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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南溪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2023]20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南溪区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其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市区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和其他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南溪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2023]20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广智华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建设区域位于南溪东北部,距主城区10 公里,涉及长兴镇水口村、红德村、东岩村、长春村、仙临镇高新村、两木村、光明村、龙川村、联盟村 2镇9村;
  2.2 项目规模:提升高标准农田 1.5 万亩,开展“三网”建设、土壤改良 0.8 万亩;建设绿色有机原料基地样板田1.9 万亩并配套完善稻虾基地设备设施 3300 亩;新建秸秆收集储运利用服务站点 4个、改造提升 1个:建设安溪河生态绿廊与便民宜居路网改造提升改造; 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管一体化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综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幸福红德”休闲观光片区;“多彩两木”生态·农耕体验基地;“醉美光明”乡风文化传承展示中心。配套建设集应急处置活动场地、公厕、管理房等;建设“两平台一中心”,完善农产品生产监测、在线管护、质量追溯体系;建立完善农事服务联盟运行体系,建设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进行公共服务智能化试点及社会治理数字化试点工程、创作带有独特性、差异性且独具本土特色的所有乡村室内外文创产品、展示、新文旅元素、文化场景艺术、景观打造、氛围营造等。;
  2.3 项目总投资:约38723.87万元;
  2.4 计划工期:35 日历天(其中:勘察:20 日历天;设计: 35 日历天。勘察、设计同步进行);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勘察:主要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物探、管探、初勘、详勘(含施工期间勘察、边坡外沿勘察等)、技术服务等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地方相关现行规定要求完成红线内的勘察方案设计、基坑支护、边坡、地基处理等岩土工程设计、现场钻孔定点、地质钻孔、取样及试验、资料收集整理、提供勘察报告(初勘报告及详勘报告)、现场配合开工、验槽、竣工验收等配合工作。建新点及周边水文水系的调查工作,提交的岩土勘察报告应满足各设计阶段、施工的需要,为后期进行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提供设计计算参数和可靠的依据。设计: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概算、预算、施工图设计、设计服务等内容。深度要求:包括但是不限于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深度要求,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及限额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满足设计要求及专家评审、后期项目施工图设计要求、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等相关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次勘察、设计划分为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1.5亿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勘察业绩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01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1.5亿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各成员单位须为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9-27 00:00 至 2023-10-08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0-19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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