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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智能制造综合教学实验中心特种加工实验平台建设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沈阳工业大学智能制造综合教学实验中心特种加工实验平台建设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工业大学智能制造综合教学实验中心特种加工实验平台建设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39319
项目名称:沈阳工业大学智能制造综合教学实验中心特种加工实验平台建设项目采购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550,000.00
最高限价(元):5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产品名称:光纤激光切割机
数量:10台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
★1.工作台面行程:≥320×450×300mm (X×Y×Z轴)
▲2.工作台尺寸:≥425×650mm
★3.机床结构为C型结构
★4.机床具备自动润滑,多余油能够自动回收的功能
▲5.机床的XY轴能够通过数显显示其的坐标变化,Z轴能够电动升降
▲6. XY轴导轨和运丝筒导轨精度在P级以上
▲7. 运丝电机采用变频控制
▲8.最大切割厚度:≥300mm
9.最大承载重量:≥300kg
★10.斜度切割:≥±10°/80mm
★11.加工精度:≤±0.005mm
★12.重复定位精度:≤±0.01mm
★13.表面粗糙度:Ra≤1μm
★14.最大切割效率:≥200mm2/min
★15.最大加工电流:≥6A
▲16.数控系统:Auto Cut
▲17.具有参数库,可根据工件尺寸以及加工要求推荐切割参数
▲18.脉宽,脉间,加工电流等参数调节都可在电脑进行软调节。
19.机床具备自动对边、找中心等功能
20.机床具备锥度加工以及上下异面加工功能
21.机床具有短路、断丝处理功能
22.机床具有停电记忆功能以及加工结束自动停机功能
23.机床反向加工功能
24.图形坐标变换、缩放、旋转功能,图形跟踪显示功能
25.数控系统具备直线、圆弧等插补功能
▲26.机床带光删尺
▲27.具备可以延长线切割工作液使用寿命的过滤水箱
28.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具体包括
(1)水基型切削液10桶
(2)钼丝二10盘
(3)导轮组合10对
(4)卸丝器10把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04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1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开标楼(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工业大学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NZB119@163.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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