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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新建水泥场地和电瓶车车棚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新建水泥场地和电瓶车车棚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委托,对其所需的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新建水泥场地和电瓶车车棚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新建水泥场地和电瓶车车棚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地点:开发区公安分局附属用房5号楼北侧
2、项目预算:15.6万元
3、采购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计划工期:30日历天(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计)。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本项目不接收分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3.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采购公告要求,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4.8、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
5、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本项目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后的3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谈判小组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文件要求,拒绝其继续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查询记录电子截屏作为证据留存,与采购项目其他材料一并归档。
谈判小组审查之后,“信用中国”网站系统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资质动态监管执行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对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的规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7、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三)拒绝以下谈判供应商参与谈判:
谈判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5月17日14:30(北京时间)
2、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专区。
3、报名:凡有意参加谈判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响应截止前登录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进行报名,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成功即视同报名完成。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14:30(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2、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同获取文件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谈判活动。
3、投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对应端口。因电子投标文件端口选择错误,导致评标系统无法识别而造成的废标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一切后果。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17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免收。
2、项目组织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方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限额开标大厅系统参加谈判活动。
3、对项目需求部分(交易响应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询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谈判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谈判文件制作人或谈判项目组织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4、供应商谈判操作路径,“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交易响应人进行报名,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帮助中心→手册下载)。软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9280095转5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本次招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以企业内部执行制度为依据。
7、本次招标全过程要素数据(包含项目动议审批、招标文件制作、招标公告发布、开标评标过程、标后监督管理等)均由招标人录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流程监察平台”。平台对招标人、中标人、中介单位等交易主体进行数据研判分析,若在审批程序合规性、投标人抱团亲密度、投标价格偏离度、投标IP雷同性、开评标过程异常行为、专家评标倾向性、合同比对、项目负责人变更、工程量变更、中标方履约、招标人现场监管、竣工验收等监察点出 现预警,将按类型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地址:南通市开发区星湖大道169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环城南路11号 
联系方式:尹淑瑜  王书豪  13921605710  0513-85599000
电子邮箱:139216057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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