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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国有公房租赁权竞租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万州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我公司授托定于2024年5月  10 日对以下房屋租赁权进行公开竞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租房屋(以下简称标的)的基本情况


房屋地址
房 屋
性 质
使用面积
(㎡)
每年租金
底价
(元)
租赁
期限
竞租保证金(元)
房屋
现状
备注
1
孙家书房29号6幢(原纪委车库)
车库
40
 
5500
3年
5500
在租
 
2
白岩一支路82号(原区司法局办公楼
第2楼)
办公用房
310
51320
3年
51320
在租
 
3
五桥上海大道卫生局红十字会综合楼2
幢第2楼
办公用房
464.95
55794
3年
55794
在租
 
4
五桥上海大道卫生局红十字会综合楼2
幢第2楼
办公用房
175.05
21006
3年
21006
在租
 
5
福建大街109号1幢1单元102室
 
办公用房
120
12960
3年
12960
在租
 

上述列出的房屋资产属区政府授权委托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的房屋资产,实行统一竞租。
二、承租条件及要求
1、承租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单位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承租人不得在承租期内经营涉黄、赌、毒项目;不得生产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产生环境污染的产品,不得从事废品收购,不得从事影响其他租赁户和居民正常工作、经营、生活的行为。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同时,还应服从该区域的物业管理和市政管理。
3、承租人在租期间不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标的转租、转借他人,不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等违约行为将取消其竞租资格。
4、标的现有使用人,在竞租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将标的交付竞得人。如因特殊情况延期一个月内还不能将标的交付竞得人的,出租人和竞租人将收取的竞租价款及佣金如数退还竞得人(不计息),竞租成交及租赁关系自动解除,各方当事人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原承租人竞得标的,此条款免除)。
5、此次竞租,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对其所租赁的房屋享有优先承租权。
6、承租人通过竞价方式获得承租权后,必须于5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7、本次竞租标的租赁期满后承租人(竞得人)必须无条件交回承租标的。标的将按相关政策规定进入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新竞价租赁,届时如承租人(竞得人)没有竞租成功,其租赁期内所投入的装璜装修等费用由承租人(竞得人)自行承担,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补偿。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三、标的说明
1、租金支付时间及租期时间:租金实行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第一年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需提前一个月支付,原承租人至本次竞租成交前所欠缴的租金,由原承租人按原《房屋租赁合同》最后一年租金价格补缴。原承租人以竞租方式竞租成为竞得人的,原《房屋租赁合同》已到期的,以竞租成交之日为新《房屋租赁合同》租期的起始时间,原《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的,按原《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时间作为新《房屋租赁合同》租期的起始时间。新承租人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房屋实际交付之日为准。
2、通过竞租获得的承租权期限以租赁合同为准。
3、本公告刊登的标的面积为参考面积,如有差异,竞租价款及竞租佣金不做调整。
4、在标的竞租会现场,竞租人竞租价格超过第一年租金20%的(含20%)最高限价作为无效报价,取消其竞租资格;如竞租人与竞租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价,或与竞租人、出租人发生争执和纠纷,竞租人可以当场中止该房屋的竞租,竞租人无权提出任何异议,待竞租人与出租人商定后另行确定竞租时间。
四、竞租须知
1、凡参与竞租的,必须无条件接受《竞租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和《竞租规则》的所有条款。竞租人一旦缴纳竞租保证金参与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竞租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和《竞租规则》的所有条款。
2、为了规避竞租人与竞租人恶意串通,竞租保证金的缴纳必须是竞租人本人实名制缴纳,否则无效,不与报名。
3、竞租人应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成交后,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租金。未成交的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将在竞租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竞租人必须于2024年5月10日14:00--14:30,到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刷卡缴纳竞租保证金,或者于2024年5月10日14:30前汇入以下账户(以到账为准。开户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天城支行;账号:0217016430000038),并凭保证金缴纳凭据、有效证件(身份为法人的竞租人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身份为自然人的竞租人须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确定标的用途的书面文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租登记手续,经审核合格并签订竞租协议后方可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5、公告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14:30,期满后,定于2024年5月10日14:30在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现场公开竞租。
6、竞租采用现场密封报价的方式(详情见竞租规则),竞租人必须以不低于本公告确定的第一年租金的底价报价,否则视为违约,所缴纳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7、公告期满,标的若只有一个竞租人,且报价不低于该标的第一年租金的底价,则该竞租人即为该标的竞得人。
8、竞租人竞得标的后,应立即与竞租人签订《竞租成交确认书》。在5日内持《竞租成交确认书》与出租人签订标的《房屋租赁合同》,并付清第一年租金,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竞得人须向出租人另行支付房屋合同总额10%的履约保证金(租赁到期后,无违约责任,结清水、电、气等相关费用后,交接完毕无息退还)。
9、竞得人竞得标的后,按成交租金总额的1%(每项收费不得低于300元),向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缴纳国有资产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竞租人竞得标的后,按《竞租协议书》的约定于竞租成交当日按3年租金总额的5%向竞租人支付竞租佣金,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0、竞租人付清竞租佣金、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年租金,以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由竞租人、出租人协调原承租人将标的移交竞得人。
11、其他未尽事宜以竞租人和出租人制订的《竞租协议书》、《竞租规则》、《房屋租赁合同》和其他约定为准。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之日起,标的物即开始展示。
六、特别提醒
本次公开竞租的标的系按标的的现状竞租,请竞租人自行到现场详细查看竞租标的和拍照留存,充分了解该标的的现状,出租人与竞租人对竞租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附:1. 竞租人制订的《竞租协议书》
  2. 竞租人制订的《竞租规则》
  3. 出租人制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中介公司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玉龙路140号4-7-2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658205857   
重庆市万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重庆景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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