,一年的服务指标及要求如下所示。
长沙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指标数量及要求:
序号
服务内容
7个社区指标数量
指标要求
1
需求调研、服务计划
7份
1、每个社区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老年人、儿童、困难居民为重点服务人群,开展需求调研;
2、服务内容以社会救助、为老、儿童关爱、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
3、会同社区居民代表、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围绕居民需求开发项目,形成需求清单、资源清单、项目清单。
2
大型社区活动
7个
单次大型活动服务人数不少于200人。
3
中小型社区活动
7个
平均每场中小型活动服务人数不少于25人。
4
个案
7个
平均每个专业个案至少跟进6次。
5
小组
7个
平均每个小组至少6节,服务不少于42人次。
6
探访救助
700人次
对社区困难居民等重点服务人群,进行家境调查、入户探访、救助帮扶、链接资源。
7
发展志愿者
350人
每个社区至少发展志愿者50人,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或实际民政部门认可的信息平台上,有志愿服务记录;实施2-3个常态化特色志愿服务项目。
8
志愿者队伍
35支
每个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不少于5支;每支队伍实施1个以上常态化特色志愿服务项目。
9
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35个
每个社区登记或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5个,每个社区社会组织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6次
10
挖掘社区慈善资源
/
挖掘社会公益慈善资源,成立社区发展基金,保持基金增量,对困难居民开展慈善救助、支持社区治理。
11
协助社区工作
/
根据社区需求,协助社区开展工作。
12
其他
/
上级安排的其他任务,遇特殊情况根据采购方要求适当调整服务内容。
备注:每个站点需配备2名专职社工。

注:
(1)专业个案是指无法依靠简短的咨询服务解决服务对象困难,需要通过提供较长时间的跟进辅导、情绪支持、心理减压等专业服务和支持的个案服务,要求平均每个个案至少6次及以上的跟踪服务。
(2)小组工作是指以团体或者小群体为服务对象,并通过小组活动的方式为其成员提供支持性、预防性、发展性服务,帮助小组成员的发展,提升其应对困难的能力,帮助其改善当下处境。要求平均每个小组6节,平均每次参与人员不少于7人。
5.2.4服务方案内容
服务方案根据投标文件和实际调研情况,在不低于原标准的前提下进行优化,一年约定一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验收要求:
项目由长沙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进行监管和评估,第三方的评估结果为项目拨款的依据。
2.评估要求:
本项目评估采取2次实地评估(中期评估以及末期评估)。第三方综合多次评估情况对项目进行等级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其中优秀的评估分值为90分及以上;
良好的评估分值为85至89分;
合格的评估分值为80至84分;
不合格的评估分值为79分及以下。
3.中期评估及末期评估按照评估指标执行。
4.过程监测要求:
中标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建立报告与回复反馈机制,每个季度须向采购人、街道、社区、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在报告后收集各方回复进行资料留存。
中标人还应每季度参与联席会议(包含采购人、街道、社区、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相关方参与)。
5.评估标准
项目评估按照招标文件中《2022年长沙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指标》进行评估。
2022年长沙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依据
赋分说明
第一部分:服务管理评价(80分)
A1
基础
运营
(15分)
B1
站点
管理
(4分)
C1
制度建设
(2分)
承接机构人事管理制度(含员工权益保障)、服务管理制度、督导制度、培训制度、服务意见反馈机制、服务对象权益保护制度等制度完善,并严格按照制度实施。
根据符合程度,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C2
场地管理
(2分)
站点布局合理,设有个案室、小组室、办公室、多功能活动室等服务场室和服务设施,场地管理使用制度上墙,并有相关使用记录等。
根据符合程度,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B2
人员
配备
(11分)
C3
人员资质
(8分)
项目主任具有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及以上(4分)
社区社工室专职驻点社工必须经过社工室项目入职培训和社工专业培训(每个社区1分,共4分)
根据符合程度,以1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C4
人员稳定
(3分)
服务年度内社工站社会工作者人员应保持稳定;人员有变动情况,程序规范、有变动记录为1分。
根据符合程度,以1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C5
附加项
项目人员数量以及人员资质不符合合同约定,且人员变动后未在7日内补充人员到岗的,扣除总得分的20%并将情况反馈长沙县民政局处理。

A2
项目
管理
(19分)
B3
档案
管理
(5分)
C6
档案规范性
(2分)
纸质文档管理规范,文件盒内文档具有目录与编号编码,并备有存档总表。
根据符合程度,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C7
档案完整性(1分)
所开展工作,如个案、小组、社区等工作,有完整的记录,无遗漏且有分类、汇总,方便查找。
根据符合程度,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C8
档案真实性(2分)
服务记录信息真实、清晰、有条理。
根据符合程度,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B4
项目
执行
(8分)
C9
需求调研
及评估运用
(3分)
①开展社区服务多维度、多层次的需求调研(包含社区状况、购买方、合作方、社区、服务对象访谈;入户探访资料梳理、社工过往服务经验概括等层面)。(1分)
②制定科学合理的需求调研方案(目的、方法、工具、分工、时间、预算、风险或局限等)。(1分)
③通过服务需求调研,进行科学、严谨的分析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信度、效度,量化与质性结合情况,研究局限等)。(1分)
根据程度不同以1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C10
服务设计
(2分)
制定专业服务计划,并与调研报告形成100%契合度,详细周到,能够有针对性的回应项目中服务对象的多层次服务需求,分层分类设计服务内容,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可评估性。
根据程度不同以1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C11
服务符合
专业要求
(2分)
工作中遵循专业步骤、专业规范、专业伦理,完全能够按照专业要求开展服务;有较强保密意识,且能够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根据程度不同以1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C12
意见收集
(1分)
在服务过程中,能够积极主动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并进一步跟进处理。
根据程度不同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B5
过程
管控
(6分)
C13
进度管理
(1分)
各项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服务计划开展服务,有明确的时间安排,有相关进度管理工具。
根据程度不同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C14
变更管理
(1分)
建有变更管理机制,且严格按照变更管理机制执行;如有调整及时与项目出资方/项目监管方沟通,并保有相关记录。
根据程度不同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C15
沟通管理
(1分)
建立与所在社区进行的信息公开、意见征集、沟通反馈、定期汇总项目的工作信息的机制,并做好项目执行机制。
根据程度不同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C16
风险管理
(2分)
形成风险应对及管理机制,并针对实际发生的风险及时应对且未发生问题。
根据程度不同以1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C17
服务运行
总结与反思(1分)
对服务进行深入的总结和反思,内容详实,反思深刻,有服务质量评估。
根据程度不同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A3
项目
服务
成果
(24分)
B6
合同履行
(5分)
C18
协议约定
内容完成
情况(1分)
在协议期内开展各项服务,涵盖了协议所规定的目标服务群体及相应的服务内容。
根据程符合程度,以0.5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C19
协议约定
指标量完成情况(4分)
在协议期内开展各项服务,完成了协议所规定的所有服务指标量。
根据程符合程度,以1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B7
目标达成
(2分)
C20
目标达成
情况(2分)
依据服务需求调研,制定清晰、具体、可行的项目服务目标;能够回应服务对象的问题与需求;并很好地实现服务计划中的既定目标。
完全符合计满分,根据程度不同以1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B8
资源整合
(3分)
C21
资源整合
能力(3分)
根据社区自主链接社会慈善资源,成立社区发展基金(资金、物资、志愿者对重点服务对象的具体服务工时)折算的价值确定得分(不含社区活动、表演慰问等非直接具体服务)。
总价值为5万元以上的,得满分;每低1万元,扣1分。
B9
志愿者
(5分)
C22
志愿者服务
(5分)
发展社区志愿者年度不少于50人,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或民政部门认可的信息平台上,有志愿服务记录,实施2-3个常态化特色志愿服务项目。发展每个社区志愿者队伍不少于5支,每个志愿者队伍实施1个以上常态化特色志愿服务项目。
完全达到计满分,根据程度不同以1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B10
服务
覆盖
(2分)
C23
服务覆盖率(2分)
服务辖区内服务对象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的知晓度情况。重点服务对象服务知晓度为80%以上,且服务对象知晓服务项目为资方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得满分,每少10%扣1分。
根据程度不同以1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B11
宣传效果
(3分)
C24
服务的
宣传效果
(3分)
对服务进行宣传推广,服务社区每年至少2篇市级以上媒体新闻报道。市级以上的报道内容必须在报道前,经长沙县民政局对内容把关,且内容要体现资方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根据服务目标,以项目年度为梯度进行按实际项目情况扣分。
B12
品牌服务建设
(4分)
C25
品牌建设
(2分)
为标段内每个社区打造一个特色服务项目,服务周期内,深化品牌建设意识,社区需求匹配度高,品牌服务打造程度、服务推广程度以及服务成效明显,达到当年预期者为满分。
根据服务目标,以项目年度为梯度进行按实际项目情况扣分。
C26
经验成果
(2分)
深化经验成果提炼,对提炼总结形成的可推广的特色项目服务经验进行成果转化,并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刊物等发表。达到当年预期者为满分。
根据服务目标,以项目年度为梯度进行按实际项目情况扣分。
A4
项目
服务
质量
受认
可度
(22分)

B13
相关方
评价
(22分)
C27
采购人评价(10分)
采用面对面访谈或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项目购买方的评价。了解资方对项目承接机构与资方的沟通情况、服务质量、服务成效、服务内容与需求契合度等内容的评价。
完全达到计满分,根据程度不同以1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C28
街道评价
(4分)
采用面对面访谈或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街道对项目所开展服务(内容、形式、安排、社工服务态度、专业能力等)的满意度,以及服务效果的综合评价。
完全达到计满 分,根据程度不同以 1 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C29
社区评价
(4分)
采用面对面访谈或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社区对项目所开展服务(内容、形式、安排、社工服务态度、专业能力等)的满意度,以及服务效果的综合评价。
完全达到计满分,根据程度不同以1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C30
服务对象评价
(4分)
采用面对面访谈或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服务对象对项目所开展服务(内容、形式、安排、社工服务态度、专业能力等)的满意度,以及服务效果的综合评价。
完全达到计满分,根据程度不同以1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第二部分:财务管理评价(20分)
A5
财务
管理
(20分)
B14
财务规范合理性
(7分)
C31
财务制度
制定与执行(2分)
针对项目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照章执行,包含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审批等内容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各项制度规定,按“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原则使用。
有一处不符直接扣除2分
C32
会计科目
设置规范
(2分)
会计科目分类设置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
有一处不符直接扣除2分
C33
预算编制
与实际支出一致性
(3分)
①预算编制合理,预算与核算的框架科目一致。
②编制时按类别、次数(或人次)、单价等列明资金需求。
③项目预算与服务方案以及实际支出基本一致。
按预算规定的标准列支,调整范围小于10%不扣分,超出部分以1分为一个梯度扣分。
B15
财务票据真实规范(13分)
C34
账目记录
准确(2分)
按要求设置帐簿,账簿账目记录清晰,必须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有一处不符直接扣除2分
C35
票据使用
管理(6分)
项目规范使用各种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发票、非税收入收据等),票据使用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现金管理条例》、税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每发现一处票据使用问题,扣除1分,扣完为止。
C36
财务与项目实物资料匹配(3分)
项目资金使用与项目实物资料相匹配。
每发现一处不匹配扣除1分,扣完为止。
C37
财务处理
及时(2分)
账务处理准确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如出现票据跨年或跨期入账的情况扣除2分
C38
附加条款
项目资金需专款专用,凡出现资金违规使用,重大财务管理问题,扣除财务管理20分。

扣分项
评估组在评估期间,收到相关方的投诉,凡经查证情况属实,主要过错方为项目或其工作人员的,每起投诉事件,视情节扣除项目总分5-10分。

一票否决项
项目必须提供客观、真实的资料和数据。如以欺诈、隐瞒、提供不实数据等手段参与评估的项目,一经查证,将一票否决,并将结果提交主管部门。

合计
100分

2、资产要求:
由本项目经费所购买的物资、设备、器材等资产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和修理,使用期间由于失窃、使用不当、损坏、事故等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项目结束后,由本项目经费所购买(或产出)的调研报告、经验材料、方案计划、项目成果等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甲方所有。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要求并指导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实施项目,开展各项服务。
(2)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实施效果,对乙方提出项目实施建议。
(3)对乙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对乙方提出整改要求,如乙方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关处理。
2.甲方义务
(1)按合同约定拨付项目服务款。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负责乙方、镇(街道)、社区等多方进行协调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1)按合同约定时间内获得项目服务款。
(2)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后对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服务进度进行调整。
(3)与社区协商使用社区等提供的办公场地及办公设备。
2.乙方义务
(1)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配备相应资质的项目专职人员,制定服务方案。如特殊原因不能履约的,应更换同级别人员,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人员须在一个月内到岗,如未履行,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人员离职或疾病等原因不能履约的,应更换同级别人员,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人员须在1周内到岗,如未履行,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安全保障措施及防疫措施,保障项目实施进度、质量及安全,管理使用项目经费。
(3)定期向甲方如实汇报项目进度情况和实施成效。
(4)接受民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及社工站指导服务平台对项目检查、监督和项目验收评估。对甲方提出的问题整改要求应及时进行整改。
(5)在本项目运营服务过程中,乙方及乙方员工发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事故,以及民事赔偿、劳动纠纷等法律责任,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7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合同期内发生如下事项,甲方可无条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违反约定分包、转包,或挂靠经营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各项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3)对甲方工作拒不配合或配合不力,不服从监管的。
(4)服务期内,甲方对乙方根据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8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且整改一次后仍不合格。
(5)未及时处理好内外矛盾,引发打架斗殴、员工集体上访或罢工等群体性事件,影响甲方工作正常进行的。
(6)由于服务质量不达标在新闻媒体曝光及被有关行政部门公开点名批评,或同一事件被投诉三次以上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的。
(7)乙方须在合同签定日起1个月内按投标文件将专职人员全部配置到位。(为保证项目稳定性,项目主任社工服务应负责项目1年,如果项目主任社工需变动,乙方应并向甲方报告,按投标文件配备同资质人员,经甲方同意才可变动。)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合同签字盖章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598号长沙县民政局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长沙市开福区科大佳园北苑16栋四方坪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

法定代理人: 高新良 法定代理人: 罗祖红

委托代理人: 王质 委托代理人: 曾俊红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2232470

传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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