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2022年度批复儿科诊疗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2023-JQ62-W1005)

2022年度批复儿科诊疗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2023-JQ62-W1005)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2年度批复儿科诊疗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62-W100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万元)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无创双水平呼吸机(新生儿)
/
详见附件

1
22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中标后由采购单位另行明确

2
婴儿蓝光治疗仪
/

1
2.2

3
婴儿培养箱
/

1
4

4
注射泵(新生儿)
/

2
2

5
输液泵(新生儿)
/

2
2

6
监护仪(新生儿)
/

2
4

7
婴儿秤
/

1
0.1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44.3万元  ;
3.最高限价:  44.3万元  ;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plap.mil.cn)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销商或代理商的,二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2.所投产品一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检验报告(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3.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4.若报价货物非报价方生产产品,报价方应提供报价货物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大区)总代理授予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且授权方须承诺承担报价方在本项目中的售后服务连带承诺。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 年 10 月 12 日至 10 月 18 日,每日上午 8 :00  至 12 : 00 ,下午 15 : 00 至 18 : 00。
(二)申领地点: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报价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1、2022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
8.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销商或代理商的,二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3386934553@qq.com 。
(五)招标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3  年 11 月 2 日 8 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2 日 9 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2 日 9 时 30 分。
(二)开标地点: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助理   王助理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移动电话:  13991731699  17829478877 
地    址: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崔干事
办公电话:  0917-8957040 
移动电话:  18602968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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