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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2023年哈大客专同沟电缆整治工程业务外包-公开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2023年哈大客专同沟电缆整治工程业务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3-05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2023年哈大客专同沟电缆整治工程业务外包(二次)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高速铁路电力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9608-2015) ;高速铁路电力工程细部设计和工艺质量标准(Q/CR9522-2018);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高速铁路电力管理规则》(铁总运【2015】49号)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详见技术规格书
5.售后服务及要求(1)定期走访用户,及时了解工程设备情况;
(2)对用户提出的产品质量问题及时答复,并在24小时内给予解决;如拒绝或拖延返工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3)负责免费对使用单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4)负责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并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材料清单具体见《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哈大客专同沟电缆整治工程施工图》(鉴后修改)。中标商在材料进场时应提供ZR-YJV62-35KV-1*240m㎡无卤阻燃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型式试验报告,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施工结束后需提供电缆试验报告。施工期间内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的人身、设备、行车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中标人所有进场作业人员需设备管理单位进行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场作业,设备管理单位负责作业中的现场安全措施采取和安全监控,中标人服从设备管理单位指挥。

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哈大客专同沟电缆整治工程技术规格书


一、项目概况
依据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电缆隐患整治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计概函〔2023〕377 号),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哈大客专同沟电缆整治工程包含以下施工项目:
1.重新敷设长春站彩虹桥(K000+400)附近 14 号电缆分接箱(K000+553)至长春站 35/10kV 变电所的2路35kV电源电缆。
2.新设电缆采用新设混凝土电缆槽、电缆排管方式敷设,站台上充分利用既有综合管沟敷设。
3.彩虹桥两侧既有 35kV 电缆采用防火隔板、隔砖等形式与 通信、信号电缆隔离。
4.长春站既有电缆井内增设防火隔板,将电缆井内既有电力 电缆与其它电缆进行分隔,电缆引入引出处管孔进行防火封堵。
5.长春站既有电缆槽道内增设电缆支架,将不同电压等级、将不同电源的既有电力电缆进行分隔,支架间距 1 米;电缆槽道内每 100 米增设防火隔墙。
6.施工地点:长春站高速场
7.具体施工工程量按施工图执行。
二、引用标准
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铁财[2022]27号)
2.《铁路电力设计规范》TB10008-2015
3.GB/T 12706.3-2020 《额定电压1kV(Um1.2 kV)到35kV(Um40.5 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3部分:额定电压35kV(Um=40.5kV)电缆
4.GB/T 11091《电缆用铜带》
三、电缆技术参数
1.该项目或形成固定资产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铁财[2022]27号)附件2中相应类别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2.电缆型号规格:
ZR-YJV62-35kV-1*240mm²单芯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非磁性钢带铠装阻燃电力电缆
3. 技术标准
(1)交联聚乙烯绝缘非磁性金属带铠装聚氯乙烯护套阻燃电力电缆(ZR-YJV62 26/35kV 1×240)应满足以下技术标准 。

类别

检 测 项 目

单 位

标 准 要 求








绝缘最薄点厚度
绝缘偏心率
铜带厚度
铜带间搭盖率
铝带厚度
铝带间隙
外护套最薄点厚度

mm
%
mm
%
mm
%
mm

最小9.35
最大15
最小0.11
最小 5
最小0.45
最大50
最小1.88





标志内容检查

标志连续性检查—一个完整标志的末端与下一个标志的始端之间的距离




mm

电缆应具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规格和额定电压的连续标志

最大500

热延伸

绝缘热延伸试验-负荷下伸长率
冷却后永久伸长率

%
%

最大175
最大15






导体电阻(20℃时)

Ω/km

最大0.0754

耐压试验:
试验电压:
试验时间:
要求:


kV
min


2.5U0
30
不击穿

局部放电试验:
试验电压:1.73 U0
检验结论:


kV

在1.73U0下,无任何由被试电缆产生的超过试验灵敏度(应为10pC或更优)的可检测到的放电。

导体应是符合GB/T 3956的第1种或第2种镀金属层或不镀金属层退火铜导体。
导体屏蔽、绝缘、绝缘屏蔽应采用三层共挤工艺,全封闭化学交联。绝缘料采用交联聚乙烯料,半导电屏蔽料采用交联型材料。
导体屏蔽应是非金属的,由挤包半导电料或在导体上先包半导电带再挤包半导电料组成。
挤包在导体上的半导电屏蔽的电阻率,不大于1000Ω·m。半导电层应均匀地包覆在导体上,并与绝缘紧密结合,表面光滑,无明显绞线凸纹,不应有尖角、颗粒、烧焦或擦伤的痕迹。
每一段绝缘线芯,最小测量值不应低于规定标称值的90%再减0. 1mm,
timin≥0.9tin-0.1
电缆的绝缘偏心度应符合下式规定:
(timax—timin)/timax≤15%
式中timin —绝缘厚度最小测量值,单位为毫米(mm) ;
tin—绝缘厚度标称值,单位为毫米(mm) ;
timax —绝缘厚度最大测量值,单位为毫米(mm)。
timax 和timax在绝缘同一断面上测得。
绝缘屏蔽为可剥离挤包半导电层,电阻率不大于500Ω·m,半导电层应均匀地包覆在绝缘表面,表面应光滑,不应有尖角、颗粒、烧焦或擦伤的痕迹。当制造方申明采用的挤包半导电绝缘屏蔽为可剥离型时, 从老化前后的试样绝缘上剥下挤包半导电屏蔽的剥离力不应小于8N且不应大于45 N。绝缘表面应无损伤及残留的半导电屏蔽痕迹。
金属屏蔽应由一根或多根金属带结构组成。金属屏蔽中铜丝屏蔽的电阻,适用时应符合GB/T 3956规定。铜丝屏蔽的标称截面应根据故障电流容量确定。铜带屏蔽应由一根重叠绕包的软铜带组成。重叠绕包铜带间标称搭盖率为15%,最小搭盖率不应小于5%。要求时,可采用其他结构。屏蔽原材料软铜带应选择符合 GB/T 11091规定的铜带。
铜带标称厚度为:
单芯电缆:≥0.12mm。
铜带的最小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值的90%。
采用挤包内衬层。用于内衬层和填充的材料应适合电缆的运行温度并与电缆绝缘材料相兼容。除纵向阻水型电缆外,内衬层和填充应采用非吸湿材料。内衬层和填充物也可采用半导电材料。
金属铠装为金属带。金属带铠装采用双层镀锌钢带或涂漆钢带,螺旋绕包两层,外层钢带的中间大致在内层钢带间隙上方,钢带间隙应不大于钢带宽度的50%,绕包应平整光滑。铠装应采用非磁性材料,选用非磁性不锈钢带。
外护套为黑色。包覆在铠装、金属屏蔽或同心导体上的电缆外护套应经受GB/T 3048.10规定的火花试验。外护套为热塑性材料(无卤阻燃材料聚氯乙烯)。无卤阻燃电缆的外护套应符合GB/T 12706.3的要求。外护套材料应与GB/T 12706.3规定的电缆运行温度相适应。
非金属护套厚度最小测量值不应小于规定标称值的80%再减0.2 mm,见式:
tsmin≥0.8tsn-0.2

tsmin—非金属护套厚度最小测量值,单位为毫米(mm);
tsn—非金属护套标称厚度,单位为毫米(mm)。
电缆的阻燃特性和技术参数要求需符合GB/T 19666的相关规定。
电缆应妥善包装在符合JB/T8137规定的电缆盘上交货。电缆端头应可靠密封,伸出盘外的电缆端头应密封保护。
四、检测报告:根据铁总运(2013)135号《寒温及寒冷地区铁路牵引供电和电力系统若干问题指导意见》所有室外电缆采用耐寒电缆,并具备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机构检测报告和相关企业标准。
五、其他要求
1.中标人承建的项目或购置的设备材料需满足设计使用年限要求,不低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铁财[2022]27号)附件2中相应类别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2.中标人施工时应服从设备管理方安全、技术管理等要求,并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施工质量满足2年的运行质量保证期。
3.施工结束后在运行使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设备故障,中标人需无偿提供技术、设备、人员加以解决。
4.中标人购置的设备应满足运营环境要求,在正常运用、保养和维修条件下保证购置设备按设备使用说明书在一个使用周期(大修期)内平稳运行,满足招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要求,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5.施工所涉及的相关车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按照设计标准完成各项施工工作、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运行标准。
7.施工涉及的铁路营业线施工手续由中标人负责办理。
8.施工涉及地方部门收取的各项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9.撤旧物资按规定交由产权人保管处置。
10.施工期间内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的人身、设备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
2.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无要求
4.供货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任一年内,具有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运营时速250Km/h及以上的新建或改造电力工程、四电工程承揽业绩,需提供成交后的发票及采购合同复印件。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须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请各供应商提前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因时限原因影响招投标活动。
CA数字证书办理机构是中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办理时间约6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申请网址及办理流程详见https://ca.95306.cn/certificate/index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8.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8:00时起至2023年9月6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5.3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比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9219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发布的最新投标客户端(可在国铁采购平台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投标回执。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 标 人: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
项目立项人:朱洪福
立项人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1645
技术咨询人:张佳
技术咨询人电话:13578677800
8.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24-62080901(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706823790@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号:3301002209249050332
发票联系人:024-62080701
文件工本费、投标及履约保证金联系人:024-62080702
备注: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20230830



附件1: 招标业务外包明细表
招标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包件号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业务类别

计量单位

工作量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备注

1

A01

35kv电力电缆敷设(整体新建)



1020

2000

9

本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2

A01

长春站高速场同沟电缆整治



14900

61.81

9

本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长珲线0公里072到2公里588
交货条件及交货状态:按照招标技术要求,现场完工,状态良好,验收无质量问题后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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