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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S45永金高速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段高速公路弃渣场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云南省 S45 永金高速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段高速公路弃渣场咨询服务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玉溪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 S45 永金高速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段高速公路弃渣场咨询服务招标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84 万元,招标人为玉溪市永金 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投资约 184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省 S45 永金高速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段高速公路弃渣场咨询服务招 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省 S45 永金高速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段高速公路弃渣场咨询服务招 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完成过或正在服务 2 项类似项目业绩(其中至少有 1 项 为地勘服务),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批复文件或评审意见或相关部门备案资料(正在服 务的项目不需提供)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 须体现投标单位名称。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 或岩土工程专业或水工专业或地质专业),并至少担任过 2 项类似项目负责人(其中至少有 1 项为勘察服务项目),应是投标单位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关系在本 单位的社保证明。
4.项目组成员要求:拟派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 6 人(含技术负责人),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如有)、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项目组成员 应是投标单位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关系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5.财务要求:提供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 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成立不足 3 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 供,若 2021 年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6.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投标人需附网站查询截图)。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 标人需附网站查询截图)。
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霖雨路江东耀龙康城 36 栋(霖雨路与小康大道交叉口)夕月亮万城 梦想酒店七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霖雨路江东耀龙康城 36 栋(霖雨路与小康大道交叉口)夕月亮万城 梦想酒店七楼会议室
七、其他
云南省 S45 永金高速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段高速公路弃渣场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省 S45 永金高速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云南省交 通运输厅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云南省 S45 永金高速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段初 步设计的批复》(云交审批便<2020>47 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玉溪市交通运输局以《玉溪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云南省 S45 永金高速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 批复》(玉交运发〔2021〕1 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股东出资和银行贷款。项目业主为玉 溪市永金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股权合作+BOT+施工总承包”合作模式 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由招标人玉溪市永金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云南山重建 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云南省 S45 永金高速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段高速公路弃渣场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元江县境内。
2.2 项目概况:云南省 S45 永金高速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段(以下简称“永金高速”是《云南省中长期高速公路网规划布局(2016 年—2030 年)》“五纵五横一边两环二十联”高速公路网布局中第 11 联“永仁-大姚-双柏-元江-元阳-金平-金水河(含元谋-牟 定)”的重要路段,是云南省高速公路网重要的组成部分。本项目位于云南省中部的玉溪市,经新平县、元江县两县。起点位于新平县戛洒北,在达哈枢纽与大戛高速相交,止于元江县 水塘村与 G8511 高速相接。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造,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主线 路基宽度 25.5 米。批复概算总投资 1002322.3558 万元。
本项目主线全长 60.596km,主要工程有桥梁 35959.48 米/114 座,大桥 34941.76 米/103 座,中桥 1045.72 米/11 座;全线共设隧道 8837 米/12 座,其中长隧道 4818 米/4 座、中隧道 1744 米/3 座、短隧道 2275 米/5 座;主线桥隧比约为 41.5%;沿线设互通立交 6 处,其中:枢纽 互通立交 2 处,普通互通立交 4 处;全线设置服务区 2 处、收费设施 4 处,监控中心 1 处,最终以施工图所示为准。
主要控制点:戛洒、达哈、腰街、漠沙、堵岭、东峨、红光。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 日内完成地质勘察工作和评估报告送审稿的编制,编制 的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出具终稿弃渣场地质勘察报告、稳定性评估 报告、失稳风险评估报告并履行完成本合同所有义务之日止。
2.4 招标范围:
通过对弃渣场进行踏勘、测量等工作,结合弃渣场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对渣场区域内进行
调查;通过对弃渣场地质环境进行概括、弃渣场现状稳定性调查评估、弃渣场整体稳定性分 析、弃渣场边坡稳定性分析、拦挡工程安全稳定分析、汇排水分析、分析稳定保障措施、提 出整改建议等。项目负责人组织本项目技术审查会,负责汇报、解释专家组、行业主管部门 提出关于弃渣场工程地质勘察、失事稳定风险及稳定性评估工作中的问题,编制报告并通过 行业专家评审,出具终稿稳定性评估报告、失稳风险评估报告及地勘报告(具体范围详见弃 渣场数量清单)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如需要),配合、协助招标人顺利 通过水保变更方案审查审批及水土保持验收相关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2.4.1 弃渣场地质勘察服务
根据云南省 S45 永金高速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段高速公路现场弃渣场情况,完成弃 渣场地质勘察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①钻孔测量放孔(需钻孔深度:在堆渣区,钻孔深度应揭穿基岩强风化层或表层强溶蚀风化 带,进入较完整岩体 5m。每个弃渣场钻孔数量不少于 5 个。);
②原位测试(标准贯入、动力触探);
③野外描述、取水土样;室内土工试验等;
④对涉及的每个弃渣场单独编制《云南省 S45 永金高速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段高速 公路 XX 弃渣场地质勘察报告》(报告名称以最终通过专家评审意见为主)并通过专家评审和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如需要)。
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4.2 弃渣场失稳风险性评估工作内容
①收集弃渣场已有的勘测、设计资料,工程区及周边地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资 料;
②划定评估区范围,查明弃渣场及周边的地质环境条件;
③对弃渣场内及周边现状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对现状地质灾害进行评价;
④对弃渣场的潜在危害对象进行调查,查明弃渣场与潜在危险对象的空间位置关系,弃渣场 失稳后可能的危害方式及影响范围;
⑤对弃渣场失稳后的影响范围进行分析计算,划分影响程度分区,对弃渣场失稳风险进行评 估,划分弃渣场的风险等级;
⑥依据弃渣场设计图及堆渣现状,采用多种方法分析计算弃渣场失稳垮塌后对下游的影响距 离,以此来分析论证弃渣场选址合理性;
⑦若失稳距离影响到下游敏感区,则提出整改建议,直至满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⑧对弃渣场下一步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⑨对涉及的每个弃渣场单独编制《云南省 S45 永金高速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段高速 公路 XX 弃渣场失稳风险评估报告》(报告名称以最终通过专家评审意见为主)并通过专家评 审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如需要)。
2.4.3 弃渣场稳定性评估工作内容
①收集公路施工图设计资料、设计弃渣场资料及辖区内相关的水、工、环区域地质资料,水 文、气象资料及地质灾害调查成果等资料;
②对弃渣场区弃土物质组成、弃土堆存方式、弃渣场变形特征、弃渣场现状稳定性、危害对 象及已施工和拟施工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进行调查,对已施工工程的现状稳定性进行调查 评价;
③根据现场勘察成果和弃渣场设计资料,建立弃渣场的稳定性评价模型,对弃渣场不同工况 下的稳定性进行计算;
④根据现场调查成果和弃渣场设计资料,结合既有成果资料,对弃渣场各工况下的稳定性进 行复核,对主要拦挡工程及截排水措施的稳定性和有效性进行分析;
⑤根据现场调查成果和室内资料综合分析研究,对弃渣场现状稳定性进行调查,对弃渣 场的稳定性及工程措施(包括弃渣场整体、局部变形情况、水土保持工程等措施运行情况)的有效性进行总结,得出明确的结论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
⑥对涉及的每个弃渣场单独编制《云南省 S45 永金高速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段高速 公路 XX 弃渣场稳定性评估报告》(报告名称以最终通过专家评审意见为主)并通过专家评审 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如需要)。
2.4.4 配合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或变更单位,参与水保方案技术审查并配合做好答疑工 作。
2.4.5 配合招标人顺利通过水保变更方案审查审批及水土保持验收相关工作。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 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地质灾害 危险性评估规范》(GB/T 40112-2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年版、《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GB/T 51297-2018)、《水利水电工程弃土场稳定安全评 估规范》(T/CWHIDA 0018-2021)等并结合有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工程勘察的规程、规 定执行,确保资料完善、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 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 资质。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完成过或正在服务 2 项类似项目业绩(其中至少有 1 项 为地勘服务),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批复文件或评审意见或相关部门备案资料(正在服 务的项目不需提供)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 须体现投标单位名称。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 质或岩土工程专业或水工专业或地质专业),并至少担任过 2 项类似项目负责人(其中至少 有 1 项为勘察服务项目),应是投标单位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关系 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4 项目组成员要求:拟派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 6 人(含技术负责人),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如有)、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项目组成员 应是投标单位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关系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3.5 财务要求:提供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成立不足 3 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 提供,若 2021 年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3.6 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投标人需附网站查询截图)。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投标人需附网站查询截图)。
(3)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 内。
(4)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5)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8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现场确认: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至 2023 年 9 月 26 日(法定公休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 时间,下同),在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 433 号博园世家 41 幢 201 室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 询有限公司持以下资料到现场确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 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法人身份证明原 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4 现场确认时投标人登记的联系人必须固定,联系方式(含通讯地址、固定电话、传真及 手机号码)必须准确无误,若因联系不通或不畅(含节假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昆明市霖雨路江东耀龙康城 36 栋(霖雨路与小康大道交叉 口)夕月亮万城梦想酒店七楼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 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 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溪市永金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新平县戛洒镇戛引路 1 号 11 幢 邮政编码:653405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 433 号博园世家 41 幢 201 室
邮政编码:650224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871-65015383
2023 年 9 月 20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玉溪市永金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溪市永金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新平县戛洒镇戛引路 1 号 11 幢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 433 号博园世家 41 幢 201 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37204190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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