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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评审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评审单位政府购买服务 JSZC-320100-NJRJ-G2024-002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14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NJRJ-G2024-0022
项目名称: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评审单位政府购买服务
预算金额:19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制单价为根据不同规模企业现场评审时间的要求,并参考应急管理部一级标准化评审费、江苏省应急管理厅二级标准化评审费和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服务费的标准,作如下区分:
1、加油站以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以下、或从业人员50人(含本数)以下的企业评审费最高限价6000元;
2、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以上、且从业人员100人(含本数)以上的企业评审费最高限价15000元;
3、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和从业人员数量在上述两项以外的企业,评审费最高限价10000元。
报价要求:按费率报价,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报价费率。
采购需求:
根据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和《南京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实施办法》要求,开展企业三级标准化定级工作,入围10家单位作为我市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评审单位,并分行业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征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框架协议有效期: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至代理机构或下载附件中的文件领取表,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文件领取表、付款凭证发送到邮箱:ruijiajianshe999@163.com,邮件标题需备注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审核通过后纸质版征集文件将在1个工作日内寄出。报名如有问题请联系:025-83111722-8013。
售价:1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6-14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标书一份,U盘形式,单独封装;响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PDF格式或WORD格式),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提交响应文件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5、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征集文件。
6、现场考察、答疑时间: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征集人。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一式两份,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开标一览表、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打印时间为本征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裁止日前。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8、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只可委托一名授权代表到场参与会议。
9、本征集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若有关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双龙巷22号
联系人:郑永高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瑞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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