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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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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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项目名称 | 天亦娇庄园(长堽村第一批村民回建安置工程)A地块剩余工程量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2791 | ||||||||||
招标人 | 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街道办事处长堽村民委员会(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街道办事处长堽村民委员会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工程 A 地块为一期建设,高层住宅楼,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为:29457.98 ㎡,共有 4 个单体,分别为:1#楼、2#楼、3#楼及 A 地块地下室,建设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 (不含土方、基础及 7 层以下框架钢筋砼)、装饰(粗装修和公共区域精装修)、电气照明、给排 水、弱电、消防、热水系统、防雷接地等内容。 | ||||||||||||
开标时间 | 2024年3月12日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5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3月 14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3月18 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嘉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嘉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 ||||||||||||
工期 | 730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苏值谋(注册编号:桂245070801422;身份证号:450102********201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潘泰连(身份证号:450121********3621) 黄钦巧(身份证号:452701********132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恒达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44062728.80元 | ||||||||||||
工期 | 730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彭媛(注册编号: 桂245121227130 ;身份证号:(452127********306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巫新(身份证号:452526********0615) 谢醒(身份证号:452122********101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格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44081729.22元 | ||||||||||||
工期 | 730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曹杰(注册编号: 桂245161759553;身份证号: 421003********2614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凌云龙(身份证号:450104********0012) 黄青华(身份证号:452625********284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826356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