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大学生智能车活动购耗材成交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采购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大学生智能车活动购耗材 | ||||||
成交供应商 | 合肥市锡川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
成 交 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
联系方式 | 联系邮箱 | cgzx@ahu.edu.cn | |||||
公示时间 | 自发布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 ||||||
采 购 清 单 | |||||||
序号 | 物资或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 价 | 数 量 | 技术参数或服务内容 | ||
1 | 智能小车底盘 | 锡川/定制 | 170 | 50项 | 一、配置要求: 大学生智能车电磁组、双车组底盘 二、供货时间: 本项目须在2021年12月8日前完成送货安装调试工作。 三、质疑与答复: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需求和技术参数有质疑,须按《安徽大学非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和投诉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质疑函格式要求(请自行在安徽大学采购与招标信息网站查询下载),在网上竞价截标前提交书面质疑函,书面质疑函扫描件发至邮箱:441924448@qq.com 。安徽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联系电话:63861033,联系人:袁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四、特别提醒: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如分公司投标须有总公司授权并将授权书上传竞价网,否则报价无效。 2.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有上述情况供应商参与同一竞价项目,学校将有权视情节轻重禁止其自处罚之日起1-3年内参加学校各类非政府采购活动并同期从安徽大学供应商库中剔除,处罚期满后方可重新申请入库。 3.供应商如有以下任一行为,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学校有权视违规情节轻重禁止其自处罚之日起 1-3 年内参加学校各类非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并同期从安徽大学供应商库中剔除,处罚期满后方可重新申请入库。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或虚假供货的; (2)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拖延或弃标、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3)不按竞价要求或合同约定履约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规定的。 | ||
2 | PCB定制 | 锡川/定制 | 280 | 60项 | 一、配置要求: 智能车模块PCB打板 二、供货时间: 本项目须在2021年12月8日前完成送货安装调试工作。 三、质疑与答复: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需求和技术参数有质疑,须按《安徽大学非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和投诉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质疑函格式要求(请自行在安徽大学采购与招标信息网站查询下载),在网上竞价截标前提交书面质疑函,书面质疑函扫描件发至邮箱:441924448@qq.com 。安徽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联系电话:63861033,联系人:袁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四、特别提醒: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如分公司投标须有总公司授权并将授权书上传竞价网,否则报价无效。 2.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有上述情况供应商参与同一竞价项目,学校将有权视情节轻重禁止其自处罚之日起1-3年内参加学校各类非政府采购活动并同期从安徽大学供应商库中剔除,处罚期满后方可重新申请入库。 3.供应商如有以下任一行为,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学校有权视违规情节轻重禁止其自处罚之日起 1-3 年内参加学校各类非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并同期从安徽大学供应商库中剔除,处罚期满后方可重新申请入库。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或虚假供货的; (2)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拖延或弃标、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3)不按竞价要求或合同约定履约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规定的。 | ||
3 | 电阻器 | 锡川/定制 | 60 | 120项 | 一、配置要求: 智能控制器用电阻 二、供货时间: 本项目须在2021年12月8日前完成送货安装调试工作。 三、质疑与答复: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需求和技术参数有质疑,须按《安徽大学非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和投诉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质疑函格式要求(请自行在安徽大学采购与招标信息网站查询下载),在网上竞价截标前提交书面质疑函,书面质疑函扫描件发至邮箱:441924448@qq.com 。安徽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联系电话:63861033,联系人:袁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四、特别提醒: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如分公司投标须有总公司授权并将授权书上传竞价网,否则报价无效。 2.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有上述情况供应商参与同一竞价项目,学校将有权视情节轻重禁止其自处罚之日起1-3年内参加学校各类非政府采购活动并同期从安徽大学供应商库中剔除,处罚期满后方可重新申请入库。 3.供应商如有以下任一行为,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学校有权视违规情节轻重禁止其自处罚之日起 1-3 年内参加学校各类非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并同期从安徽大学供应商库中剔除,处罚期满后方可重新申请入库。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或虚假供货的; (2)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拖延或弃标、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3)不按竞价要求或合同约定履约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规定的。 | ||
4 | 遥控小车智能车 | 锡川/定制 | 130 | 50项 | 一、配置要求: 平衡组智能车 二、供货时间: 本项目须在2021年12月8日前完成送货安装调试工作。 三、质疑与答复: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需求和技术参数有质疑,须按《安徽大学非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和投诉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质疑函格式要求(请自行在安徽大学采购与招标信息网站查询下载),在网上竞价截标前提交书面质疑函,书面质疑函扫描件发至邮箱:441924448@qq.com 。安徽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联系电话:63861033,联系人:袁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四、特别提醒: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如分公司投标须有总公司授权并将授权书上传竞价网,否则报价无效。 2.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有上述情况供应商参与同一竞价项目,学校将有权视情节轻重禁止其自处罚之日起1-3年内参加学校各类非政府采购活动并同期从安徽大学供应商库中剔除,处罚期满后方可重新申请入库。 3.供应商如有以下任一行为,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学校有权视违规情节轻重禁止其自处罚之日起 1-3 年内参加学校各类非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并同期从安徽大学供应商库中剔除,处罚期满后方可重新申请入库。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或虚假供货的; (2)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拖延或弃标、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3)不按竞价要求或合同约定履约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规定的。 | ||
5 | 智能小车套装 | 锡川/定制 | 280 | 20项 | 一、配置要求: 节能组智能车 二、供货时间: 本项目须在2021年12月8日前完成送货安装调试工作。 三、质疑与答复: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需求和技术参数有质疑,须按《安徽大学非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和投诉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质疑函格式要求(请自行在安徽大学采购与招标信息网站查询下载),在网上竞价截标前提交书面质疑函,书面质疑函扫描件发至邮箱:441924448@qq.com 。安徽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联系电话:63861033,联系人:袁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四、特别提醒: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如分公司投标须有总公司授权并将授权书上传竞价网,否则报价无效。 2.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有上述情况供应商参与同一竞价项目,学校将有权视情节轻重禁止其自处罚之日起1-3年内参加学校各类非政府采购活动并同期从安徽大学供应商库中剔除,处罚期满后方可重新申请入库。 3.供应商如有以下任一行为,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学校有权视违规情节轻重禁止其自处罚之日起 1-3 年内参加学校各类非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并同期从安徽大学供应商库中剔除,处罚期满后方可重新申请入库。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或虚假供货的; (2)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拖延或弃标、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3)不按竞价要求或合同约定履约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规定的。 | ||
6 | 四驱智能小车底盘 | 锡川/定制 | 99 | 40项 | 一、配置要求: AI组智能车底盘 二、供货时间: 本项目须在2021年12月8日前完成送货安装调试工作。 三、质疑与答复: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需求和技术参数有质疑,须按《安徽大学非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和投诉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质疑函格式要求(请自行在安徽大学采购与招标信息网站查询下载),在网上竞价截标前提交书面质疑函,书面质疑函扫描件发至邮箱:441924448@qq.com 。安徽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联系电话:63861033,联系人:袁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四、特别提醒: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如分公司投标须有总公司授权并将授权书上传竞价网,否则报价无效。 2.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有上述情况供应商参与同一竞价项目,学校将有权视情节轻重禁止其自处罚之日起1-3年内参加学校各类非政府采购活动并同期从安徽大学供应商库中剔除,处罚期满后方可重新申请入库。 3.供应商如有以下任一行为,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学校有权视违规情节轻重禁止其自处罚之日起 1-3 年内参加学校各类非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并同期从安徽大学供应商库中剔除,处罚期满后方可重新申请入库。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或虚假供货的; (2)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拖延或弃标、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3)不按竞价要求或合同约定履约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