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滨电宇越压缩空气及低压蒸汽管道专线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工程设计】单一来源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20230810-000004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能滨电宇越压缩空气及低压蒸汽管道专线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工程设计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我公司根据浙江宇越新材料有限公司意向,拟设置压缩空气及低压供热专线向浙江宇越供能,项目需进行可行性研究及工程设计。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浙江城建煤气热电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为我公司热网管线原设计单位,目前为止服务质量及态度良好,其设计能力及资质满足本项目需求。本项目需在现有九七丘北环河管道桁架及构件厂支线跨二线海塘桁架原设计基础上进行加固及二次设计,两处桁架均为煤电院设计,煤电院掌握两处桁架的原始设计数据。为了保证新建管线在设计参数上与原桁架匹配,且便于对原桁架进行载荷校核,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邀请煤电院承接该项目。以上满足集团《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条“为了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等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单一来源采购条款。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城建煤气热电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清池路81号
八、公示有效期: 2023-08-22 至2023-08-25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一、采购单编号:P-DY-20230810-000004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能滨电宇越压缩空气及低压蒸汽管道专线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工程设计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1 | 可研编制及勘察设计服务 | 1 | 项 | 6% | 2023-08-20 | 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我公司根据浙江宇越新材料有限公司意向,拟设置压缩空气及低压供热专线向浙江宇越供能,项目需进行可行性研究及工程设计。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浙江城建煤气热电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为我公司热网管线原设计单位,目前为止服务质量及态度良好,其设计能力及资质满足本项目需求。本项目需在现有九七丘北环河管道桁架及构件厂支线跨二线海塘桁架原设计基础上进行加固及二次设计,两处桁架均为煤电院设计,煤电院掌握两处桁架的原始设计数据。为了保证新建管线在设计参数上与原桁架匹配,且便于对原桁架进行载荷校核,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邀请煤电院承接该项目。以上满足集团《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条“为了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等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单一来源采购条款。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城建煤气热电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清池路81号
八、公示有效期: 2023-08-22 至2023-08-25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胡华清 | 电话: 13616535374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