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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招标公告(2023-JH14-F1015)(第1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H14-F1015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遴选两家具有国家一类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我方提供需维修车型为奥迪A6、红旗H7、红旗H9、大众迈腾、大众桑塔纳、大众帕萨特、别克君越、荣威550、传祺GA5、丰田凯美瑞、尼桑天籁、北京B80C、猎豹CF2031、三菱帕杰罗、丰田考斯特、安凯宝斯通、南京依维柯、金杯御领、江淮商务、全顺旅行车、瑞风旅行车、蒙派克旅行车、江铃运输车、东风天锦运输车、宇通客车、金龙客车等共计77辆车,投标单位需具有以上车辆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保养、专项维修、应急维修、轮胎更换及维护等车辆检测、维护等服务以及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的能力。本项目服务期为2年,维修预算约为80万元/2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类汽车维修资质;
2.在江苏省南京市具有固定的维修场所。
3.无政府采购或军队服务不良记录,近三年未发生质量事故,具有完善的财务体系,可开正规国、地税发票。
(七)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八)供应商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类汽车维修资质;
(2)在江苏省南京市具有固定的维修场所(且与营业执照一致),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不少于1年期的租房合同(或同类材料),租房合同剩余时间不满1年的,应提供续租承诺。
(3)提供无政府采购或军队服务不良记录,近三年未发生质量事故,具有完善的财务体系,可开正规国、地税发票的承诺书
8.供应商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成功的截图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的承诺函。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2950661297@qq.com 。
(五)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0月3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 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洪助理
办公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25-80842786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025-808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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