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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于城镇千亩荡二级保护区内水质治理设施提升工程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4年度于城镇千亩荡二级保护区内水质治理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于招2024-00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于城镇千亩荡二级保护区内水质治理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已由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以于政〔2024〕6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引用水生态补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于城镇千亩荡。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实施内容:建设低压管道659米,灌排渠道413米,生态排渠204米,配套路涵、下田坡及田间道路,河道两侧松木桩392米,岸后绿化784平方米等。
2.3工程投资概算:149.82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相关施工范围与承包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3.2本项目要求的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5 月 17 日9时00分至2024年 5月 28 日 09 时 00 分,请各投标人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5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5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海盐县于城镇文化站2楼开标室(海盐县于城镇于中路64号) 。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4066/index.html、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登录入口上操作(首次登录请注册账号)。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万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于城镇海王公路海盐段4188号       地址:环城南路与联翔路交叉口海盐润家广场10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 5 月 17 日
 
 
附表:                投标人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提供 2024年5月27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截图,并就该证明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具体根据浙建建发〔2023〕98号文件执行。
3
应未被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若无限制期的,以通报发文6个月计。(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
2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若无限制期的,以通报发文6个月计。(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
4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
 
5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6
本项目上述岗位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其他要求
 
1
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 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近三个月内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3 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自行承诺)。如联合体投标的,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法定代表人。
5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作要求 þ不作要求
1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
2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3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指:  /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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