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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0月份第七批次采购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赣州腾远钴业
年处理 30000 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建设单位(盖章):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江西源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目录
1 概述.....................................................................................................................1
1.1 项目由来.......................................................................................................................1 1.2 项目特点.......................................................................................................................2 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3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4 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32 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32
2 总则...................................................................................................................33
2.1 评价目的及评价原则.................................................................................................33 2.2 编制依据.....................................................................................................................33 2.3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37 2.4 评价标准.....................................................................................................................38 2.5 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42 2.6 评价内容和评价重点.................................................................................................46 2.7 环境保护目标.............................................................................................................47
3 建设项目概况.................................................................................................. 49
3.1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及建设性质.............................................................................49 3.2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产品方案.............................................................................49 3.3 项目投资、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54 3.4 厂区总平面布置.........................................................................................................54
4 工程分析...........................................................................................................56
4.1 生产工艺.....................................................................................................................56 4.2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及供电情况.................................................................................56 4.3 水源及其用水情况.....................................................................................................62 4.4 物料平衡和元素平衡.................................................................................................63 4.5 污染源分布及其污染物产排情况.............................................................................63 4.6 污染防治措施.............................................................................................................72
1
4.7 非正常工况及事故排放分析.....................................................................................75 4.8 污染物排放汇总.........................................................................................................77 4.9 清洁生产简要分析.....................................................................................................77
5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1
5.1 地理位置.....................................................................................................................81 5.2 自然环境概况.............................................................................................................81 5.3 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基本概况.................................................................87 5.4 区域污染源调查.........................................................................................................90 5.5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91
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00
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00 6.2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0
7 环境风险评价................................................................................................ 139
7.1 风险调查...................................................................................................................139 7.2 环境风险潜势初判...................................................................................................144 7.3 风险识别...................................................................................................................145 7.4 风险影响分析...........................................................................................................146 7.5 风险防范措施...........................................................................................................147 7.6 风险应急预案...........................................................................................................152 7.7 风险评价结论...........................................................................................................154
8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分析........................................................156
8.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56 8.2 废水治理措施分析...................................................................................................163 8.3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分析...........................................................................................164 8.4 噪声治理措施分析...................................................................................................165 8.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65
9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67
9.1 环保投资估算...........................................................................................................167
2
9.2 环保措施的费用指标估算.......................................................................................167 9.3 环保措施的效益指标...............................................................................................168 9.4 环保措施的静态经济效益分析...............................................................................168
10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70
10.1 环境管理.................................................................................................................170 10.2 环境监测.................................................................................................................170 10.3 信息公开.................................................................................................................172 10.4 对排污口规范化设置.............................................................................................173 10.5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174 10.6 污染物排放清单.....................................................................................................174 10.7 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清单.................................................................................178
11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建议.......................................................................... 180
11.1 项目概况.................................................................................................................180 11.2 项目建设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80 11.3 环境现状评价结论.................................................................................................180 11.4 环境影响分析.........................................................................................................181 11.5 污染防治措施.........................................................................................................182 11.6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183 11.7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结论.........................................................................................183 11.8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84 11.9 建议.........................................................................................................................184
3

账号: 348704000012012006808
开户行:交通银行安庆华中路支行
8.2.3财务咨询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8.3增值税率事项说明
本次采购项目中规定增值税税率的按文件要求执行,未规定的按国家出台最新
税收政策执行(应答人在报价中应写明税率)。同时约定“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
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23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 标 人: 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安庆市叶祠路(916 学校往东 300 米)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服务中心
地 址: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叶祠路9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64369705@qq.com、56924928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货物名称/规格
型号
所投主要产品同类产品的检验
报告/试验报告(检测报告)。
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0月份第七批次采购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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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1HJZ-YNZF- 230003福田雷萨总部及特种车辆 智能制造基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 目桥架采购桥架80详见随采购 文件发出的 清单成交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1 5个日历天自采购人、项 目单位、相关 主管部门验 收合格两年 /同比例付 款
2包2HJZ-YNZF- 230003福田雷萨总部及特种车辆 智能制造基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 目铝板采购铝板67详见随采购 文件发出的 清单成交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1 0个日历天自采购人、项 目单位、相关 主管部门验 收合格两年 同比例付 款
3包3HJNY-GFGC- 230901安庆皖江高科孵化园二期3 MW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 辅材采购辅材48.5详见随采购 文件发出的 清单、图纸成交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1 0个日历天自采购人、项 目单位、相关 主管部门验 收合格两年 同比例付 款
4包4HJJ-YWWJ- 220003安庆白马110千伏输变电工 程HJZ-YWZF- 230032安徽岳西经济开发区大健 康产业园(三期)项目四区高压 杆线迁移工程光缆采购光缆5.4329详见随采购 文件发出的 清单、图纸成交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1 5个日历天自采购人、项 目单位、相关 主管部门验 收合格两年 应答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 代理商;若应答人为代理商, 则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对其 同比例付 款
5包5HJZ-YWZF- 230032安徽岳西经济开发区大健35kV电缆45.248详见随采购 文件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1自采购人、项 目单位、相关 应答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 答人须具有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同比例付 款

康产业园(三期)项目四区高压 杆线迁移工程35kV电缆采购清单5个日历天主管部门验 收合格两年 / 效期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
6包6新能源展厅显示设备采购显示设备62详见随采购 文件发出的 清单、技规 书满足采购人 需求自采购人、项 目单位、相关 主管部门验 收合格一年 同比例付 款
7包7新能源展厅配套设备采购电源等配套设 备8详见随采购 文件发出的 清单、技规 书满足采购人 需求自采购人、项 目单位、相关 主管部门验 收合格一年 同比例付 款
8包8国网安庆公司2023年城郊配网杆 号修理材料采购修理材料9详见随采购 文件发出的 清单成交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1 5个日历天自采购人、项 目单位、相关 主管部门验 收合格一年 同比例付 款
9包9国网宿松县供电公司2023年办公 场所及乡镇供电所维修材料采购乡镇供电所综 合维修建筑材 料、装饰材料41详见随采购 文件发出的 清单成交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1 0个日历天自采购人、项 目单位、相关 主管部门验 收合格一年 同比例付 款
办公场所综合 维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40

°(旱徘隧碉)导诽碗具
最诽碗孕卵皆是派回皆皋蚤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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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徘隧碍)旱群碗具
旱群硫孕卵皆是派回皆是蚤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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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费质保 期
1太湖恒通 公司包1太蕲高速城西乡龙潭河二期安置 点配电工程箱式变压器采购箱式变 压器32.8详见随采 购文件发 出的清单、图纸成交通知 书发出之 日起15个 日历天自采购人、项目单位、相 关 主 管 部 门 验 收 合格两年 /合同约定
2潜山公司包2安徽慧儒铜箔专变10KV高压电缆 工程防鸟封堵箱、防鸟风车不锈 钢、防鸟刺采购防鸟封 堵箱、防鸟风 车不锈 钢、防 鸟刺6.6详见随采 购文件发 出的清单、图纸成交通知 书发出之 日起10个 日历天自采购人、项目单位、相 关 主 管 部 门 验 收 合格两年 同比例付 款
3潜山公司包3潜山市黄铺镇创业家园和众鑫佳 苑配电工程高压柜、低压柜采购高压柜、低压 柜16.3详见随采 购文件发 出的清单、图纸成交通知 书发出之 日起10个 日历天自采购人、项目单位、相 关 主 管 部 门 验 收 合格两年 /同比例付 款
4潜山公司包4潜山市黄铺镇创业家园和众鑫佳 苑配电工程\王河镇皖潜村线路改 造工程\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城中村)配电工 程低压分接箱、表箱采购低压分 接箱、表 箱22.44详见随采 购文件发 出的清单、图纸成交通知 书发出之 日起10个 日历天自采购人、项目单位、相 关 主 管 部 门 验 收 合格两年 应答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 理商;若应答人为代理商,则须 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对其的授权 材料。同比例付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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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断释毕哮(帚徘隧砑)最诽碗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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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的同规格或更高规格的所投
主要产品同类产品的检验报告
试验报告(检测报告)和有效期内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旱徘隧磷)旱群碗具
旱徘碗孕卵皆是派回皆是蚤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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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潜山公司包5王河镇皖潜村线路改造工程低压 电缆采购低压电 缆29.7详见随采 购文件发 出的清单成交通知 书发出之 日起10个 日历天自采购人、项目单位、相 关 主 管 部 门 验 收 合格两年 /同比例付 款
6宿松公司包6国网安徽宿松县供电公司35KV佐 坝变电站10KV配电装置及全站综 自改造电缆采购低压电 缆5.264996详见随采 购文件发 出的清单根据需方 要求自采购人、项目单位、相 关 主 管 部 门 验 收 合格两年 /同比例付 款
7宿松公司包7宿松县电力工程分公司劳保服项 目工作服采购工作服9.88155详见随采 购文件发 出的清单根据需方 要求自采购人、项目单位、相 关 主 管 部 门 验 收 合格两年同比例付 款
8宿松公司包8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汇口镇6 30KVA箱变)临时基建用电工程高 压/低压预装式 变电站(欧变)采购高压/低 压预装 式 变电站 (欧变 )18.9详见随采 购文件发 出的清单、图纸根据需方 要求自采购人、项目单位、相 关 主 管 部 门 验 收 合格两年 /同比例付 款
9桐城公司包9横江桐城分公司生产车辆采购商 务车商务车30详见随采 购文件发 出的清单、技规书根据需方 要求整车质保: 三年或10 万公里 验收合格 后一次性 支付

°(旱诽隧孕)旱群碗具
旱徘碗殍卵皆是派回皆是蚤丰
砰堕卵尉畔掣重箪祟晔回卵首甲
10桐城公司包10金神镇乡村振兴产业园基地电网 建设项目户外环网柜采购户外环 网柜48.27详见随采 购文件发 出的清单、图纸成交通知 书发出之 日起10个 日历天自采购人、项目单位、相 关 主 管 部 门 验 收 合格两年 /同比例付 款
11桐城公司包11横江桐城分公司春秋和夏季工作 服采购工作服10.62详见随采 购文件发 出的清单成交通知 书发出之 日起10个 日历天自采购人、项目单位、相 关 主 管 部 门 验 收 合格两年同比例付 款
12桐城公司包12横江桐城分公司冬季工作服采购工作服33详见随采 购文件发 出的清单成交通知 书发出之 日起10个 日历天自采购人、项目单位、相 关 主 管 部 门 验 收 合格两年同比例付 款
13望江公司包13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望江 县电力工程分公司、安庆电力规 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望江分公 司2023年劳保用品采购劳保用 品29.775详见随采 购文件发 出的清单根据需方 要求自采购人、项目单位、相 关 主 管 部 门 验 收 合格两年 同比例付 款

1包1配电自动化系统等级保护测 评信息运维8.00十 - 月60天验收合格 后一年合格验收合格后 ,同比例付 款 应答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并具有相关内容。 9
2包2宿松公司23年变电站视频监 控运维信息运维53.00十 - 月60天验收合格 后一年合格验收合格后 ,同比例付 款 应答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并具有相关内容。
3包3安庆地区2023年第三道防线 在线监测及管理系统功能模 块修理信息运维60.00十 - 月60天验收合格 后一年合格验收合格后 ,同比例付 款 应答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并具有相关内容。
4包4营销展厅显示系统应用功能 提升信息运维27.00十 - 月30天验收合格 后一年合格验收合格后 ,同比例付 款 应答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并具有相关内容。
5包5国网安庆供电公司2023输电 线路标识维修及城郊配网杆 号修理劳务服务劳务15.00十 - 月30天验收合格 后一年合格验收合格后 ,同比例付 款 应答人须具有施工劳务不分 等级资质。
6包6横江集团新兴产业园仓库及 高河车间改造服务24.00十 - 月20天验收合格 后一年合格验收合格后 ,同比例付 款 应答人须具有建筑施工总承 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 修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包7横江新兴产业园楼宇亮化工 程及地标墙广告字制作安装服务18.50十 - 月10天验收合格 后一年合格验收合格后 ,同比例付 款 应答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并具有相关内容。

赣州腾远钴业年处理 30000 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重点管控单元 2 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6072120002),本
项目与赣市环委办字<2021>5 号相符性分析见表 1.4-3 和表 1.4-4。
表 1.4-3 与《赣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相符性分析
《赣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本项目相符 性
空间 布局 约束禁 止 开 发 建 设 活动 的 要 求1、禁止新建、改扩建《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规定的淘汰类产业; 2、大余县、上犹县、崇义县、龙南市、全南县、定南县、安远县和寻乌县禁止 新建、改扩建江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 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中禁止 类项目;石城县禁止新建、改扩建江西 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 清单(第二批)中禁止类项目; 3、东江(定南水)源、东江(寻乌水)源、赣江(章江)源、赣江(贡江)源 源头区内禁止新建污染企业等不符合 源头保护区生态功能定位的活动。 4、不得引进产业规划禁止类项目进入 园区。 5、禁养区内禁止建设规模化养殖场或 养殖小区。 6、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原则上禁止人为 活动。1、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规定的淘汰、限制类产 业,属于鼓励类; 2、本项目不属于江西省国家重点 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 一批)中禁止类项目; 3、本项目不位于东江(定南水)源、东江(寻乌水)源、赣江(章 江)源、赣江(贡江)源源头区。4、本项目属于废料回收利用项目,符合园区规划产业定位,不属于产 业规划禁止类项目。 5、本项目不属于养殖类项目。 6、本项目位于赣州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中的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 料产业园,不属于自然保护区核心 区。符合
限 制 开 发 建 设 活动 的 要 求1、不得新建规模不符合各行业准入条 件的项目。 2、不得新建《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等名录中淘汰工艺 和装备。 3、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区:区内实行生 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上不得新设固体 矿产的矿业权。对生态环境无影响或影 响较小的地热、矿泉水等液体矿产,在 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后可设置矿业权。建 立动态巡查和监管制度,有效防止违法 违规采矿活动。 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 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 无关的建设项目。1、本项目符合行业准入条件。2、项目规模、工艺、产品和生产 能力均符合行业准入条件,项目规 模、工艺、产品和生产能力均属于 国内先进工艺。 3、本项目不属于矿产资源开采项 目。 4、本项目位于赣州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中的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 料产业园,本项目用地和评价范围 无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符合
不 符 合 空 间 布 局要1、现有生态红线内不符合生态功能活 动限期退出或关停。 2、现有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 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拆1、本项目用地不涉及现有生态红 线。 2、本项目位于赣州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内,本项目用地和评价范围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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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腾远钴业年处理 30000 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求 活 动 的 退 出 要求除或关闭。 3、现有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业户应限期退出或关停。无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3、本项目不属于养殖类项目。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允 许 排 放 量 要 求到 2020 年,赣州市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 别控制在 13.07 万吨、1.79 万吨、5.62 万吨、3.86 万吨以内,比 2015 年分别 下降 4.3%、3.8%、4.42%和 7.28%。“十 四五”及以后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 要求。本项目已获得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和赣州市赣县生态环境局下达的 总量确认书,项目总量指标均来于 区域减排项目,能满足区域污染物 排放总量不增加的要求。符合
现 有 源 提 标 升 级 改 造1、2020 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区城镇污 水处理厂一级 A 排放标准改造。2、到 2020 年,基本淘汰 10 蒸吨/小时及以下 燃煤锅炉(含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赣州市建成区 35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 锅炉基本完成清洁能源替代。依法严把 准入关,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不再审 批 35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1、项目位于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中的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料 产业园,废水排入省级赣县区稀金 新材料产业园污水管网,再排入中 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 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 A 排放标准。 2、本项目采用清洁能源电能。符合
环境 风险 防控联 防 联 控 要求1、积极参与和龙岩市区域大气污染防 治联防联控合作及和广东省跨界河流 水污染联防联控协作工作,推动省界生 态环境特征相似区域环境管控要求协 调统一。 2、严格管控农用地,不得在污染地块 种植水稻等特地农产品。 3、纳入疑似污染地块的,应当依法开 展土壤污染环境质量状况调查,确定为 污染地块后,经治理与修复,并符合相 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 4、工业园区应建立三级环境风险防控 体系。 5、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 点的工业用地,禁止规划环境风险等级 高的建设项目。 6、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大量 废水的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 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 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产生、利用或处 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在 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 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 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1、本项目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三 废处理措施,尽可能地提高水资源 回收率,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2、本项目选址不涉及农用地。 3、本项目选址为腾远钴业现有厂 区内,不属于疑似污染地块。 4、项目位于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中的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料 产业园,工业园区已建设较为完善 的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5、本项目周边 500m 范围内未发现 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且本项目不属于环境风险等级高 的建设项目。 6、本项目依托腾远钴业现有东厂 区内设置的 1 个 500m3的事故废水 池,并配有自动切换阀和围堰设 施,能有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 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 地表水体;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 均采用暂存库贮存,其贮存过程满 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防腐蚀等环境保护要求,转运和利 用过程危废均交由有资质的企业 进行转移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均采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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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腾远钴业年处理 30000 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施。用袋装或容器包装,避免扬散、流 失。
资源 利用 效率 要求水 资 源 利 用 总 量 要 求1、到 2020 年赣州市区域用水总量不得 超过 35.83 亿立方米。 2、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效率不低于 0.509。本项目无生产用水。符合
地 下 水 开 采 要 求禁止在赣州市中心城区新增取用地下 水。本项目不在赣州市中心城区内,且 不开采地下水。符合
能 源 利 用 总 量 及 效 率 要 求到 2020 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 耗比 2015 年下降 15%,能源消费总量 控制在 1019 万吨标准煤以内。本项目万元生产总值耗能低于全 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耗能水平,能 源消耗总量在项目所在地基本能 够得到保障,不会突破区域资源能 源利用总量底线。符合
禁 燃 区 要 求1、禁止在赣州市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 燃区燃用高污染燃料,及新建、扩建燃 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 2、禁燃区内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区 域应分期分批次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 改造。1、本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不 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 和设施。 2、本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厂 内不涉及高污染燃料设施或设备。符合

表 1.4-4 与赣州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析
《赣州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赣州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 ZH36072120002本项目相符 性
空间 布局 约束禁 止 开 发 建 设 活 动 的 要 求不得引进产业规划禁止类项目 进入园区。本项目属于废料回收利用项目,符 合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 规划产业定位,不属于产业规划禁 止类项目。符合
不 符 合 空 间 布 局 要 求 活 动 的 退 出 要 求现有园区产业规划禁止类的企 业逐步停产或关停。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不属于规划 中禁止类产业。符合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现 有 源 提 标 升级改造企业达标排放。本项目三废处理设施均采用排污 许可证中符合国家规范的处理设 施或工艺,三废经厂区治理均能达 标排放。符合
新 增 源 等 量 或倍量替代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应实施 县(市)平衡,区域污染物排放 总量不增加。本项目已获得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和赣州市赣县生态环境局下达的 总量确认书,项目总量指标均来于 区域减排项目,能满足区域污染物 排放总量不增加的要求。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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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腾远钴业年处理 30000 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新 增 源 排 放 标准限值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应达到行 业排放标准或综合排放标准。本项目三废处理设施均采用排污 许可证中符合国家规范的处理设 施或工艺,三废经厂区治理均达到 要求后外排。符合
污 染 物 排 放 绩 效 水 平 准 入要求鼓励企业加大工业用水重复利 用率,特定行业工业用水重复利 用率应满足该行业清洁生产要 求本项目无清洁生产要求。符合
用地 环境 风险 防控 要求污染地块(建 设用地)环境 风 险 防 控 要 求已污染地块,应当依法开展土壤 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符 合相应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本项目位于腾远钴业现有厂区内,不属于疑似污染地块。符合
园区 环境 风险 防控 要求园 区 敏 感 点 风 险 准 入 类 防控要求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 感点的工业用地,禁止规划环境 风险等级高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周边 500m 范围内未发现居 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且 本项目不属于环境风险等级高的 建设项目。符合
园 区 风 险 防 控体系要求园区应建立三级环境风险防控 体系。本项目位于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中的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料 产业园,工业园区已建设较为完善 的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符合
企业 环境 风险 防控 要求企 业 风 险 防 控配套措施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大 量废水的企业,应配套有效措 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 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 表水体。本项目依托腾远钴业现有东厂区 内设置的 1 个 500m3的事故废水 池,并配有自动切换阀和围堰设 施,能有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 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 地表水体。符合
企 业 生 产 过 程 风 险 防 控 要求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 危险废物)的企业,在贮存、转 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 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 环境的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采用暂 存库贮存,其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 渗漏、防雨淋、防扬尘、防腐蚀等 环境保护要求,转运和利用过程危 废均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转移 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均采用袋装或 容器包装,避免扬散、流失。符合

1.4.2.2 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的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用地 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不在名胜古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 内;依据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分区,项目不在赣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内,符合 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1.4.2.3 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江西省“三线一单”研究报告》、《长江经济带战略 9
赣州腾远钴业年处理 30000 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评价江西省赣州市“三线一单”划定技术报告》,对赣县区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 量及土壤环境风险防控提出了底线要求,将有关要求梳理后列于表 1.4-5。
表 1.4-5 江西省、赣州市“三线一单”中关于赣县区环境质量底线目标
环境质量底线要求2025 年2035 年
大气环境质量底线PM2.5 浓度目标(ug/m3)35小于 35
大气污染物允许 排放量(t/a)二氧化硫1138911389
氮氧化物2896628966
一次细颗粒物1463214632
VOCs67206720
水环境质量底线断面名称2025 年2035 年
贡江“赣县梅林/赣县客家桥”III 类III 类
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受污染的耕地安全利用率/95%
污染的耕地安全利用率/95%

水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江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表》,项目受纳水体贡江“赣县梅林/赣县客家桥”为“Ⅲ类”;根据赣州市 2022 年 2 月地表水监测月报,贡江“赣县梅林/赣县客家桥”断面地表水环境质量满足所《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 2020 年赣州市赣县区环境质量 状况年报中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内容,2020 年赣县区六项污染物浓度年均值已达到《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2020 年 PM2.5 浓度 25ug/m3,已达到“三线一单”中的环 境质量底线要求(2025 年 35ug/m3)。项目实施后通过旋风、布袋除尘、冷凝、三级碱 液喷淋、UV 光解、活性炭吸附等措施,废气污染物可得到显著控制,项目实施后满足 环境空气质量底线要求。
1.4.2.4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用水来自园区供水管网,用电来自园区供电系统,不占用其它自然资源。本 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 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限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1.4.2.5 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重点管控单元 2 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管 控单元编码:ZH36072120002)内,由表 1.4-3、表 1.4-4 可知,本项目符合与《关于 印发《赣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及《赣州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 10
赣州腾远钴业年处理 30000 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通知》(赣市环委办字<2021>5 号)的有关要求。
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 入负面清单的通知》(赣发改规划<2017<448 号)及《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 省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赣发改规划<2018>112 号,项目不 属于赣县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项目,符合赣县区规划要求。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
1.4.3 与《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
根据《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产业园 规划的主导产业为稀土、钨、钴镍等稀金新材料及其应用。产业园在未来的引进项目过 程中,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等国家产业指导目录中相关要求同时应考虑区域环境承载力、资源要素禀赋,禁止引入规模效益差、环境影响严重的项目,禁止引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 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33 号)中不符合准入管理条 件、与国务院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政策相违背以及涉及生态红线且不符合国家、地 方生态红线管理办法的项目,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禁止及限制准入负面清单见 表 1.4-6。
表 1.4-6 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禁止及限制准入负面清单
分类大类中类小类准入级别
C 制造 业1 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4 食品制造业; 1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6 烟草制品业; 17 纺织业; 18 纺织服装、服饰业; 1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20 大材加工和大、竹、藤、棕、草制品业;21 家具制造业; 22 造纸和纸制品业; 2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所有中类所有小类禁止准入
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所有中类2613(稀土化合物:单一稀 土氧化物、氯化稀土化合 物、氟化稀土化合物、碳酸 稀土化合物、硝酸稀土化合 物、硫酸稀土化合物、其他 稀土化合物)、2645(稀土禁止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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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腾远钴业年处理 30000 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发光材料)和 2661 催化剂(稀土催化剂材料)除外的 其它小类
27医药制造业; 28化学纤维制造业; 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所有中类所有小类禁止准入
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所所有中类3022(砼结构构件制造)除外 的其它小类限制准入
3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所有中类所有小类禁止准入
32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所有中类稀土、钨、钴、镍、铜、钛、铪、锡、铝(含合金)等有色、稀金新材料(含废料回收利 用 ) 及 3221( 金 冶 炼 ) 、3222(银冶炼)、3229(其他贵 金属冶炼)、3251(铜压延加 工)、3252(铝压延加工)、3253(贵金属压延加工)、3254(稀有稀土金属压延加 工)、3259(其他有色金属压 延加工)除外的其它小类禁止准入
33 金属制品业;所有中类3321( 切 削 工 具 制 造 ) 、3392(有色金属铸造)除外的 其它小类禁止准入
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36 汽车制造业; 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 制造业所有中类所有小类
38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所有中类3824( 电 力 电 子 元 器 件 制 造)、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 件制造)、3829(其他输配电 及控制设备制造)、3841(锂 离子电池制造)、3842(镍氡 电池制造)、3844(锌锰电池 制造)、3849(其他电池制 造)、3861(燃气及类似能源 家用器具制造)、3862(太阳 能器具制造)和 3869(其他 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除外 的其它小类 3985(电子专用 材料制造)除外的其它小类禁止准入
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所有中类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外的其它小类
40 仪器仪表制造业41 其他制造业;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43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所有中类所有小类禁止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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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腾远钴业年处理 30000 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核燃料加工、汞电池、铅酸电池、危险废物处置(园区规划布局、省统一布点除外、收集转运除外)、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园区 企业生产配套的除外)、农药、电子垃圾焚烧禁止准入
3982(电子电路制造)限制准入
注:限制准入行业不得新引入该类企业。

本项目为废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属于含钴镍等稀金新材料配套的废料回收利 用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本项目不属于汞电池、铅蓄电池、危险废物处置等表 1.4-6 中规划环评产业准入清单中禁止类或限制类项目,符合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 园规划,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因此本项目符合《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规 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的要求。
1.4.4 选址可行性分析
1.4.4.1 达标排放和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位于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监测数据表明,评价区域地下水、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土壤环境质量较好,均能达到功能区要求。因此,从环境现状来看,项目所在地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厂址与区域的环境相容。
1.4.4.2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的模型计算,本 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依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 生产车间边界外延 50m 的范围。根据现场调查,项目距离周围敏感保护目标的距离均大 于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因此,本项目能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1.4.4.3 与周边企业相容性分析
项目用地规划为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项目选址厂区北面为稀金四路和正 在建设的赣县寒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海龙钨钼;东面为邻赣州绕城高速和规划的钨 新材料产业;南面为稀金大道和正在建设和拟建设的稀土新材料产业区(从东至西依次 为永莱宝高新材料、智鑫矿业、虔东稀土、永磁电机);西面为稀金三路、美平电器制 品(赣州)有限公司和规划的智能装备制造产业;西北为粮食储备库,西南面为赣州市 华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厂址周边企业除了西南面的粮食储备库外,其余企业以稀 土、钨、钴镍等稀金新材料及其应用的企业为主,均能与本项目兼容,根据调查粮食储 备库距离项目生产车间距离约为 1.1km,不在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故项目选址对周边 企业影响较小,与周边企业相容。
依据项目所在区域规划、规划环评和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本项目选址位于省级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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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腾远钴业年处理 30000 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内,主导产业为稀土、钨、钴镍等稀金新材料及其应用,本项目属
于废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属于稀金新材料资源回收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选
址可行。
1.4.5 与相关政策的相符性分析
1.4.5.1 与“环发<2012>77 号”文相符性
与《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以下简称 77 号文)相符性分析见表 1.4-7。
表 1.4-7 与环发<2012>77 文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相符
石化化工建设项目原则上应进入依法 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的产业园区,并符合园区发展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要求。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建设项目,部分工 序属于化工工艺,项目设立在环境保护 基础设施齐全的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料 产业园,规划环评已经取得江西省生态 环境厅下达的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赣环 环评函<2022>12 号)。符合

1.4.5.2 与“环发<2012>98 号”文相符性
项目与《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以下简称 98 号文)相符性分析见表 1.4-8。
表 1.4-8 与环发<2012>98 号文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项目情况是否 相符
化工石化、有色冶炼、制浆造纸等可能引发环 境风险的项目,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 产水平要求、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污染物 总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必须在依法设立、环 境保护基础设施齐全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 区内布设。项目为废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不属于 石化化工、有色冶炼、制浆造纸等可能引发 环境风险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污染 物排放均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同时满足赣州 市赣县生态环境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本 项目位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齐全的省级赣县 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评已经取得江 西省生态环境厅下达的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赣环环评函<2022>12 号)。符合
在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区域如居民集中区、医院 和学校附近、重要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等,以 及因环境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 区域内,禁止新建或扩建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 项目。本项目选址于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 园,且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集中区、医院和学校,也不涉及重要水源涵养生态功 能区等,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符合区域环 境功能区划。符合

1.4.5.3 与《江西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长江经济带 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 年版)>的通知》(赣长江办<2022>7 号)相符性 分析
本项目与《江西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长江经济 14
赣州腾远钴业年处理 30000 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 年版)>的通知》(赣长江办<2022>7 号)相符性
分析情况见表 1.4-9。
表 1.4-9 与赣长江办<2022>7 号文相符性分析
项目文件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相符
严格 岸线 河段 管控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 江通道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和过 长江通道项目。符合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 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 段范围内。符合
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 以下行为: (1)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2)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 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3)违反 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设 施。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 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 围内。符合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 展下列行为:(1)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 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或设施;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 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 除或者关闭。(2)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 网箱养殖、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 活动。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 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 范围内。符合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 展下列行为:(1)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 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2)在饮用水源二级保 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 取措施,防治污染饮用水水体。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 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 范围内符合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水域 新建围湖(河)造田(地)等投资建设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 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 围内。符合
除国家规定的外,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 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 设项目。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 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 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和 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 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 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不在岸线保护区和保 留区内。符合
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不在保护区、保留区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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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腾远钴业年处理 30000 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 态保护的项目。内。
严控 区域 活动 管控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 污口。本项目废水属于间接 排放,依托污水处理厂 合法合规的已设立排 污口,且不涉及在长江 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 设或扩大排污口。符合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重要 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 内。符合
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 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 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 外。不在长江干流岸线三 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 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符合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位于省级赣县 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属于省级产业园,符合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等 有关执行要求符合
严格 行业 准入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 局规划的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 能项目,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 和限制类有关规定,禁止开展投资建设属于淘汰类的项 目及其相关活动,禁止新建、扩建属于限制类的项目及 其相关活动。对于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 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严禁以改造为名扩 大产能。通过产业政策相符性 分析,本项目建设符 合产业政策要求。通 过与各相关政策的相 符性分析,项目建设 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符合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钢铁、电 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船舶等严重过剩产能行 业的项目。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 矛盾的指导意见》,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 何方式新增产能片:对确有必要建设的,必须严格执 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依法依 规办理有关手续。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
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执 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33号),加强项 目审查论证,落实等量、减量替代要求,规范项目行政 审批。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

根据表 1.4-9 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 “赣长江办<2022>7 号”文要求。
1.4.5.4 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 16
赣州腾远钴业年处理 30000 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指南(试行,2022 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 号)要求相符性分析
根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
南(试行,2022 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 号)要求,本项目涉及条款与该文相
符性分析见表 1.4-10。
表 1.4-10 与长江办<2022>7 号文相符性分析
长江办<2022>7号本项目情况相符性
负 面 清 单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 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 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港口工程。符合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 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 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 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 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位于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料 产业园,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和风景名 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符合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 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 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 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 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 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选址及评价范围不涉及饮用 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 河段范围。符合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 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 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 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 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新建围湖造田、围海 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不 属于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 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符合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 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 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 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 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 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 目。本项目不涉及利用、占用长江流域 河湖岸线;项目选址不位于《全国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 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符合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废水属于间接排放,依托园 区合法合规的已设立排污口,且不 涉及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 设或扩大排污口。符合
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本项目不涉及生产性捕捞作业,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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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腾远钴业年处理 30000 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 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 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 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 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 外。于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远离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超 过1km,距离长江干流岸线超过 3km,距离重要支流岸线超过1km。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 污染项目。项目为废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 目,项目建设位于环境保护基础设 施齐全的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 业园,规划环评已经取得江西省生 态环境厅下达的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赣环环评函<2022>12号),批准时 间2022年4月。符合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 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等 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符合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 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 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 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 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通过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 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通过与各 相关政策的相符性分析,项目建设 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符合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 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符合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 策文件要求。符合
注:*合规园区指已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或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审核认定的园区。

通过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 南(试行,2022 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 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建设满足该 文要求。
1.4.5.5 与赣府厅发〔2021〕33 号文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为废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对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 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33 号),本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煤电 8 大行业,且不使用煤及煤制品、石油 焦、渣油、重油等高污染燃料工业炉窑、锅炉。因此确定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可 不执行该准入管理意见。
1.4.5.6 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 评<2021>45 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项目》(环 环评<2021>45 号),“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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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腾远钴业年处理 30000 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严
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审批。”
本项目属于废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破碎、低温烘干、分选,不属于环环评<2021>45 号文件中的“两高”行业,与环环评<2021>45 号文件不冲突。
1.4.5.7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性分析
表 1.4-11 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文相符性分析
序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关要求本项目选址相符性分析是否 相符
1长江流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 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的责任。本项目符合省级赣县区 稀金新材料产业园规划 和规划环评产业定位要 求。相符
2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 化工项目。 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 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本项目为废锂电池综合 回收利用项目,且距离 贡 江 直 接 距 离 大 于 1900m,满足相关要求相符
3长江流域水质超标的水功能区,应当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 放总量削减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污染物 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的环 保措施下,能满足生态 环境主管部门下达的总 量确认指标要求。相符
4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总磷污染控制方 案,并组织实施。对磷矿、磷肥生产集中的长江干支流,有 关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更加严格的总磷排放管控要求,有 效控制总磷排放总量。本项目不属于磷矿、磷 肥生产企业。相符

1.4.5.8 与《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原环保部,2016 年第 82 号)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原环保部,2016 年第 82 号)相符性分析 相符性分析情况见表 1.4-12。
表 1.4-12 与《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项目情况是否 相符
废锂离子电池运输前应采取预放电、独立包装 等措施,防止因撞击或短路发生爆炸等引起的 环境风险。本项目废锂电池的运输由专业运输单位承 运,要求运输前对废锂电池采取预放电、吨 袋包装、防撞击等措施,防止高温、撞击或 短路发生爆炸等引起环境风险。符合
废电池应分类贮存,禁止露天堆放。破损的废 电池应单独贮存。本项目进厂废锂电池储存在室内仓库,分类 贮存,破损的废电池单独贮存。符合
废锂离子电池贮存前应进行安全性检测,避光 贮存,应控制贮存场所的环境温度,避免因高 温自燃等引起的环境风险。本项目废锂电池储存前进行安全性检测,避 光储存,原料仓库采取通风换气措施,控制 储存场所的环境温度,避免因高温自燃等引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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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环境风险。
禁止人工、露天拆解和破碎废电池。本项目无人工拆解和露天拆解工序。符合
应根据废电池特性选择干法冶炼、湿法冶金等 技术利用废电池。干法冶炼应在负压设施中进 行,严格控制处理工序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仅涉及破碎、烘干工序,不涉及湿法冶 金,烘干工序在负压设施中进行,全过程严 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符合
废锂离子电池利用前应进行放电处理,宜在低 温条件下拆解以防止电解液挥发。鼓励采用酸 碱溶解沉淀、高效萃取、分步沉淀等技术回收 有价金属。本项目锂离子电池均为放电后并检测过余 能的单体电池,车间内设置空调散热等降温 措施,防止电解液挥发。符合
干法冶炼应采用吸附、布袋除尘等技术处理废 气。项目废气采用旋旋风除尘、布袋除尘、低温 冷凝、三级碱液喷淋、UV 光解、活性炭吸 附等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
废铅蓄电池利用企业的废水、废气排放应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其他废电池干法利用企业的废 气排放应参照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 准》(GB18484),废水排放应当满足《污水 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和其他相应标准 的要求。本项目属于其它废电池干法利用企业,项目 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满足工业园污水 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符合

1.4.5.9 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相符性分析相符性 分析见表 1.4-13。
表 1.4-13 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项目情况是否 相符
企业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所在地区城乡 建设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和污染防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 规划等要求,其施工建设应满足规范化设计要 求。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位于省级赣县区稀 金新材料产业园,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 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所 在地区城乡建设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生态 环境保护规划和污染防治、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要求。符合
企业布局应当与本企业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 规模相适应。鼓励具备基础的新能源汽车生产 企业及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参与新建综合利 用项目。本项目位于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本项目生产的电池料(黑粉)将外售或拟用 于腾远钴业已有的镍、钴产品生产原料。符合
企业不得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的其他区域内违法建设投 产。已在上述区域内投产运营的企业要根据该 区域规划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通过依法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本项目位于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的其它区域,符合区域规 划。符合
总体要求,企业厂区条件、设施设备、技术工 艺、溯源能力等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土地使用手续合法(租用合同不少于 15 年),1、本项目用地手续合法,在现有厂区厂房 内建设,厂区面积、生产车间建筑面积能满 足本项目生产需求,生产场地均满足硬化、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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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面积、作业场地面积应与企业综合利用能 力相适应,作业场地应满足硬化、防渗漏、耐 腐蚀要求。 2.应选择生产自动化效率高、能耗指标先进、环保达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高的生产设施设 备,采用节能、节水、环保、清洁、高效、智 能的新技术和新工艺,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 技术及工艺,不生产、销售和使用《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中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3.应具备满足耐腐蚀、坚固、防火、绝缘特性 的专用分类收集储存设施,有毒有害气体、废 水、废渣的处理等环境保护设施,以及必备的 安全防护、消防设备等。 4.应满足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 管理有关要求,具备信息化溯源能力,如溯源 信息系统及编码识别等设施设备。防渗漏、耐腐蚀要求。 2 本项目优先选取自动化效率高、能耗指标 先进、环保达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高的生产 设施设备,采用节能、节水、环保、清洁、高效、智能的新技术和新工艺,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技术及工艺,不涉及生产、销售和 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令淘汰 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3.本项目设计具备满足耐腐蚀、坚固、防火、绝缘特性的专用分类收集储存设施,有毒有 害气体、废水、废渣的处理等环境保护设施,以及必备的安全防护、消防设备等。 4.本项目采购的原料废旧锂电池均来自正 规企业生产的原料,进厂均进行检验。
梯次利用要求: 1.具备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剩 余容量、一致性、循环寿命等主要性能指标和 安全性的检测技术及设备,以及明确的可梯次 利用性判断方法,可对不同类型废旧 动力蓄电池进行检测、分类、拆分、电池修复 或重组为梯次产品。 2.具备废旧动力蓄电池机械化或自动化拆分设 备,以及无损化拆分工艺。具有梯次产品质量、安全等性能检验技术设备和工艺,具备梯次产 品生产一致性、安全可靠性的保证能力。1.项目入厂的所有进厂的原料为上游企业 梯次利用后的报废锂电池,不再涉及梯次利 用。 2.具备废旧动力蓄电池机械化或自动化拆 分设备,以及无损化拆分工艺。符合
再生利用要求: 1.具有废旧动力蓄电池安全拆解与再生利用机 械化作业平台及工艺,包含动力蓄电池单体自 动化破碎、分选等设备。 2.具备产业化应用的湿法、火法或材料修复等 工艺,可实现材料修复或元素提取,对电子元 器件、金属、石墨、塑料、橡胶、隔膜、电解 液等零部件和材料均可合理回收和规范处理,具有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以及对不可利用残 余物的规范处置方案。鼓励使用环保效益好、回收效率高的再生利用技术及工艺。本项目具有单体电池自动化破碎、分选等设 备;设计具备对金属、石墨合理回收,对隔 膜、电解液等均规范处理,具有相应的污染 控制措施,以及对不可利用残余物的规范处 置方案。符合
资源综合利用: 企业应依据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新能源 汽车生产企业等提供的动力蓄电池拆卸、拆解 及历史数据等技术信息,遵循先梯次利用后再 生利用的原则,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1.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进行废 旧动力蓄电池储存、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等,并积极参与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标准体 系的研究制定和实施工作。 2.从事梯次利用的企业,应根据废旧动力蓄电 池的剩余容量、一致性、循环寿命等主要性能 指标和安全性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是否满足本项目所有进厂的原料为上游企业梯次利 用后的报废锂电池,不再涉及梯次利用,项 目为废旧锂电池回收的前端预处理,不涉及 后端湿法冶炼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对金属、石墨合理回收,对隔膜、电解液等均规范处 理。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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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次利用安全、环保、性能及质量等要求,对 符合要求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分类重组利用,鼓 励在基站备电、储能、充换电等领域应用,提 高综合利用经济效益。同时,建立完善的梯次 产品回收体系,保障报废梯次产品的规范回 收,并移交至从事再生利用的企业。 3.从事再生利用的企业,应积极开展针对正负 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再生利用技术、设备、工艺的研发和应用,努力提高废旧动力蓄电池 再生利用水平,通过冶炼或材料修复等方式保 障主要有价金属得到有效回收。其中,镍、钴、锰的综合回收率应不低于 98%,锂的回收率不 低于 85%,稀土等其他主要有价金属综合回收 率不低于 97%。采用材料修复工艺的,材料回 收率应不低于 90%。工艺废水循环利用率应达 90%以上。 4.综合利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子元器件、金属、石墨、塑料、橡胶、隔膜、电解液等零部件和 材料均应采取相应措施实现合理回收和规范 处理。无相应处置能力的,应按国家有关要求 交有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集中处理,同时应做 好跟踪管理,保障不可利用残余物的环保处 置,不得将其擅自丢弃、倾倒、焚烧或填埋。
企业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照环境 保护“三同时”要求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并在建设项目竣工后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生产。纳入固定污染源排 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建设项目,按照《排污 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 业》等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请排 污许可证。本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相关环境影响评 价制度,并依据本评价按照环境保护“三同 时”要求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并开展 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通过后方投入生产。符合
企业应设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和完善的安全 环保制度,建立环境保护监测制度,具有突发 环境事件或污染事件应急设施和处理预案。本次评价要求企业设置有专门的环保管理 部门,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建立环境 保护监测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或污染事 件应急设施和处理预案。符合

1.4.5.10 与《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相符性分析
项目与《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相符性分析见表 1.4-14。表 1.4-14 项目与《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对照分析表
文件要求项目情况是否 相符
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利用应遵循先梯级利用后再生利用的原则,提 高资源利用率。本项目所有进厂的原料为 上游企业梯次利用后的报 废锂电池,属于报废锂电池 再生利用,项目为废旧锂电 池回收的前端预处理。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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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要求项目情况是否 相符
国家支持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或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再生利用企 业开展废旧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梯级利用企业应根据废旧动力 蓄电池的容量、充放电特性、使用安全性等实际情况判断可否进 行梯级利用,要对符合梯级利用条件的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必要 的检测、分类、拆解和重组,贴自有商标以明示该电池产品为梯 级利用电池,按照第九条要求进行产品编码并建立追溯系统。本项目所有进厂的原料为 上游企业梯次利用后的报 废锂电池,不涉及梯级利 用。符合
经判断不能进行梯级利用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再 生利用,回收其中有价值的资源。再生利用的作业流程一般可按 拆解、热解、破碎分选、冶炼等步骤进行。本项目所有进厂的原料为 上游企业梯次利用后的报 废锂电池。本项目作业流程 为拆解、低温烘干、破碎分 选不涉及后端冶炼。符合
废旧动力蓄电池拆解应使用专用拆解场地,配备安全防护装备和 防护罩,由专业人员严格按照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所提供的拆解 信息,使用自动化的拆解设备、专用起吊工具、绝缘工具等进行。 拆解过程应配备电工资质人员进行作业。废旧动力蓄电池应进行 放电处理后再拆解,具体要求参照本政策第十七条规定执行。本项目废旧锂电池经放电 处理后进行拆解破碎,拆解 破碎工段位于生产车间内 部,设备均为自动化设备,拆解破碎设备密闭性好。符合
废旧动力蓄电池破碎分选工艺过程应在封闭式构筑物中进行,破 碎分选系统要设立分级,将外壳、集流体、正负极材料在分选系 统中独立回收。不得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人工破碎和在露天环 境下进行破碎作业。项目破碎分选等环节均在 室内进行。符合
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冶炼要遵循国家再生金属标准及有色金属冶炼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等有关要求,选择先进、环保的冶炼方法。湿 法冶炼过程应安装废水在线监测系统保证废水处理达标排放,镍、钴、锰的综合回收率应不低于 98%;火法冶炼系统应安装废气在 线监测系统保证废气处理达标排放。冶炼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应 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处理处置。项目为废旧锂电池回收的 前端预处理,不涉及后端湿 法冶炼。符合
梯级利用企业和再生利用企业要准确记录废旧动力蓄电池的来源(含回收量)、处置量、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及处理产物的去向,信息保留不少于五年,以备相关部门核查。项目建成后企业会加强管 理,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并保 存。符合

1.4.5.11 与《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1186-2021)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1186-2021)分析对照见表 1.4-15。
表 1.4-15 项目与 HJ1186-2021 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要求项目情况是否 相符
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建设项目选址不应位于 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项目位于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属于工业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 域、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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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要求项目情况是否 相符
本农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区域内。
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企业场地应按功能划分 区域,生活区与生产区分隔。本项目生产区位于独立厂房内,与生活区 分开。符合
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企业原料贮存区、处理 作业区和产品贮存区应设置在防风防雨的厂房 内,地面应当硬化并构筑防渗层;原料贮存区、处理作业区、产品贮存区等各功能区域应有明显 的界限和标识;处理作业区应设置废水处理收集 设施,地面冲洗废水单独收集处理,不应直接排 入雨水收集管网。本项目原料贮存区、处理作业区和产品贮 存区均设置在防风防雨的厂房内,地面硬 化并做防腐防渗层;各功能区存在明显的 界限,放置明显的标识;处理作业区已设 计设置废水收集设施,地面冲洗废水收集 后回用于低温烘干废气三级碱液喷淋的 补充水,不外排。符合
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 水、噪声等排放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的污染物排放 标准与排污许可要求;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和标准要求妥善贮存、利 用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排放满 足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产生 的固体废物按国家相关要求分类暂存,定 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危险废 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 污染。符合
入厂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1.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入厂前应进行检测,发现 存在漏液、冒烟、漏电、外壳破损等情形的,应 采用专用容器单独存放并及时处理,避免废锂离 子动力蓄电池自燃引起的环境风险。 2.贮存漏液、冒烟、漏电、外壳破损等情形的废 锂离子动力蓄电池时,贮存库房或容器应采用微 负压设计,并配备相应的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1.本项目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入厂前会 进行检测,发现存在漏液、冒烟、漏电、外壳破损等情形的,采用专用容器单独存 放并及时处理,避免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 自燃引起的环境风险。 2.受场地限制,进本厂前废三元锂电池先 储存在腾远钴业在本厂附近另行租赁的 废电池原料储存仓库(单独履行相关环保 手续),废三元锂电池储存前应进行安全 性检测(发现破损电池,立即运至本厂区 放电拆解,不储存,要求破损率控制在 1%以下)。符合
拆解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1.应根据电池产品信息合理制定拆解流程,分品 类拆解电池包、电池模块,避免电解质、有机溶 剂泄漏造成环境污染。 2.拆解时应拆除电池包、电池模块中的塑料连接 件、电路板高压线束等部件,并分类收集存放拆 解产物。 3.拆分配备液体冷却装置的电池包前,应采用专 用设备收集冷却液;收集的废冷却液应妥善贮存、利用处置。 4.拆解存在漏液、冒烟、漏电、外壳破损等情形 的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时,应在配备集气装置的 区域拆解,废气应收集并导入废气处理设施。 5.采用浸泡法进行电池放电时,浸泡池应配备集1.本项目根据废电池产品制订拆解流程,并进行分类拆解。拆解时会拆除电池包、电池模块中的塑料连接件、电路板高压线 束等部件,并分类收集存放拆解产物 2.进厂的废锂电池拆解时应拆除电池包、电池模块中的塑料连接件、电路板高压线 束等部件,并分类收集存放拆解产物。3..本项目配备超低温冷凝系统,应采用专 用设备收集电解液;收集的废冷却液妥善 贮存、利用处置。 4.项目在密闭的环境下进行破碎拆解,废 气收集并导入废气处理设施。 5..项目不采用浸泡法放电。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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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要求项目情况是否 相符
气装置,废气收集后导入废气集中处理设施;浸 泡池废液应妥善贮存、利用处置。
焙烧、破碎、分选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1.可选用焙烧、破碎、分选等一种或多种工序,去除电池单体中的电解质、有机溶剂。 2.不应直接焙烧未经拆解的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 电池包、电池模块。 3.应在负压条件下采用机械化或自动化设备破碎 分选含电解质、有机溶剂的电池单体。 4.破碎、分选工序应使废电池电极材料粉料、集 流体和外壳等在后续步骤中得到分离。 5.焙烧、破碎、分选等工序应防止废气逸出,收 集后的废气应导入废气集中处理设施。1.本项目采用破碎、低温烘干、分选等工 序去除电池单体中的电解质、有机溶剂。2.项目无焙烧工序。 3.原料在负压条件下下采用机械自动化 设备对物料进行破碎分选含电解质、有机 溶剂的电池单体。 4.破碎、分选工序使废电池电极材料粉 料、集流体和外壳等在后续步骤中得到分 离。 5.在负压及氮气保护条件下对物料进行 破碎,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均配套废气收 集和处理设施。符合
废气污染控制要求: 1.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拆解、破碎、分选工序,以及湿法工艺浸出、分离、提纯和化合物制备工 序废气排放应满足 GB16297 的规定;挥发性有机 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 GB37822 的规定。监测因子 包括二氧化硫、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氟化物、镍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氯化氢等。 2.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焙烧工序和火法工艺冶炼 工序废气排放应满足 GB9078 的规定,其中镍及 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参照执行 GB16297 的规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应满 足 GB37822 的规定。 3.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焙烧、破碎、分选工序,以及火法工艺冶炼工序的钴及其化合物排放 限值,参照执行 GB31573 的规定。 4.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焙烧工序和火法工艺冶炼 工序产生的二噁英类排放限值参照执行 GB18484 的规定。 5.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过程中,废电池电极 材料粉料应采用管道或其他防泄漏、防遗撒措施 输送,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应导入废气集 中处理设施。1.本项目仅涉及拆解、破碎、低温烘干、分选工序,不涉及湿法浸出、分离、提纯 和化合物制备工序。.项目破碎工序废气 经处理后,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 级标准。 2.拆解、破碎、低温烘干、分选工序废气 经处理后,氟化物、颗粒物、镍及其化合 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钴及 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排放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3-2015)执行;VOCs 排放参 照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 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 1 中其他行业限值及表 2 无组织 排放限值;VOCs 无组织排放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符合
废水污染控制要求: 1.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企业,应建有废水收 集处理设施,用于收集处理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 等。 2.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企业废水总排放口、车间或生产设车间生产废水排放口的污染浓度按1.项目厂区建有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用于 收集处理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2.企业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企业废 水总排放口、车间或生产设车间生产废水 排放口的污染浓度按照 GB8978 的要求 执行。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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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腾远钴业年处理 30000 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文件要求项目情况是否 相符
照 GB8978 的要求执行。 5.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企业厂内废水收集输 送应雨污分流,生产区内的初期雨水应单独收集 并进行处理。5.企业厂内废水收集输送雨污分流,生产 区内的初期雨水单独收集并进行处理。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要求: 1.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企业应按照 GB18597 和GB18599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区和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贮存区等,不应露天贮存废锂离子动力蓄电 池及其处理产物。 2.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企业产生的废电路 板、废塑料、废金属、废冷却液、火法工艺残渣、废活性炭、废气净化灰渣应分类收集、贮存、利 用处置。属于危险废物且需要委托外单位利用处 置的,应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利用处置。 3.破碎、分选除尘工艺收集的颗粒物,应返回材 料回收设施提取金属组分。1.项目按照 GB18597 和 GB18599 设置危 险废物贮存区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区等,不露天贮存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及 其处理产物。 2.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企业产生的 废电路板、废塑料、废金属等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应 资质的企业利用处置。 3.破碎、分选除尘工艺收集的颗粒物返回 材料回收设施。符合
噪声污染控制要求: 1.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如破碎机、泵、风机等 应采取基础减减振和消声及隔声措施,振和消声 及隔声措施。 2.厂界噪声应符合 GB12348 的要求。1.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如破碎机、泵、风机等采取基础减振和消声及隔声措施,振和消声及隔声措施。 2.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厂界噪声排放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符合

1.4.5.12 与《废旧电池分选回收技术规范》(YS/T1174-2017)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废旧电池分选回收技术规范》(YS/T1174-2017)相符性分析见表 1.4-16。
表 1.4-16 项目与 YS/T1174-2017 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要求项目情况是否 相符
回收利用企业应采用自动化进料系统和封闭式破 碎分选系统本项目进料采用用行吊或叉车将废三元 锂电池运至输送机加料平台,破碎工段全 封闭进行。符合
破碎分选作业现场严禁烟火本项目作业现场严禁烟火。符合
作业场地地面应硬化本项目车间地面均采取硬化、防渗。符合
破碎设备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具有资质的专 业生产单位生产,采用安全、节能环保的设备本项目采用的设备安全、节能环保,由具 有资质的专业生产单位生产。符合
破碎设备应安装除尘装置,如旋风分离器、布袋 除尘装置项目破碎工段产生的废气经旋风+布袋除 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
应采用粗破、细破方式进行逐级破碎,破碎粒度 应不大于 2cm。本项目拆解工段采用粗破、锤式破碎方 式,最终破碎后的粉末小于 2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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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腾远钴业年处理 30000 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4.5.13 与《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相符性分析见表 1.4-17。
表 1.4-17 项目与《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要求项目情况是否 相符
建设电子废物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的,应当严格规 划,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的 要求。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要求 实施建设。符合
从事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活动的单位(包括 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电子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制 度的规定,如实记载每批电子废物的来源、类型、重量或者数量、收集(接收)、拆解、利用、贮存、处置的时间;运输者的名称和地址;未完全拆解、利用或者处置的电子废物以及固体废物或液态废 物的种类、重量或者数量及去向等;监测报告及经 营情况记录簿应当保存三年。企业严格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 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中管理要求进行记 录、登记和备案,并配合主管部门监督 检查。
拆解、利用和处置电子废物,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 护总局制定的有关电子废物污染防治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政策的要求。项目建设及污染物排放符合《废弃电器 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中的 规范和相关环境、质量标准和要求。
禁止使用落后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拆解、利用和处 置电子废物,禁止露天焚烧电子废物,禁止使用冲 天炉、简易反射炉等设备和简易酸浸工艺利用、处 置电子废物,禁止以直接填埋的方式处置电子废 物。本项目未使用落后的技术、工艺和设备 拆解、利用和处置电子废物,不涉及露 天焚烧、填埋技术,不涉及冲天炉、简 易反射炉等设备和简易酸浸工艺。
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应当在专门作业场所进 行,作业场所应当采取防雨、防地面渗漏的措施,并有收集泄漏液体的设施。项目拆解电子废物在生产车间内进行,生产车间地面均进行硬化防渗,并设置 有收集泄漏液体的设施。
拆解电子废物,应当首先将铅酸电池、铬镍电池、汞开关、阴极射线管、多氯联苯电容器、制冷剂等 去除并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处置。项目回收利用的电池为废旧锂电池,不 涉及铅酸电池、铬镍电池、汞开关、阴 极射线管、多氯联苯电容器、制冷剂。
贮存电子废物,应当采取防止因破碎或者其他原因 导致电子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的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地面均进行硬化防渗,电 子废物和拆解产物采用专用容器存放,可防止因破碎或者其它原因导致电子 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泄漏。
电子废物贮存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本项目回收废旧锂电池贮存期限为三 个月,不超过一年。

1.4.5.14 与《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相符性分析见表
1.4-18。
27
赣州腾远钴业年处理 30000 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1.4-18 项目与 HJ1091-2020 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要求项目情况是否 相符
固体废物再生利用建设项目的选址应符合区域性 环境保护规划和当地的城乡总体规划。项目选址位于工业园区,符合区域性环境 保护规划和地方总体规划。符合
固体废物再生利用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 和运行应遵守国家现行的相关法规的规定,同时 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管理计划、环境保护责任、排污许可、监测、信息公开、环境应急预案和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等 制度。项目正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符合
应对固体废物再生利用各技术环节的环境污染因 子进行识别,采取有效污染控制措施,配备污染 物监测设备设施,避免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防 止发生二次污染,妥善处置产生的废物。项目实施后,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可防止发 生二次污染。符合
固体废物再生利用过程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的排放 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与排 污许可要求。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 放。符合
固体废物再生利用产物作为产品的,应符合 GB34330 中要求的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 产品质量标准,与国家相关污染控制标准或技术 规范要求,包括该产物生产过程中排放到环境中 的特征污染物含量标准和该产物中特征污染物的 含量标准。项目产生的电池黑粉将外售或将用于腾 远钴业已建的镍、钴产品生产原料。符合
应防止噪声污染。设备运转时厂界噪声应符合 GB12348 的要求,作业车间噪声应符合 GBZ2.2 的要求。经预测,项目设备运转时厂界噪声满足 GB12348 的要求,作业车间噪声符合 GBZ2.2 的要求。符合
产生的污泥、底渣、废油类等固体废物应按照其 管理属性分别处置。不能自行综合利用或处置的,应交给有相应资质和处理能力的企业进行综合利 用或处置。项目固废均按固废管理属性处置,一般工 业固废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危废全部交有 资质单位处理。符合
危险废物的贮存、包装、处置等应符合 GB18597、HJ2042 等危险废物专用标准的要求。项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 GB18597、 HJ2042 等危险废物专用标准的要求进行 贮存、包装、处置。符合
应根据固体废物的理化特性和后续处理的要求,对固废物的分选技术和设备进行选择与组合。项目结合废物特性选择破碎、低温烘干、分选等工艺。符合

1.4.5.15 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相符性分

本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相符性分
析见表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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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腾远钴业年处理 30000 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1.4-19 项目与环大气<2019>53 号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要求项目情况是否 相符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重点对含 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含 VOCs 产品、含 VOCs 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 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 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 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 VOCs 无组织排放。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 VOCs 物料应储存 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 库、料仓等。含 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 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高 VOCs 含量废 水(废水液面上方 100 毫米处 VOCs 检测浓度超 过 200ppm,其中,重点区域超过 100ppm,以碳 计)的集输、储存和处理过程,应加盖密闭。含 VOCs 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 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 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 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 优先采用底部装载方式。石化、化工行业重点推 进使用低(无)泄漏的泵、压缩机、过滤机、离 心机、干燥设备等,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 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 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 等涂装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 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 装印刷行业大力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挤出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 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 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 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 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 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0.3 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连续、全自动化生产技术,采用全 密闭生产线,设备与场所密闭、废气微负 压收集,产生的废气均有有效的收集措 施,其中,破碎过程是在负压密闭箱体内 进行,少量残余电解液经过高效冷凝回 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旋风集尘+低温 冷凝+三级碱液喷淋+UV 光解+活性 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满足要求。符合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 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本项目产生的 VOCs 废气采用旋风集尘+低温冷凝+三级碱液喷淋+UV 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并定期更换 UV 灯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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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腾远钴业年处理 30000 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文件要求项目情况是否 相符
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 VOCs 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 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 高 VOCs 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 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 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 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温等 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 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 VOCs 废气治 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 VOCs 废气禁止 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采用一次性活性 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 应再生或处理处置。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 群等,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 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 VOCs 治理效率。规范工程设计。采用吸附处理工艺的,应满足《吸 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 用催化燃烧工艺的,应满足《催化燃烧法工业有 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用蓄热燃烧 等其他处理工艺的,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设计。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 初始排 放速率大于等于 3 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 2 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 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 率不低于 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 按其相关规定执行。管、活性炭。

1.4.5.16 与《2020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 号)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2020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 号)相符性分析见 表 1.4-20。
表 1.4-20 项目与环大气<2020>33 号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要求项目情况是否 相符
开展含 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含 VOCs 产品、含 VOCs 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 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 查整治,对达不到要求的加快整改。指导企业制本项目采用连续、全自动化生产技术,采 用全密闭生产线,设备与场所密闭、废气 微负压收集,产生的废气均有有效的收集 措施,其中,破碎过程是在负压密闭箱体 内进行,少量残余电解液经过高效冷凝回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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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腾远钴业年处理 30000 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文件要求项目情况是否 相符
定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规程,细化到具体工序 和生产环节,以及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落实 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操 作规程生产。 加强含 VOCs 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 管理。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 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移和 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 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应密闭。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 VOCs 物料的包装容器、含 VOCs 废料(渣、液)、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妥善存 放,不得随意丢弃,处置单位在贮存、清洗、破 碎等环节应按要求对 VOCs 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 收集、处理。 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的原则,推动 取消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 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 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对于 采用局部集气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 择收集点位,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 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 0.3 米/秒,达不 到要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风机、增设烟道风机、增加垂帘等方式及时改造;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 理,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前提下,采用自动卷帘门、密闭性好的塑钢门窗等,在非 必要时保持关闭。按照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 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处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 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 VOCs 废气收集处理 完毕后,方可停运处理设施。VOCs 废气处理系 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 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 素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 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 施。按照“适宜高效”的原则提高治理设施去除率,不得稀释排放。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 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 组 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 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 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旋风集尘+低温 冷凝+三级碱液喷淋+UV 光解+活性 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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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要求项目情况是否 相符
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 800 毫克/克的活性炭,并 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

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有: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 响;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等的卫生防护距离;废水接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固 废临时存储要求;危险物质储存的环境风险;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选址可行性。
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产业和用地规 划。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成熟、可行,实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主要污染 物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投产后虽然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采取 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降级,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根 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因此,只要 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以及环 境管理措施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杜绝废气、废水事故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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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总则
2.1 评价目的及评价原则
2.1.1 评价目的
根据本项目的环境特征和污染特征,分析预测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不 良影响及其影响范围和程度;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最大限度地减轻项目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为项目 的设计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1.2 评价原则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以“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制”等为本次评价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工程分析,弄清本项目污染物产生环节,算清 企业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
(2)按项目生产规模和工艺路线确定条件下,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基 础上,通过对厂区、厂界以及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实事求是地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 影响程度和范围。
(3)结合当地的总体规划,充分利用近年来项目所在地取得的环境监测、环境管 理等方面的成果,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4)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和总量控制建议。
(5)评价结论明确、公正、可靠,评价中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及建议切实可行、经济合理,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2 编制依据
2.2.1 全国性法规及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 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修订,2018 年 1 月 1 日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 年 6 月 5 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 年 8 月 31 日审议通过,2019 年 1 月 1 日期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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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腾远钴业年处理 30000 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起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实施);(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13)《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1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15)《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2016>81 号);
(17)《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 评<2021>45 号);
(18)《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
(19)《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20)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 号;
(21)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0>113 号;
(22)《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 评<2017>84 号);
(2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2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2021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25)《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 <2020>36 号);
(2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40 号,《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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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办法》,2007 年 9 月 27 日发布,2008 年 2 月 1 日实施;
(29)《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 年 3 月 1 日施行);
(30)《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 号);(31)《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生态环境部,环大气<2019>53 号)。
2.2.2 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版)》(2001 年 6 月 21 日江西省第九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2)《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江西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 6 次会议<2008> 第 18 号公告);
(3)《江西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江西省人大常委会,2001 年 10 月 19 日颁布);(4)《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江西省人大常委会,1996 年 12 月 20 日颁布);
(5)《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确保生 活饮用水安全的决议》(江西省人大常委会,2004 年 11 月 26 日颁布);
(6)《江西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 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 年版)>的通知》(赣长江办<2022>7 号);
(7)《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 南(试行,2022 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 号);
(8)《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赣府发<2013>4 号);
(9)《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划定和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赣 环防字<40>号);
(10)《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 知》(赣府发<2013>41 号);
(11)《江西省 2014 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赣环发<2014>6 号);
(12)《江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江西省环境保护局 2006<28 号>文,2006 年 7 月);
(1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3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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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腾远钴业年处理 30000 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14)《江西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2006 年 6 月 13 日江西省人民政府 令第 148 号);
(15)《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赣府<2018>21 号);(16)《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赣 府发<2020>17 号);
(17)《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 知》(赣市府字<2020>95 号);
(18)《关于印发《赣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及《赣州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 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赣市环委办字<2021>5 号)。
2.2.3 评价技术导则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T2.3-2018);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声环境》(HJ2.4-2021);
生态影响》(HJ19-2022);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9)《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原环保部,2016 年,第 82 号);
(10)《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
(11)《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
(12)《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1186-2021);(13)《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
(14)《废旧电池分选回收技术规范》(YS/T1174-2017);
(15)《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84-2018);
(16)《;
(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2.2.4 项目相关文件、资料
(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总则》(HJ819-2017)。
(2)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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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腾远钴业年处理 30000 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3)《赣州腾远钴业年产 2 万吨钴、1 万吨镍金属系列产品除油技改项目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
(4)《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钴、1 万吨镍金属量系列产品 异地智能化技术改造升级及原辅材料配套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 告》;
(5)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资料。
2.3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2.3.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对项目施工期和生产期进行的环境影响因子识别见表 2.3-1。
表 2.3-1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一览表
评 价 时 段建 设 生 产 活动可能受到环境影响的领域(环境受体)
自然环境环境质量生态环境
地 形 地 貌气 候 气 象水 文 地 质河 流 水 系土 壤 类 型环 境 空 气地 表 水地 下 水声 环 境土 壤 环 境生 态 系 统植 被 类 型植 物 物 种水 土 流 失野 生 动 物水 生 生 物
施 工 期设备安装-1-1
运输-1-1
营 运 期废气排放-2-2
废水排放-1-1-1-1-1
固废排放-1-1-1
噪声排放-2-1-1
注:表中数字表示影响程度 3-重大影响、2-中等影响。1-轻微影响。“+”为正面影响、“-”为负面 影响。

2.3.2 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特征和对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确定本次评价因子见表 2.3-2。
表 2.3-2 评价因子一览表
环境要素现状评价因子影响评价因子总量控制因子
环境空气SO2、NO2、PM10、PM2.5、CO、O3、氟 化物、TSP、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 物、锰及其化合物、TVOC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 合物、氟化物、VOCsVOCs
地表水pH、CODCr、BOD5、NH3-N、SS、挥发酚 石油类、硫化物、氰化物、硫酸盐、氯化、 /COD、NH3-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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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腾远钴业年处理 30000 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物、氟化物、LAS、总磷、总氮、六价铬、锌、砷、汞、镉、铅、铜、镍、钴、锰
声环境Leq(A)Leq(A)/
地下水K+、Na+、Ca2+、Mg2+、CO32-、HCO3-、 Cl-、SO42-、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 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硫化物、 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氰化物、挥 发性酚、LAS、砷、汞、铬(六价)、铅、 镉、铁、锰、铜、锌、钴、镍、铝、总大 肠菌群、菌落总数。镍、氟化物、/
固体废弃物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2.4 评价标准
2.4.1 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以及赣州市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本项目执行标准意 见的函,确定本项目评价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排放标准及其它标准如下:
(1)地表水
区域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SS 参照执 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水田作物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 2.4-1。
地表水环境质量主要指标 单位:mg/L,pH 无量纲 表 2.4-1
污染物名称标准限值标准来源
pH6~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 类
CODcr≤20
BOD5≤4
NH3-N≤1.0
挥发酚≤0.005
石油类≤0.05
硫化物≤0.2
氰化物≤0.2
氟化物≤1.0
LAS≤0.2
总磷≤0.2
总氮≤1.0
六价铬≤0.05
≤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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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0.0001
≤0.005
≤0.05
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集 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 值
1.0
0.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集 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 值
硫酸盐≤250
氯化物≤250
SS≤80《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水田作物标准

(2)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 2018 年第 29 号公告),TVOC、锰及其化合物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 D 中的 浓度限值,有关污染物及其浓度限值见表 2.4-2。
表 2.4-2 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 单位:μg/m3
污染物名称浓度限值标准来源
1 小时平均(一次 值)24 小时平均年平均
SO250015060《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NO22008040
PM10/15070
PM2.5/7535
TSP/300200
O3200160(8 小时)/
CO100004000/
氟化物207/
TVOC/600(8 小时)/《环境影响评价技 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 附录 D
锰及其化合物 (以 MnO2 计)/10/

(3)声环境
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标准,具 体标准值详见表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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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4-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单位:dB(A)
类别昼间夜间
3类6555

(4)地下水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各
标准值详见表 2.4-4。
表 2.4-4 地下水质量标准 单位:mg/L,pH、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除外
项目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
标准值≤2006.5~8.5≤0.50≤20.0≤1.00≤0.002
项目氰化物铬(六价)总硬度
标准值≤0.05≤0.01≤0.001≤0.05≤450≤0.01
项目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
标准值≤1.0≤0.005≤0.3≤1000≤3.0≤250
项目氯化物
标准值≤250≤1.00≤0.02≤0.05≤1.00≤0.10
项目LAS硫化物细菌总数/ (CFU/mL)总大肠菌群/(MPN/100mL 或 CFU/100mL)
标准值≤0.3≤0.02≤0.20≤100≤3.0

2.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中国稀
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贡江,厂区废水排放执行《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详见表 2.4-5。
表 2.4-5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pH 为无量纲)
序号污染物名称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
1pH6~96~9
2COD≤50050
3BOD5≤30010
4氨氮≤505
5SS≤40010
6TN/15
7TP/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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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污染物名称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
8动植物油≤1001
9石油类≤201
10总铜≤2.00.5
11总锌≤5.01.0
12氟化物≤20/

(2)废气
项目运行过程排放的废气(颗粒物、氟化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其中颗粒 物标准值以碳黑控制,该标准未涉及的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排放参照执行《无 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 3、表 5 限值。VOCs 排放参照执 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 1 中 其它行业限值及表 2 无组织排放限值,有机废气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同时满足《挥发性有 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限值要求。
废气主要污染物具体排放标准限值见表 2.4—6、表 2.4—7。
表 2.4-6 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物 名称执行标准名称排放 高度排放浓度 限值排放速率 限值无组织排放 监控浓度限值
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表 220m18mg/m30.85kg/h1.0mg/m3
氟化物9.0mg/m30.17kg/h0.02mg/m3
镍及其化合物4.3mg/m30.34kg/h0.04mg/m3
钴及其化合物《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GB31573-2015)5mg/m3/0.005mg/m3
锰及其化合物5mg/m3/0.015mg/m3
VOCs《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 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60mg/m34.1kg/h2mg/m3(1h 平 均)
注:颗粒物标准值以碳黑控制

表 2.4-7 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限值
污染物 项目排放 限值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 监控位置执行标准名称
VOCs10mg/m3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 点《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 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3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3)噪声
营运期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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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类标准,详见表 2.4-8。
表 2.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类别昼间 dB(A)夜间 dB(A)
3 类6555

(4)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 2013 年第 36 号公告)。
2.5 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
2.5.1 评价工作等级
(1)地表水环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废水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
处理,经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贡江,本项目废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间接排放建设项目评价 等级为三级 B,因此确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B。
表 2.5-1 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
评价等级判定依据
排放方式废水排放量 Q/(m3/d) 水污染物当量数 W/(无量纲)
一级直接排放Q≥20000 或 W≥600000
二级直接排放其他
三级 A直接排放Q<200 或 W<6000
三级 B间接排放——

(2)大气环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规定,选择推荐 模式中的 AERSCREEN 估算模式对本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工作进行分级;计算主 要污染物的最大影响程度和最远影响范围,然后按表 2.5-2 判据进行分级。环境 空气评价工作等级应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i(第 i 个污 染物),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 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 D10%,其中 Pi 的定义为:
P iC i 100 %
C 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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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根据本项目建设特点,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地下水长期监测等措施,防止地
下水发生污染。当地下水发生污染后,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
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本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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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环境风险评价
7.1 风险调查
7.1.1 建设项目风险源调查
(1)物质风险识别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对本项目主要原辅材 料、燃料、中间产品、副产品、最终产品、污染物、火灾和爆炸伴生/次生物等进行判别。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关于应急预案中环境风险物质确定的回复”,有色金 属冶炼企业,对于加工生产的铜锭、合金,可不列为风险物质;对于可能在堆放过程中
形成涉重金属淋溶水的原料、以及在加工生产过程产生大量涉重金属的废水、废渣,应
按照方法要求进行风险物质识别,混合或稀释的风险物质按其组分比例计算成纯物质计
算。本项目原料三元电池芯和产品三元电池粉均储存在仓库,不涉及室外露天堆放,且
在加工生产过程不会产生大量涉重金属的废水、废渣,故不纳入风险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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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急预案中环培风险物质确定的回复
2020-11-12 字号:【大><中><小> <打印>
来信:
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镍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均属于环境风险物
质(附录A,第八部分)。有色金属冶炼企业中涉及大量的红土镍矿、硅锰合金、电解铜、电解锰,又或者铜回收企业,涉及大量
的铜,上述物质教条一些的话都属于第八部分的风险物质,但是如铜锭、合金等进入外环境又未必会引发环境污染,请问是否可以
不按风险物质考虑?
回复:
重金属及其化合物在工业中应用广泛,转化复杂,从历史突发环境事件统计来看,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比例较高,因此《企
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中相应规定了铜等重金属及其化合物临界量计算问题。同时根据定义,突发环境
事件风险物质指具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扩散等特性,在意外释放条件下可能对企业外部人群和环境造成伤害、污染的化学
物质。因此,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对于加工生产的铜锭、合金,可不列为风险物质;对于可能在堆放过程中形成涉重金属淋溶水的
原料、以及在加工生产过程产生大量涉重金属的废水、废渣,应按照方法要求进行风险物质识别,混合或稀释的风险物质按其组分
比例计算成纯物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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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废电池拆解物主要有电池黑粉,铜粉、铝粉、铁片及其它拆解物等。项目拆解 得到的铜粉和铝粉粒径较大(0.5~1mm),远大于 30 微米,不会产生燃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铜及其化合物》(GBZ/T160.9-2004),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主要为空气中气溶胶态金属铜和气溶胶态氧 化铜,该标准适用于气溶胶态金属铜和氧化铜浓度的测定。由此可知,本项目铜粉不属 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导则附录 B 表 B.1 中“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中的风险物质。
因此,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有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废电解液溶剂等,本项目废电解液溶剂产自废气处理环节,有机成分主要为锂电池电解 液中的溶剂:碳酸乙烯酯(EC)、碳酸丙烯酯(PC)、碳酸二乙酯(DEC)、碳酸二 甲酯(DMC)等,以上成分为均为易燃物质。其数量和分布情况见表 7.1-1。
表 7.1-1 建设项目危险物质数量和分布情况
序号危险物质名称CAS 号形态分布位置最大储存量(t)
1氟化物/液态废气、废水0.0325
2镍及其化合物(以镍计)/液态废气、废水0.00015
3钴及其化合物(以钴计)/气态废气、废水0.00006
4锰及其化合物(以锰计)//废气、废水0.00008
5废电解液溶剂/液态危险废物80

各危险物质理化性质见表 7.1-2。
表 7.1-2 项目涉及危险废物理化性质一览表
物质理化性质
氟化氢氟化氢(化学式:HF)是由氟元素与氢元素组成的二元化合物。 英文名:hydrogenfluoride,熔点-83℃,沸点 19.54℃,闪点 112℃,摩尔质量 20.0063g/mol,它是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吸入较高浓度氟化氢,可引起眼及 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严重者可发生支气管炎、肺炎或肺水肿,甚至发生反射性窒 息。眼接触局部剧烈疼痛,重者角膜损伤,甚至发生穿孔。
钴及其化合物 (以钴计)分子量:58.93,CAS 号:7440-48-4,熔点(℃):1495,沸点(℃):2870,密度:8.9g/cm3,银白色铁磁性金属,表面呈银白略带淡粉色,在常温下不和水作用,在潮湿的空气 中也很稳定。在空气中加热至 300℃以上时氧化生成 CoO,在白热时燃烧成 Co3O4。氢还原法制成的细金属钴粉在空气中能自燃生成氧化钴。 毒理资料:经常注射钴制剂或暴露于过量的原始钴环境中,可引起钴中毒。儿童对 钴的毒性敏感,应避免使用每千克体重超过 1mg 的剂量。在缺乏维生素 B12 和蛋 白质以及摄入酒精时,毒性会增加,这在酗酒者中常见。经口摄入的钴在小肠上部 被吸收,并部分地与铁共用一个运载通道,在血浆中是附着在白蛋白上。吸收率可 达到 63%~93%,铁缺乏时可促进钴的吸收。钴主要通过尿液排出,少部分由肠、汗、头发等途径排出,一般不在体内蓄积。 健康危害:钴尘可引起"硬质合金病"("硬金属病"),表现为过敏性哮喘,呼吸困难、干 咳、偶有化学性肺炎(间质性肺炎),肺水肿。脱离接触后症状缓解。CoO 也可引起 哮喘。钴对皮肤的影响主要为过敏性或刺激性皮炎。外露皮肤出现红斑,有轻微搔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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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于手、腕、前臂等部位和皮肤皱折处,多于夏季发病,患者多为接触钴的新工 人,在上述皮肤病患者中,皮试阳性可证明对钴过敏。吸入醋酸钴粉尘可引起急性 化学性胃炎症状,有恶心、呕吐、上腹部剧痛,后可有呕血及便血。
镍及其化合物 (以镍计)分子式 Ni,CAS 号 7440-02-0,分子量 58.70,熔点 1453℃,沸点 2732℃,相对密 度(水=1)8.90,银白色坚硬金属,不溶于浓硝酸,溶于稀硝酸。 危险特性:其粉体化学活性较高,暴露在空气中会发生氧化反应,甚至自燃。遇强 酸反应,放出氢气。粉尘可燃,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可引起镍皮炎,又称镍“痒疹”。皮肤剧痒,后出现丘疹、疱疹及红斑,重者化脓、溃烂。长期吸入镍粉可致呼吸道刺激、慢性鼻炎,甚至发生鼻中隔穿孔。尚可引起变态反应性肺炎、支气管炎、哮喘。 致突变性:肿瘤性转化:仓鼠胚胎 5µmol/L。 生殖毒性:大鼠经口最低中毒剂量(TDL0):158mg/kg(多代用药),胚胎中毒,胎鼠 死亡。 致癌性:IARC 致癌性评论:动物为阳性反应。 迁移转化:天然水中的镍常以卤化物、硝酸盐、硫酸盐以及某些无机和有机络合物 的形式溶解于水。水中的可溶性离子能与水结合形成水合离子2+,与氨基 酸、胱氨酸、富里酸等形成可溶性有机络离子,它们可以随水流迁移。镍在水中的 迁移,主要是形成沉淀和共沉淀以及在晶形沉积物中向底质迁移,这种迁移的镍共 占总迁移量的 80%;溶解形态和固体吸附形态的迁移仅占 5%。为此,水体中的镍 大部分都富集在底质沉积物中,沉积物含镍量可达 18~47ppm,为水中含镍量的 38000~92000 倍。土壤中的镍主要来源于岩石风化、大气降尘、灌溉用水(包括含 镍废水)、农田施肥、植物和动物遗体的腐烂等。植物生长和农田排水又可以从土壤 中带走镍。通常,随污灌进入土壤的镍离子被土训无机和有机复合体所吸附,主要 累积在表层。
锰及其化合物 (以锰计)分子量:54.94,CAS 号:7439-96-5,熔点(℃):1244±3,沸点(℃):1962,密度:7.44g/cm3,灰白色、硬脆、有光泽的过渡金属,不溶于水,不容易被氧化,也不容 易被还原。MnO4 和 MnO2 有强氧化性。在碱性溶液中,Mn(OH)2 不稳定,易被空气 中的氧气氧化为 MnO2;MnO4 也能发生歧化反应,但反应不如在酸性溶液中进行得 完全。 毒理资料:职业性慢性锰中毒是长期接触锰的烟尘所引起的以神经系统改变为主的 疾病。早期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中毒较明显时,出现锥体 外系损害,并可伴有精神症状。严重时可表现为帕金森氏综合征和中毒性精神病。
六氟磷酸锂(LiPF6)白色结晶或粉末;相对密度;1.50,熔点 200℃,闪点 25℃;潮解性强,易溶于水,还溶于低浓度甲醇、乙醇、丙酮、碳酸酯类等有机溶剂。 毒性:暴露空气中或加热时迅速分解,放出 LiF 和 PF5 而产生白色烟雾,对眼睛、皮肤,特别是对肺部有侵蚀作用。危险特性:易燃,遇明火、高热能燃烧时受高热 分解放出有毒气体。粉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当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星 会发生爆炸。
碳酸二甲酯(DMC)无色透明、略有气味、微甜的液体;熔点 2~4℃,沸点 90.2℃,相对密度(水=1)1.069(20℃),闪点 17℃;难溶于水。 急性毒性:大鼠经口和腹腔注射染毒出现衰弱、供给失调、喘息和昏迷。大鼠在 29.7g/m3浓度下很快发生喘息,供给失调,口、鼻出现泡沫,肺水肿,在 2h 内死亡。LD50:6400~12800mg/kg(大鼠经口);LD50:6000mg/kg(小鼠经口);LD50>5000mg/kg(兔经皮);吸入、口服或经皮肤吸收对身体有害,对皮肤有刺激性。
碳酸二乙酯(DEC)无色液体,有醚味;熔点-244℃,沸点 203℃,相对密度(水=1)0.98(20℃),饱和蒸汽压 1.1(20℃)闪点 95℃;不溶于水,可溶于醇类、酮类、酯类、芳烃等 多数有机溶剂。 毒性:能通过胃肠道、皮肤和呼吸道进入机体表现为中等度毒性。刺激性比碳酸二 甲酯大。急性毒性:LD50:1570mg/kg(大鼠经口);人吸入 20mg/L(蒸气)×10min,流泪及鼻粘膜刺激。生殖毒性:仓鼠腹腔 144mg/kg 孕鼠),有明显致畸胎作用。危险特性:易燃,遇明火、高热有引起燃烧的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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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碳酸乙烯酯(EC)透明无色液体(>35℃),室温时为结晶固体;243~244℃/740mmHg;闪点:160℃;密度:1.3218;折光率 1.4158(50℃);熔点:35~38℃;易溶于水及有机溶剂。急性毒性:LD50:10mg/kg(大鼠吞食);LD50:3mg/kg(兔经皮);LC50:660mg/kg(兔经皮)。危险特性:常温常压下稳定,接触热、火焰、火星或其它引火源时有 火灾及爆炸危害。
碳酸丙烯酯(PC)为一种无色无臭易燃的透明液体,与乙醚、丙酮、苯、氯仿、醋酸乙烯等互溶,溶 于水和四氯化碳;对二氧化碳的吸收能力很强,性质稳定。 毒理数据:动物实验经口服或皮肤接触均未发现中毒 毒性等级:低毒 急性毒性:口服-大鼠 LD50:34900mg/kg;口服-小鼠 LD50:20700mg/kg。
碳酸甲乙酯(EMC)别名碳酸乙基甲酯,为无色透明液体,不溶于水,溶于醚、醇可用于有机合成,是 一种优良的电解液的溶剂,是随着碳酸二甲酯及锂离子电池产量增大而 延伸出的最新产品,由于它同时拥有甲基和乙基,兼有碳酸二甲酯、碳酸二乙酯特 性,也是特种香料和中间体的溶剂。 碳酸甲乙酯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按易燃化学品规定储运。无毒性资料。

(2)生产设施风险识别
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为主要生产装置、储运系统、公用工程系统和辅助生产设施以 及环境保护设施等,依据相关技术导则确定项目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性。拟建项目主 要设施风险分析见表 7.1-3。
表 7.1-3 生产设施风险识别一览表
序号名称重点部位潜在事故与危害
易发事故环节可能引发的事故
1环境保护 设施废气处理设施事故性排放废气、废水事故性超标排放对区域的大气、地 下水环境、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7.1.2 环境敏感目标调查
本项目环境敏感目标调查见表 7.1-4。
表 7.1-4 建设项目环境敏感特征表
类别环境敏感特性
环境空气厂址周边5km范围内
序号敏感目标名称相对方位距离/m属性人口数
1螺坑1340居住区/(已征收)
2窑前西南1330居住区/(已征收)
3东田村西北1478居住区134
4老屋排西北2235居住区51
5神仙岭下西北2147居住区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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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茅店镇西南2630居住区1200
7茅店中心小学西南2817学校1285
8茅店村西2308居住区290
9洋塘村西南1790居住区800
10茅店中学西南1656学校1290
11老富坑东南1448居住区160
12渡水塘东南1962居住区/(已征收)
13郭屋滩东南1786居住区175
14船头坳东北1827居住区103
15岭子高东南1536居住区70
16木鱼山东北2080居住区86
17骆屋东北2058居住区230
18黄龙村东北2430居住区215
19黄泥下东北1873居住区60
20乌石坑西北2490居住区49
21洋塘坝东南1224居住区/(已征收)
22下南山下东南2572居住区80
23龙舌咀东南2592居住区5
24万嵩村西北3314居住区320
25文昌阁西北4351居住区600
26太阳坪村西北4690居住区80
27罗屋塅西北4989居住区50
28义源村西南3810居住区40
29马岭下西南3498居住区60
30龙舌村东南3592居住区5
31华能光明小学东北3183学校80
32上坝村东北3018居住区78
33袖子岭东北3892居住区60
34石下东北4493居住区20
35樟木垅东北4965居住区340
36牛皮潭东北4998居住区130
37墩上东北4957居住区170
38东青排东南4508居住区80
39信江村东南4980居住区90
40枫树下东南4888居住区30
41狮形坪东南4764居住区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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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下湾4981居住区180
厂址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数小计0
厂址周边5km范围内人口数小计9214
/ 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
序号敏感目标名称相对方位距离/m属性人口数
//////
每公里管段人口数(最大)/
大气环境敏感程度E值E3
地表水受纳水体
序号受纳水体名称排放点水域环境功能24h内流经范围/km
1贡江/
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E值E2
地下水序号环境敏感区名称环境敏感特征水质目标包气带防污性能与下游厂 界距离/m
1/其他地区Ⅲ类Mb=2~4m K=2.56~3.68×10-5cm/s,分布连 续、稳定/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E值E3

7.2 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7.2.1 本项目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的分级确定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 确定项目危险物 质及其临界量,计算 Q 值,具体见表 7.2-1。
表 7.2-1 建设项目 Q 值确定表
序号危险物质名称CAS 号最大存在总量 qn/t临界量 Qn/t该种危险物质 Q 值
1氟化物/0.032510.0325
2镍及其化合物 (以镍计)/0.000150.250.0006
3钴及其化合物 (以钴计)/0.000060.250.00024
4锰及其化合物 (以锰计)/0.000080.250.00032
5废电解液溶剂/801000.8
项目 Q 值Σ0.8337
【注】1、表中废水中污染物量含量较低忽略不计,废气中污染物量以事故排放 1 小时计; 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附录 B,危害水环境物质(急性毒性类别:急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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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毒性类别:慢性 1)临界量为 100 吨。

由表 7.2-1 可知,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 Q<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 为Ⅰ。
7.2.2 环境风险等级判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按照表 7.2-2 确定评 价工作等级,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
表 7.2-2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风险潜势IV、IV*IIIIII
评价工作等级简单分析a
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 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说明。

7.3 风险识别
7.3.1 物质危险性识别
物质危险性识别包括主要原辅材料、燃料、中间产品、副产品、最终产品、污染物、火灾和爆炸伴生/次生物等。对项目涉及危险的原辅材料、燃料、污染物、火灾和爆炸伴 生/次生物等进行识别,具体见表 7.3-1。
表 7.3-1 项目相关物质危险性识别
序 号危险物质 名称危险性识别
易燃易爆性腐蚀性、刺激性毒性
1氟化物不易燃烧腐蚀性,有刺激性LC50=1276ppm,1 小时(大鼠吸入)
2镍及其化合物 (以镍计)不燃/大 鼠 经 口 最 低 中 毒 剂 量 (TDL0) :158mg/kg(多代用药),胚胎中毒,胎鼠 死亡
3钴及其化合物 (以钴计)不燃/经口摄入后主要通过尿液排出,少部 分由肠、汗、头发等途径排出,一般 不在体内蓄积
4锰及其化合物 (以锰计)不燃/长期接触锰的烟尘会引起以神经系统 改变为主的疾病
5废电解液溶剂易燃有刺激性碳酸乙烯酯(EC)LD50:34900mg/kg、碳酸丙烯酯(PC)LD50:1570mg/kg、碳酸甲乙酯(EMC)LD50:34900mg/kg

7.3.2 生产过程风险识别
本项目生产设施风险主要存在于三个方面,分别是生产装置、工程环保设施和辅助 生产设施。
(1)生产装置的风险识别
本项目涉及危险物料的生产装置主要有破碎分选线、废锂电池拆解平台等,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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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风险是事故性泄漏,火灾、爆炸。引起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操作平台破损或工作人员 操作失误,导致电解液泄漏造成人员伤害、环境污染和厂房设备腐蚀等。废锂电池中的 电解液主要成分为锂盐(Li+)+电解质(LiPF6)+溶剂,其遇水除了产生 HF 外,还会 产生一系列的碳氢化合物,由于产生的气体膨胀原因,在密封状况下可能会发生爆炸。试验证明,未放电的锂电池比已放电的锂电池在拆解过程中遇水更易发生爆炸,释放 HF 等有毒气体。故锂电池风险影响主要为 HF 有毒气体对周边环境影响。
(2)工程环保设施的风险识别
主要有废气处理设施失效,有毒有害气体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有机废气泄漏,此类事故一般危害不大,同时可通过应急措 施较快消除事故影响。
7.4 风险影响分析
7.4.1 电解液泄漏事故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电解液泄漏时,电解液中六氟磷酸锂释放到空气中,空气湿度较大,六氟磷酸锂暴 露在空气中遇到水蒸气分解 HF 气体,对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一定影响。
因此需要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加大检查制度,以降低电解液泄漏的概率,加强气体 监测,一旦出现泄漏排放的情况,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如紧急生产停工,工程应急措 施及必要的社会应急措施,降低环境影响。
7.4.2 火灾爆炸及次生风险影响分析
火灾是工业生产过程常见的风险事故,项目废旧锂离子电池等易燃的物料造成火 灾、热辐射的影响。废旧锂电池残留有少量电能,在储运过程可能会发生爆炸事故,因 爆炸产生的破碎物四处飞散,产生的冲击波会毁坏周围的建筑,导致危险物质进入大气 环境和水环境,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危害。爆炸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爆炸性物质、氧 气(空气)和点燃源(包括明火、机械火花、静电火花、高温、化学反应等)。搜集相 关报道可以看出,发生爆炸的电池大多数都是在使用过程和充电过程发生的爆炸,而未 使用状态的电池爆炸则通常是由于外部温度过高和机械破坏所致。废旧锂离子电池暂存 场所是具有良好避雨措施和消防措施的仓库,只要管理人员加强日常维护、巡视,发现 问题马上解决,仓库发生火灾、漏雨的风险是很小的,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目前,国内外还没有因火灾、漏雨等因素引起电池泄漏,从而对环境带来危害的报道。
本项目车间内配有灭火器,防爆灯,且周边未存放易燃易爆物质,为了有效地预防 项目运营过程仓库火灾事故,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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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损的废旧锂离子电池与未破损的废旧锂离子电池须分别存放,破碎的废旧 锂离子电池贮存于耐酸容器中。
(2)库房必须装有通风设施,并配有消防设施、火灾报警装置,防爆灯等。(3)烘干过程需保持全密闭并通入氮气进行保护。
在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事故时,除了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影响外,事故污水也会 对周围水体环境造成风险影响,引发一系列的次生水环境风险事故。
本项目所涉及的物品为废锂电池,遇高温或明火时可能发生火灾或爆炸,火灾产生 的燃烧产物进入大气或水环境,造成污染。废电池次生产物详见表 7.4-1。
表 7.4-1 废电池火灾次生产物一览表
物质燃烧条件燃烧废物灭火方法
废锂电池遇高温或明火可能发 生火灾或爆炸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氢气和氧 气。二氧化碳,干粉或适当泡 沫灭火。

7.4.3 废气处理设施事故排放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废气处理设施事故排放事件为:①风机故障导致废气收集率降低;②处理措施管理 系统出现故障导致废气处理设施未能正常运行而停止工作。
在非正常工况排放情况下,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因此,企业 应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废气 非正常排放。
7.5 风险防范措施
7.5.1 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专门设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配备管理人员,通过技能培训,承担该公 司运行后的环保安全工作。制定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的生产操作规则和 完善的事故应急计划及相应的应急处理手段和设施,同时加强安全教育,以提高职工的 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2)加强主体设备的日常维护及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的产生,由于该 项目采用工艺自动化程度较高,故尤其需要加强自动监控系统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加强运行参数、处置效果的监测与记录,加强对“三废”排放的监测管理。
(4)针对工艺技术和操作条件,项目建成运行前,按要求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报地方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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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建设方应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演练,根据演练的结果不断的修订和完善预 案,成立救护组织和医疗救护组织,并与附近的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降低事故发生 率,减少企业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
7.5.2 贮存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在装卸化学危险物品前,要预先做好准备工作,了解物品性质,检查装卸搬 运的工具是否牢固,不牢固的应予以更换或修理。如工具上曾被易燃物、酸、碱等污染 的,必须清洗后方可使用。
(2)操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物质的危险特性,分别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具。防护用具 包括工作服、橡皮围裙、橡皮袖罩、橡皮手套、长筒胶靴等。操作前应由专人检查用具 是否妥善,穿戴是否合适。
(3)化学危险物品撒落在地面、车板上时,应及时清除。
(4)在装卸化学危险物品时,不得饮酒、吸烟。工作完毕后根据工作情况和危险 品的性质,及时清洗手、脸、漱口或淋浴。沾染皮肤者应立即清洗皮肤沾染部分,重者 送医院诊治。
(5)晚间作业应用防爆式或封闭式的安全照明。雨、雪、冰封时作业,应有防滑 措施。
(6)在现场须备有清水、苏打水或醋酸等,以备急救时应用。
(7)尽量减少人体与物品包装的接触,工作完毕后以肥皂和水清洗手脸和淋浴后 方可进食饮水。对防护用具和使用工具须仔细洗刷。
(8)危险化学品按相关要求贮存,明确贮存注意事项,专人负责看管。
7.5.3 运输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化学品采购要选择已取得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采购,并要求供应商 提供相应化学品的说明书等相关资料;采购人员必须熟悉化学品的性质,经过培训;危 险化学品的的包装物、容器必须有专业机构的检验合格才能选用;
(2)危险品的运输应选择专业运输企业,企业必须取得化学品运输许可证,从事 运输的人员应经有关培训并取证后才能从事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运输前合理规划运输路 线,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尽量避免经过人口集中区和敏感区域;
(3)化学品的运输车辆和人员尽量相对固定,定期对其进行培训,保证运输过程 中始终由专业人员负责,从而保障化学品运输的安全;
(4)运输车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车体应悬挂危险化学品标志,车上配置相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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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的防护器材。
7.5.4 废气事故排放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对操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2)对废气处理系统和排气管道应经常查看其是否堵塞或破损,必要时进行更换。
(3)为避免项目废气事故性排放时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对废气净 化设施应定期检修、保养,废气处理系统应设置备用电源和风机,保障废气处理系统的 正常运行,一旦发生停电或处理系统故障,应立即启用备用电源或停产检修,避免废气 事故排放。
(4)污染治理措施应与生产装置连锁,采用双回路供电或备用设施,降低用地不 正常引起的设施停运及由此引发的环境风险。
7.5.5 火灾风险防范措施
(1)消防设计必须经当地消防部门批准。选用的消防器材,必须是经过国家鉴定 合格的产品。消防泵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规范。
(2)合理布置消防水管网与消火栓。并保证足够水量与水压。
(3)有爆炸和火灾危险性的物料、设备及其厂房或周围区域,应设立明显的禁火 标志,并建立严格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4)应尽量控制生产工艺中粉尘的飞扬。室内墙面应平滑,地面应平整,使之不 易积尘。
(5)各系统设备、管道的保温满足相应的工艺要求,应采用阻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一旦发现火情,项目全体职工和消防队员,应有条不紊地按照预先制定的扑火方案 进行实施。必须迅速及时地将火扑灭,把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为此制定消防工作预备 方案,其具体分工如下:
7.5.6 事故废水防范措施
为防止消防废水及事故废水污染环境,本项目依托腾远钴业现有东厂区内设置的 1 个 500m3的事故池,切断污染物与外部的通道,使污染物导入污水处理系统,将污染控 制在厂内。项目消防废水及事故废水由事故池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 工业园污水管网,不直接进入水域,由污水处理站进入水域前建终端事故池作为事故状 态下储存与调控手段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生产事故泄漏废水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环境 污染。
腾远钴业现有厂区设置消防废水排水收集池、管网、切换阀和监控池等,使消防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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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于监控状态,降低对周围水环境造成的污染风险。
建设单位应从防止事故状态污染物向水环境转移的控制要求进行设计,制定相应防 控措施。应在污水、雨水排水系统等排出装置前设立闸门,对雨水排水管设立切换装置,事故时及时切换至收集、处理设施。
本项目生产中发生事故时,为防止被污染废水等通过厂区雨水管道等途径进入周围 地表水体,腾远钴业现有厂区采取以下措施予以防范:
(1)厂区所有雨水管道的进口均设置封闭阀,能够及时阻断被污染的消防水或其 它废水进入雨水道。
(2)车间四周均应设置地沟,对泄漏出来的物料和事故废水进行围堵和收集。
(3)厂区实行严格的“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设置切换阀,在紧急状态下及时 全部切换至废水处理站。
(4)厂区设置事故池,用于收集企业污水处理设施非正常生产情况处理不达标的 废水,可确保事故废水不污染地表水体。
7.5.7 应急事故水池的设置
考虑厂区锂电池发生火灾引起的次生灾害,产生的消防废水以及泄漏的废气处理废 液应设置应急事故水池。
根据《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规定,事故排水可利用污水系统、清净下 水系统收集,现有储存设施不能满足事故排水储存容量要求时,应设置应急事故水池,应急事故水池需占用时,占用容积不得超过 1/3,并应设事故时可紧急排空的技术措施。对于生产装置区,应根据收集区内生产装置正常运行时及事故时受污染排水和不受污染 排水的去向,设置排水切换设施。
根据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中事故储存设施总有效容积的计算 方法:
式 中 :是 指 对 收 集 系 统 范 围 内 不 同 罐 组 或 装 置 分 别 计 算
,取其中最大值。
: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3;
: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
: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它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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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
: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
(1)泄漏物料 V1
项目不设储罐,因此 V1 取值为 0m3。
(2)消防水量 V2
《赣州腾远钴业年产 2 万吨钴、1 万吨镍金属系列产品除油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已考虑全厂消防废水,因此本项目不重复计算消防废水量,V2 取值为 0m3。
(3)可转输物料量 V3
项目不设罐区,无可转输物料,V3 取值为 0。
(4)事故时仍须进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 V4
事故情况下,事故废水为未经处理的地面清洗废水最大量为 1m3,V4 取值为 1m3。
(5)事故时可能进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 V5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面积,初期雨水量不重复计算,V5 取值为 0;
经计算,
(6)事故池容积 V 事故池
=(0+0-0)+1+0=1m3。
根据《赣州腾远钴业年产 2 万吨钴、1 万吨镍金属系列产品除油技改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腾远钴业现有项目总事故水量为 107.9m3(4 小时的事故废水),现有东厂 区内设置的 1 个 500m3的事故池,有足够的余量容纳本项目的事故废水。
7.5.8 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为防止生产过程或事故状态污染物进入周边环境,导致环境污染事故,必须坚持预 防为主、防控结合,建立安全有效的污染综合预防控制体系。针对公司生产原料、产品 的特点,在生产区域建立一级防控措施,在厂区建立二级预控措施,建立厂外三级防控 措施,防止重大生产事故泄漏物料和消防废水造成的环境污染。具体的三级防控措施设 置要求及措施如下:
(1)一级防控措施
所有管道均架空设置,便于第一时间观察物料泄漏情况;生产车间设置为重点防渗 区,做好防渗工作;同时,设管道与厂区事故应急池相连。
(2)二级防控措施
厂内设施清污、雨污切换系统,设置初期雨水池和事故池,切断污染物与外部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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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将污染控制在厂内,防止较大生产事故泄漏和污染废水造成的环境污染。
依托现有东厂区内已设置的 1 个 500m3的事故池,一旦发生物料泄漏事故时,及时 启动应急收集装置,避免由此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池设为地下或半地下式,以便于废 水能自流进入事故池,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泄漏事件,并保持事故池处于空置状态。
(3)三级防控措施
本项目出厂事故废水可依托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的事故池收集、处理,防止 事故废水泄漏影响下游水体。根据调查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设置 2681.25m3事故 池,防止事故废水泄漏影响下游水体。
建立企业与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的联系,并定期进行区域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一 旦发生风险事故,能及时报告、及时响应。
7.6 风险应急预案
(1)指导思想。为建立健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保证企业、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明确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和程序,提高果断应对 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快速处置、协同配合能力,最大程度地控制事态扩大,避免或减 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切实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促 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企业“风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 案”)。
(2)应急计划区。本项目的应急计划区为生产车间和低温烘干废气处理区等。
(3)应急组织机构、人员。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风险事故应急 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分管副经理及生产、安全、环保、设备、保卫等部 门的领导组成,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安全环保部门兼管。发生重大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公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经理任总指挥,分管副 经理任副总指挥,负责全厂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若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在时,由安全环保部门或其它部门负责人为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公司建立各 种不脱产的专业救援队伍,包括抢险抢修队、医疗救护队、义务消防队、通讯保障队、治安队等,救援队伍是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担负公司各类重大事故的处理任务。
(4)预案分级响应条件。原则上由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解决生产过 程中出现的风险事故。根据事故具体情况,企业无能力解决时,应及时向园区管委会、赣县或赣州市的安全环保部门报告,请求指挥、处理。
公司响应级别分为 2 级,即现场响应和公司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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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应急响应:当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或第一发现人员立即按照现场处置措 施进行处置,同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拨打报警电话。
2)公司应急响应:突发事件发生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入应急状态。根据情况 决定是否起动专项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 室接到事发部门报告后,尽快核实基本情况,及时做出判断,报公司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应急指挥办公室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及时上报处置情况。经公司应急 指挥部授权后,启动公司相关应急预案。
(5)应急救援保障
1)通讯与信息保障
应急救援办公室实行 24 小时值班;经理、副经理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关键岗位 的管理人员手机保持 24 小时通讯畅通。
2)物资保障
公司应配备压气式呼吸器、全身防护服、灭火器、洗眼器等物资,消防车依托赣县 消防队,医疗救护车、医务所依托赣县或赣州市的医疗机构。
(6)报警、通讯联络方式。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必须及时报警和向有关部门报告。报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化学危险物名称和泄漏量、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外溢、爆炸、燃烧)、危害程度、对救援的要求以及报警人与联系电话等。由赣州腾 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指挥部向上级和友邻单位发布救援请求、通报事故情况。
(7)应急环境监测、抢救、救援及控制措施。由公司环境监测站配合第三方负责 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监测,对事故性质、参数和后果进行评估,为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提供决策依据。
(8)应急防护、消除泄漏措施。
1)控制污染源。一旦发生泄漏,应尽快组织抢险队与技术人员一起及时堵漏,控 制泄漏量。
2)进入泄漏区的工作人员应穿戴压气式呼吸器和全身防护服。
3)抢救受害人员。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减少伤亡 率,减轻事故损失。
4)做好现场清消,消除危害后果。对泄漏区进行通风、对地面进行清扫。
(9)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人员疏散的方式、方法。当事故危及周边单位、村庄 时,由指挥部人员向政府以及周边单位书面发送警报。事态严重紧急时,通过指挥部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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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联系政府以及周边单位负责人,由总指挥部亲自向政府或负责人发布消息,提出要求 组织撤离疏散或者请求援助。在发布消息时,必须发布事态的缓急程度,提出撤离的具 体方法和方式。撤离方式有步行和车辆运输两种。撤离方法中应明确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注意事项、撤离方向和撤离距离。撤离必须是有组织性的。
人员紧急撤离、疏散组织计划。在风险事故可能对厂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 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公司在最高建筑物 上应设立“风向标”。总的原则是疏散安全点处于当时的上风向和侧风向。对可能威胁 到厂外居民和友邻单位人员安全时,指挥部应立即和赣县有关部门联系,引导居民迅速 撤离到安全地点。
(10)园区内企业、园区管理机构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响应并完成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园区管理机构在生 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协助指导下,建立和完善园区环境应急专家库,并按照理论型、管理 型、行业型对专家进行分类管理。应急专家在发生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后要及时到位,为 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园区管理机构及建设单位应该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的结果,充分 利用现有资源,有针对性地储备应急物资和装备,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和装备动态管理系 统,确保应急物资和装备充足。
(11)事故应急救援关闭程序与恢复措施。事故处理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发布应 急救援停止命令,负责组织厂内和周边受到影响区域的善后处理、恢复工作。
(12)应急培训计划。加强各救援队伍的培训,指挥领导小组要从实际出发,针对 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演习。把指挥机构和各救援队伍训练 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指挥班子和抢救队伍。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 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除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13)公众教育和信息。对厂址附近的企业职工和居民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和发布 有关信息。
7.7 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有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废电 解液溶剂等,存在的主要风险是事故性泄漏,火灾、爆炸以及环保设施故障造成的污染 物事故排放,但在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后,事故发生概率很小。一旦发生事故,依靠厂 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也能及时控制事故,防止事故的蔓延。严格遵守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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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
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其环境风险程度属于可接受水平。
本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详见表 7.7-1。
表 7.7-1 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赣州腾远钴业年处理30000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县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的省 级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稀金 大道9号
地理坐标经度115°04′27.67″纬度25°54′47.63″
主要危险物质 及分布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废电解液溶剂,分布在生产车间。
环境影响途径 及危害后果 (大气、地表 水、地下水)1、火灾环境影响途径 火灾是工业生产过程常见的风险事故,项目废旧锂电池等易燃的物料造成火灾、热 辐射的影响。 2、爆炸 废旧锂电池残留有少量电能,在储运过程可能会发生爆炸事故,因爆炸产生的破碎 物四处飞散,产生的冲击波会毁坏周围的建筑,导致危险物质进入大气环境和水环 境,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危害。 3、火灾爆炸过程中的伴生/次生污染 ①消防灭火产生的事故消防水,如果措施采取不当可能会造成消防事故污水进入附 近水体,造成污染。 ②产生的烟尘、CO、NO2及其它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对周围大气环境及人群产生影 响。 4、废气非正常排放 当废气处理设施故障时,废气污染物直接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根据对同类项目的类比调查分析,本工程评价确定的风险类型为废气异常排放 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及其伴生/次生污染的影响。 危害后果: 1、大气 (1)火灾产生的烟气具有有毒有害性,若是人员呼吸到高浓度烟气,可致死;(2)烟气进入大气,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危害,降低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3)烟气中还有的有毒有害物质经自然沉降到地面,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土壤、植被及动物等产生危害。 2、地表水 (1)外溢到厂外,会对厂区周边土壤产生影响; (2)进入土壤的消防废水会进一步影响地下水,降低区域地下水水质;(3)消防废水进入地表水体,会降低地表水水质。
风险防范措施 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根据预案要求,公司应设置专门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制定事故处理预案;购置相应的应急物资等; 风险防范措施:依托腾远钴业现有东厂区内设置的1个500m3事故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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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分析
8.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处理示意图见图 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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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1-1 项目废气处理示意图(1)低温烘干废气治理措施分析
为防止电解液挥发进入大气,本项目采用定制的专用低速撕碎机和 3 层低温隧道炉 对物料进行破碎、低温烘干,破碎、低温烘干及输送均在氮封密闭环境下进行,没有无
组织废气排放。电池中的电解质(六氟磷酸锂)遇水和低温加热过程发生水解,生成 HF、PF5 和 LiF,PF5 遇水生成 PO5 和 HF,HF 与物料中的钙、碳等反应形成氟盐,根据 设计单位和设备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该环节氟化物除去率约 20%<以 LiF 固态形式进 入二级破碎的 F 占总 F 的 1/6(16.67%),再考虑部分 HF 与 Ca 等盐的反应以及少量未 完全挥发的电解质,则进入二级破碎的 F 按占总 F 的 20%考虑,约 78t/a 以 LiF、CaF2 等氟盐形式进入粉料>,80%进入废气。在低温烘干过程(温度控制在 120~150℃),使极片涂层中的电解液溶剂挥发出来,进入冷凝系统回收电解液中的溶剂(DMC、DEC 等),碳酸二甲酯、碳酸丙烯酯、碳酸乙烯酯、碳酸二乙酯、碳酸甲乙酯的熔点分别为 2~4℃、-55℃、35~38℃、-244℃和-55℃,沸点分别为 90.2℃、240℃、248℃、203℃和 109℃,尽管有的溶剂的沸点大于烘干温度,但是熔点均远低于烘干温度,大部分溶剂 都会挥发到废气中,根据提供本项目设备的设备厂家的运行经验,基于技术保密的原因,
锂电池产品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同企业、不同型号的锂电池的电解液组分均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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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项目设备的设计按溶剂挥发率 90%~95%考虑(平均取 92.5%)。由于一级破碎的 破碎粒径较大,并且此时的铜箔、铝箔上的粘结剂没有完全挥发,三元正极料、碳粉还
粘结在铜箔、铝箔表面,因此一级破碎工序粉尘产生量很小;烘干物料在刮板式输送机
上输送,粉尘产生量微小,只在运输机端部物料掉落时产生少量粉尘(含有价金属的黑 粉),为尽可能回收粉尘,采用多管旋风集尘器收尘,粉尘产生浓度约 80mg/m3,旋风 除尘效率 90%。
整个破碎机和隧道炉为连体负压操作,在隧道炉上层进料端设置抽风机抽负压,抽
出的含电解液蒸汽废气送旋风集尘器,先经旋风集尘后进入低温冷凝系统,低温冷凝系 统采用两段式冷凝,第一段采用水循环间接冷却,将废气温度冷至25~30℃,第二段采 用乙二醇溶液循环间接冷却,将废气温度冷至0℃,收集冷凝电解液,冷凝后废气经三 级碱液喷淋(一级、二级为熟石灰喷淋,三级为液碱喷淋)去除氟化物,同时兼有除尘 作用,最后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进一步去除VOCs后经1根H20m、φ0.8m排气筒 排放。粉尘处理效率99%(其中旋风除尘效率90%,三级碱液喷淋除尘效率90%),氟 化物处理效率99.91%(其中一级熟石灰吸收90%,二级熟石灰吸收85%,三级液碱吸收 94%),VOCs处理效率99.924%(其中低温冷凝99.5%,三级液碱吸收约13.6%,UV光 解30%,活性炭吸附75%),粉尘、氟化物、VOCs产生浓度分别为80mg/m3(其中镍及 其化合物 7.317mg/m3、钴及其 化合物2.936mg/m3、锰及其化合物 4.108mg/m3)、1626.06mg/m3和 16765.625mg/m3, 外排 浓度 分别 为 0.8mg/m3( 其中 镍及 其化 合物 0.07mg/m3、 钴 及 其 化 合 物 0.03mg/m3、 锰 及 其 化 合 物 0.04mg/m3) 、 1.4mg/m3和 12.687mg/m3。粉尘、镍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排放浓度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碳黑尘18mg/m3,排气筒高度20m时,排放速率0.85kg/h;镍及其化合物4.3mg/m3,排气筒高度20m时,排放速率0.26kg/h;氟化物9.0mg/m3,排气 筒高度20m时,排放速率0.17kg/h;);VOCs排放浓度小于《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 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限制为60mg/m3,排气筒高度20m时,VOCs 排放速率4.1kg/h);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小于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限值均为5mg/m3)。
1)除尘措施的可行性
废气除尘可行性技术包括布袋除尘、静电除尘、旋风除尘和湿法除尘,各除尘技术
的特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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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袋除尘:利用纤维织物的过滤作用对含尘气体进行净化。该技术除尘效率大于 99.5%,适用范围广,不受颗粒物物理化学性质的影响,粉尘排放浓度可低于 30mg/m3;但对废气温度、湿度、腐蚀性等要求高,系统阻力大(1200~2000Pa),运行维护费用 高。
静电除尘:利用强电场使气体发生电离,进入电场空间的烟尘荷电,在电场力作用 下向相反电极性的极板移动,并通过振打等方式将沉积在极板上的粉尘收集下来。该技 术除尘效率在 99.0%~99.8%,粉尘排放浓度可低于 50mg/m3,能耗低,可应用于高温、高压环境、系统阻力小,运行维护费用低于袋式除尘器,但一次性投资大,应用范围受 粉尘比电阻的限制,对细粒子的去除效果低于布袋除尘器。
旋风除尘:利用离心力的作用,使粉尘在重力和离心力的共同作用下从废气中分离 而加以捕集。该技术设备结构简单,投资成本低,操作管理方便,可用于高温(450℃)、高含尘量(400g/m3~1000g/m3)烟气的除尘;但除尘效率低。该技术适用于粉尘的预除 尘,尤其适用于 10μm 以上粗粒粉尘的预处理。
湿法除尘:利用液滴或液膜粘附烟尘净化烟气,包括动力波除尘、水膜除尘、文丘 里除尘、冲击式除尘等。该技术操作简单、运行稳定、维修费用小,可适应废气量变化 较大的工况。
由于低温烘干废气是在粗破碎阶段,产生的粉尘粒径较大(大于 16mm)、并且此 时的铜箔、铝箔上的粘结剂没有完全挥发,三元正极料、碳粉还粘结在铜箔、铝箔表面,因此粉尘浓度较低,旋风对大粒径粉尘的处理效率可达 90%以上,同时结合氟化物的处 理,三级碱液喷淋又将旋风除尘后的小粒径粉尘凝聚成大颗粒,提高除尘效率,三级喷 淋除尘效率可达 90%以上。本项目采用旋风+三级碱液喷淋处理既可降低设备投资,又 可有效降低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量。
2)碱液喷淋洗涤(含除雾器除雾)去除氟化物可行性分析
电池中的电解质(六氟磷酸锂)遇水和低温加热过程发生水解,生成 HF、PF5 和 LiF,PF5 遇水生成 PO5 和 HF,氟化氢用液碱和消石灰循环吸收生成 CaF2,经沉淀(必 要时添加絮凝剂)后以氟化钙渣形式去除,中和反应式如下:
2HF+CaO=CaF2+H2O
2HF+Ca(OH)2=CaF2+2H2O
HF+NaOH=NaF+H2O
2NaF+Ca(OH)2=CaF2+2Na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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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化物采用酸雾净化塔处理,目前,国内酸性废气都是采用这种方法进行处理,如 稀土电解企业、铜电解企业、锌电解企业等产生的HF、HCl等都是这样处理,只不过根 据酸性废气产生浓度的不同,有的采取一级喷淋吸收,有的采取多级喷淋吸收,有的采 用空塔吸收、有的采用填料塔吸收。
本项目的氟化物采用10%石灰乳溶液和10%液碱溶液三级喷淋吸收(一级、二级为 熟石灰喷淋,三级为液碱喷淋),第三级液碱吸收产生的氟化钠溶液逆流至二级喷淋循 环池,生成氟化钙渣,置换的氢氧化钠溶液又回到三级喷淋作喷淋液,相当于双碱法除 氟,由于氟化钙较难沉淀,因此必要时添加絮凝剂加速、增强沉淀,第三级喷淋洗涤塔 顶部安装除雾器去除雾滴,即可提高氟化物的去除效率,也可减少水雾对后续活性炭吸 附的影响。由于三级碱液不可避免会吸收少量有机物,为防止有机物和杂质集聚,影响 除氟效率,需定期(10天一次)排放部分循环废液。此工艺具有原理简单、工艺成熟、有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可供借鉴、净化效率高(可达99.95%)等特点,净化后的氟化物 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3)VOCs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有机废气净化的方法有直接燃烧法、催化燃烧法、活性炭吸附法、吸收法、冷凝法 等,各种方法的主要优缺点见表8.1-1。
表 8.1-1 有机废气主要净化方法比选
方法原理优点缺点适用范围
吸 附 法废气的分子扩散到固 体吸附剂表面,有害 成分被吸附而达到净 化。可处理含有低浓度的碳 氢化合物和低温废气;溶 剂可回收,进行有效利 用;处理程度可以控制。活性炭的再生和补充 需要花费的费用多。适用常温、低浓 度、废气量较小 时的废气治理。
直 接 燃 烧 法废气引入燃烧室与火 焰直接接触,使有害 物 燃 烧 生 成 CO2 和 H2O,使废气净化。燃烧效率高,管理容易;仅烧嘴需经常维护,维护 简单;装置占地面积小;不稳定因素少,可靠性 高。处理温度高,需燃料 费高;燃烧装置、燃 烧室、热回收装置等 设备造价高;处理有 机废气浓度低、风量 大的废气不经济。适用于有机溶剂 含量高、湿度高 的废气治理。
催 化 燃 烧 法在催化剂作用下,使 有机物废气在引燃点 温 度 以 下 燃 烧 生 成 CO2 和 H2O 而 被 净 化。与直接燃烧法相比,能在 低温下氧化分解,燃料费 可省 1/2;装置占地面积 小;NOx 生成少。催化剂价格高,需考 虑催化剂中毒和催化 剂寿命;必须进行前 处理除去尘埃等;催 化剂和设备价格高。适用于废气温度 高、流量小、有 机溶剂浓度高、含 杂 质 少 的 场 合。
吸 收 法液体作为吸收剂,使 废气中有害气体被吸 收剂所吸收从而达到设备费用低,运转费用 少;无爆炸、火灾等危险,安全性高;适宜处理喷漆需要对产生废水进行 二次处理。适用于高、低浓 度有机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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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原理优点缺点适用范围
净化。室和挥发室排出废气。
冷 凝 法降 低 有 害 气 体 的 温 度,能使其某些成分 冷凝成液体的原理。设备、操作条件简单,回 收物质纯度高。净化效率低,不能达 到标准要求。适用于组分单一 的 高 浓 度 有 机 废。

本项目低温烘干废气中有机废气浓度高,TRVOC 产生浓度可达 16765.625mg/m3。经对比,项目拟先采用低温冷凝将绝大部分有机废气冷凝成有机溶剂加以回收,避免采
用燃烧法产生二噁英,增加二噁英处理难度和费用,冷凝回收后的低浓度有机废气再采 用 UV 光解(预处理)+活性炭吸附处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该处理措施投资低、管 理容易、维护简单,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是经济可行的治 理方法,
低温冷凝系统采用两段式冷凝,第一段采用水循环间接冷却,将废气温度冷至 25~30℃,第二段采用乙二醇溶液循环间接冷却,将废气温度冷至 0℃,收集冷凝电解液,参照《福州丰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 3 万吨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综合梯次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和《乾泰技术动力电池生态产业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这两个项
目的废电池破碎、分选设备均为本项目设备提供厂家提供,根据设备厂家提供的资料,采用两级冷凝的冷凝收集效率大于 99.5%(一级水冷至 25~30℃的效率为 90%,二级乙 二醇溶液冷却至 0℃的效率为 95%)。
UV 光催化氧化废气处理装置是采用紫外线光源对废气分子链进行净化的专业技 术,运用 253.7 纳米波段光切割、断链、燃烧、裂解废气分子链,改变分子结构,为第 一重处理;取 185 纳米波段光对废气分子进行催化氧化,使破坏后的分子或中子、原子 与 O3 进行结合,使有机或无机高分子恶臭化合物分子链在催化氧化过程中转变成低分 子化合物 CO2、H2O 等,为第二重处理;再根据不同的废气成分配置 7 种以上相对应的 惰性催化剂,催化剂采用蜂窝状金属网孔作为载体,全方位与光源接触,惰性催化剂在 338 纳米光源以下发生催化反应,放大 10~30 倍光源效果,使其与废气进行充分反应,缩短废气与光源接触时间,从而提高废气净化效率,催化剂还具有类似于植物光合作用,
对废气进行净化效果,为第三重处理。参照《福州丰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 3 万吨 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综合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乾泰技术动力电池生态产 业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这两个项目的 UV 光解处理效率均达到 50%,本项目取 30% 的处理效率是有保证的。UV 光催化氧化处理流程见图 8.1-2。
采用活性炭吸附法进一步去除非甲烷总烃。本项目使用的蜂窝状活性炭是一种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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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附材料,利用活性炭的微孔对溶剂分子或分子团吸附,当废气通过吸附介质时,其中 的有机溶剂被“阻留”,使有机废气得到净化。根据《大气中 VOCs 的污染现状及治理技 术研究进展》(环境科学与管理,2012 年第 37 卷第 6 期)中的数据,活性炭对 VOCs 去除效率可达 90%。参照《福州丰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 3 万吨锂离子电池动力电 池综合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乾泰技术动力电池生态产业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这两个项目的活性炭吸附效率均达到 80%。近期已通过江西省监测中心审查 的《江西超仁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年产 26 万吨铜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采用活性炭吸附铜加工产生的有机废气,其吸附效率也达到 80%,本项目取 75%的吸附 效率是有保证的。
紫外光
在紫外光的 最终产物
(002和水)
照射下污染
物分解
污染物吸附在 光催化剂裴
瀛6
Catalyst(TIO2)
Reactor Wall
净化处理图:
CO
臭 光
氧 触
分 媒 H.O
粒 解 字
图 8.1-2 UV 光催化氧化处理原理及流程图
随着活性炭的吸附过程,设备阻力随之缓慢增加,当活性炭饱和时,设备阻力达到
最大值,此后的设备净化效率基本失去。为此,系统在设备进出风口处设置一套差压测
量系统,对该装置进出口的废气压力差进行检测并显示,当差压值达到一定值(设计拟
定的)时,对活性炭进行更换,更换期间厂区不进行生产。目前工程实践中均采用压差
值控制活性炭更换,该方法观测方便,比较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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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 UV 光催化氧化处理后废气浓度降低等其它因素,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 附联合去除效率以 82.5%计。
(2)破碎、筛分、分选含尘废气治理措施分析
电池料破碎、筛分、分选等整个生产系统采取密闭、微负压操作。全流程各产尘点
均采取密闭抽负压(采用密闭设备接排气管,不采用敞开、半敞开与集气罩组合收集)
的中央集尘系统处理,收集的含尘废气经 2 套旋风+布袋集尘设施处理后,汇入同 1 根 H20m、φ1.0m 排气筒排放。二级破碎至锤式破碎含尘废气共用 1 套集尘系统,粉尘产 生浓度约 800mg/m3(其中镍及其化合物 134.08mg/m3、钴及其化合物 53.8mg/m3、锰及 其化合物 75.28mg/m3),排放浓度 4mg/m3(其中镍及其化合物 0.67mg/m3、钴及其化合 物 0.269mg/m3、锰及其化合物 0.376mg/m3);锤式破碎后续含尘废气共用 1 套集尘系 统,粉尘产生浓度约 1000mg/m3(其中镍及其化合物 167.6mg/m3、钴及其化合物 67.25mg/m3、锰及其化合物 94.1mg/m3),排放浓度 5mg/m3(其中镍及其化合物 0.838mg/m3、钴及其化合物 0.336mg/m3、锰及其化合物 0.471mg/m3),共用排气筒混合 废 气 粉 尘 排 放 浓 度 4.67mg/m3( 其 中 镍 及 其 化 合 物 0.782mg/m3、 钴 及 其 化 合 物 0.314mg/m3、锰及其化合物 0.439mg/m3)。各处理系统的除尘效率均为 99.5%(其中旋 风除尘效率 50%,布袋除尘效率 99%)。粉尘、镍及其化合物浓度小于《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碳黑尘 18mg/m3,排气筒高度 20m 时,排 放速率 0.85kg/h;镍及其化合物 4.3mg/m3,排气筒高度 20m 时,排放速率 0.26kg/h);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小于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限值均为 5mg/m3)。
本项目采用除尘效率高、稳定的布袋除尘器除尘,尽可能降低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
量,同时回收粉尘中可能含有的 Co、Ni、Mn、Li。
(3)无组织面源废气控制措施
对于生产车间逸散的无组织粉尘治理主要是加强车间通风,防止其积聚。在车间墙
壁安装排风机进行换气,将车间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及时排出车间外,每小时排风 12 次、送风 6 次,保证良好的车间作业环境。
(4)防止废气事故排放措施
上述采取布袋除尘的烟气应将布袋除尘室分隔成多间,并设置备用间,轮流使用,
设闸阀进行控制和切换,一旦发现布袋除尘器出现故障,立即进行切换,启动备用布袋
间,以防止粉尘等污染物事故排放。含氟化物等污染物的废气湿法净化系统设置备用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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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泵,并设置备用电源,防止循环吸收液断流,影响吸收效果。采取上述措施防止污染 物事故排放对环境造成影响。
8.2 废水治理措施分析
遵循“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对废水进行分类处理或回用。全厂废水分为四类,车间地面拖洗废水、废气净化废水、设备冷却水和生活污水。
(1)车间地面拖洗废水处理措施分析
车间地面拖洗废水收集于车间废水收集池(容积 2m3),经沉淀(必要时加少量絮 凝剂)处理后回用于低温烘干废气三级碱液喷淋的补充水,不外排。SS、Co、Ni、Mn、Cu 和 CODcr 的去除效率分别为 90%、90%、90%、80%、80%和 20%,处理后回用浓 度分别为 20mg/L、0.06mg/L、0.1mg/L、0.16mg/L、0.1mg/L 和 16mg/L。低温烘干废气 三级碱液喷淋用水对水质没有特殊要求,是可行的。
(2)废气净化废水处理措施分析
低温烘干废气三级碱液喷淋洗涤净化酸性废气设施的废气会夹带一部分水汽外排;加石灰粉配制石灰乳与废气中氟化物反应生成 CaF2、Ca3(PO4)2,氟化钙渣含水 25%,会带走一部分水,为保持吸收液水质的稳定和吸收效率,每 10 天定期抽取 2.2m3(平均 0.22m3/d)低温烘干废气喷淋废液作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因此该净化系统为 亏水系统,无废水外排。
(3)设备冷却水处理措施分析
为回收低温烘干废气中的有机溶剂,对低温烘干废气采用两级低温冷凝,一级为水 间接冷却至 25~30℃,二级为乙二醇溶液间接冷却至 0℃。循环冷却水在循环过程中由 于不断蒸发会损失水 1.8m3/d,外排 0.2m3/d 用于低温烘干废气三级碱液喷淋的补充水,防止盐累积,因此设备循环冷却水系统为亏水系统,无废水外排。
(4)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依托腾远钴业的化粪池处理,COD、BOD5、NH3-N 和 SS 的处理效率分 别为 20%、20%、0 和 60%,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 CODcr200mg/L、BOD580mg/L、NH3-N25mg/L、SS60mg/L,排放浓度小于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CODcr500mg/L、BOD5300mg/L、NH3-N50mg/L、SS400mg/L),再经中国稀金谷洋 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贡江。本项目增加的生活污水量很小(仅 4.8m3/d),不影响 腾远钴业和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和处理效果,依托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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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铝、废铁、废铜、废塑料、废橡胶垫、废极柱头、废分子筛、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包装袋、氟化钙渣、废电气元件、废 UV 灯 管、废活性炭、废电解液溶剂、地面清洗水沉淀污泥、低温烘干废气喷淋废液、废机油、含油抹布、生活垃圾,其中废铝、废铁、废铜、废塑料、废橡胶垫、废极柱头、废分子 筛、氟化钙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包装袋为一般工业固废,废电气元件、废 UV 灯管、废活性炭、废电解液溶剂、地面清洗水沉淀污泥、低温烘干废气喷淋废液、废机油、含油抹布为危险废物。
废铝、废铁、废铜、废塑料、废橡胶垫、废极柱头分别定期外售铝加工厂、钢铁厂、铜加工厂、废塑料加工厂、废橡胶加工厂、金属加工厂再利用;废分子筛委外处理处置,氟化钙渣送水泥厂作掺和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返回布袋生产厂家 再利用;废包装袋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综合利用;废电气元件、废 UV 灯管、废活性 炭、废电解液溶剂、地面清洗水沉淀污泥、低温烘干废气喷淋废液、废机油、含油抹布 为危险废物,定期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工业园环卫部门集中送赣州市 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
在生产车间西南端设置一占地为 4m×3.5m 废塑料暂存区,用于废塑料和废橡胶垫 暂存;在生产车间的拆解区西端设置一占地为 16m×3m 废料暂存区,用于拆解的废铝、废铁、废铜、废极柱头、废分子筛等暂存;废布袋、废包装袋、氟化钙渣暂存依托腾远 钴业现有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废电气元件、废 UV 灯管、废活性炭、废电解液溶剂、地面清洗水沉淀污泥、低温烘干废气喷淋废液、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依托腾远 钴业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暂存库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危险废物、第Ⅱ类一般工 业固废暂存区在硬化的混凝土表面和墙裙表面再采取三布五油玻璃钢层防腐防渗,确保 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 1×10-7cm/s,危险废物暂存区防渗 层渗透系数小于 1×10-10cm/s。一次可储存 30 天生产产生的危险废物(其中废电解液溶 剂按暂存 10 天考虑)、30 天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在厂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箱),生活垃圾交由工业园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可做 到日产日清。
另外,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固废产生点、暂存场所的转运、管理工作,防止积压胀库 造成二次污染。
本项目采用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是合理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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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噪声治理措施分析
项目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主要为各种机械设备,为了减轻生产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 影响,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保证项目建成营运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采取以下具体噪声防治措施:(1)采购时选择高效低噪声设备,并在安装时增加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
(2)在风机进、排气口安装消声器,并在风机的机壳、电动机、基础振动等部位 采用隔声罩进行隔声。
(3)加强生产车间门、窗的密闭性,以增强对生产设备产生噪声的隔声作用;转 动、振动设备的机座安装减振垫,机体与管道处安装软性接头,降低因设备振动产生的 噪声。
(4)高噪声设备布设在室内,内墙采用吸声效果好的松软材料进行装饰,同时用 轴流风机换风;在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如减振弹簧、减振片、减振垫等),以减轻 设备转动时产生的振动噪声。
(5)加强厂区绿化,形成噪声控制隔离带,降低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6)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从管理方面,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1)生产时面向厂界的门窗不得开启。
2)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 生的高噪声现象。
3)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4)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一些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减少夜间作业时间,物料及产品的 运输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减轻夜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对于厂区流动声源(汽车),要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同类工程实践证明,通过采取上述各项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可使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8.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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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控制。
8.5.1 源头控制措施
本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生产设备、污水处理站、危 废暂存间等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的环境风险 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铺设,做到 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避免泄漏造成地下水的污染。
8.5.2 分区防控措施
为确保本区域地下水不致受到本项目污染,将项目厂区是否为隐蔽工程,原料泄漏 是否容易发现和能否及时得到处理作为污染防治分区的划分原则,据此将厂区不同区域 为划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三大区域。本项目将整个生产车间作为重 点防渗区。
表 8.5-1 厂区污染防治分区划分表
防渗分 区装置及设施名称防渗技术要求防渗措施
重点防 渗区低温冷凝系统、三级喷 淋塔、地面拖洗废水收 集池、原料暂存区等 效 黏 土 防 渗 层 Mb≥6.0m , 渗 透 系 数 K≤10-7cm/s采用粘土铺地、水泥硬化、环氧树脂-等进行防腐防渗,使渗透系数 K≤10 10cm/s。
一般防 渗区生产车间其它区域等 效 黏 土 防 渗 层 Mb≧1.5m , 渗 透 系 数≤10-7cm/s采用粘土铺地、水泥硬化、环氧树脂 进行防腐防渗,使渗透系数 K≤10-7cm/s。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目前施工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和技术水平,针对不同 的防渗区域采用可不同的防渗措施,防渗工艺及材料在具体施工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满 足防渗标准的前提下可作必要调整。
8.5.3 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按照地下水导则要求,三级评价项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位不少于一个且应至少在建 设项目场地下游布置一个。本项目拟依托腾远钴业现有项目布设的 1 个地下水跟踪监测 井(项目厂区南部)作为地下水监测井,监测项目为 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 氮、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铁、锰、铜、镍、钴,监测频率为 1 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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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9.1 环保投资估算
年处理 30000 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及其投资估算列于表 9.1-1。
表 9.1-1 项目各主要环保措施投资估算一览表
项目环保措施名称环保投资(万元)备 注
废水车间地面拖洗废水0.52m3废水收集池,絮凝沉淀池、泵等。
废气净化废水3絮凝沉淀池、循环水池、循环泵等。
设备冷却水2循环水池、冷却塔等。
生活污水0依托腾远钴业的设施。
小计5.5
废气低温烘干废气48包括旋风、低温冷凝、三级喷淋(含除雾)、VU 光解、活性炭吸附、风机、管道、排气 筒等设施。
破碎、筛分、分选废气50包括旋风、布袋除尘器、风机、管道、排气 筒等设施(2 套)
无组织排放废气1.5换气扇等
小计99.5
固废第Ⅱ类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0依托腾远钴业的一般固废暂存间
第Ⅰ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7含第Ⅰ类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的硬化、厂房。
危险废物暂存库0依托腾远钴业的设施。
小计7
噪声消声、隔声、减振等6
合计118占总投资 4000 万元的 2.95

9.2 环保措施的费用指标估算
(1)环保措施的折旧费
各环保措施的固定资产形成率为 100%,残值率按 10%计,平均按 10 年折旧计算,则环保措施的折旧费约 10.6 万元/年。
(2)环保措施的运行费
主要是设备的动力费(主要是电费,约 48.4 万元/年)、药剂费(主要是石灰、絮凝 剂、活性炭等费用,约 26.2 万元/年)、水费(主要是废气净化补充新水,约 0.5 万元/年)等,合计约 75.1 万元/年。此外,维修费按环保投资的 3%计,即维修费约 3.5 万元/年。
(3)无价固废处理费用
废分子筛、氟化钙渣、废 UV 灯管、废活性炭等无价固废处理费约 10 万元/年。
(4)环保措施的费用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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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述 3 项费用构成的环保运转成本为 99.2 万元/年。9.3 环保措施的效益指标
(1)直接经济效益
1)废铝、废铁、废铜、废塑料、废极柱头、废电解液溶剂等外售效益约 120 万元/ 年。
2)回用水、循环水节约的水费约 18 万元/年。
直接经济效益总计为 138 万元/年。
(2)间接经济效益
1)“三废”处理后达标排放可免交超标排污费和罚款 24 万元/年。
2)环保措施的实施减轻了废气、废水、噪声对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 12 万元/年。3)环保措施的实施避免了噪声和废气污染引发的职业病,从而避免了工人的医疗保健 费用而获得的收益 6 万元/年。
另外,本项目的建设可为当地创造利收,增加就业,带动地方第三产业和其它相关产
业的发展,繁荣地方经济、增进贸易,改善交通,加快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的建
设步伐。
9.4 环保措施的静态经济效益分析
1)直接净效益
直接净效益=直接经济效益-运转成本=38.8 万元/年。
2)间接净效益
间接净效益=间接经济效益-运转成本=-57.2 万元/年。
3)整体净效益
整体净效益=直接经济效益+间接经济效益-运转成本=80.8 万元/年。
4)效益与费用比
直接经济效益/费用指标=138/99.2=1.391。
间接经济效益/费用指标=42/99.2=0.423。
整体经济效益/费用指标=180/99.2=1.814。
上述计算结果表明:每元的环保费用获得了 0.423~1.814 元的收益;企业采取环保措 施不仅获得了一定的直接经济效益,而且从周围人群身上获得了较大的间接社会效益,并
使企业职工和周边人群的身心健康、区内环境质量得到很好地保护,对于维持企业的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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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和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环保设施获得的经济效益是不平衡的,直接经济效 益主要集中在有价固废的回收利用及循环水方面,而废气、降噪等环保措施的效益主要集 中在间接效益上,在这种环保设施投资收益状况下,各级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更应加强 企业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尤其应加强企业无直接经济效益的环保设施的监督,促使 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实现区域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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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拟建项目在促进当地经济的同时,必然会对当地的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企业 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环境监测计划,确保各项环保处理设施的 正常运行,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10.1 环境管理
10.1.1 环境管理的主要工作
本项目应健全环境监测机构,设立专职或兼职的环保员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环保法规、规范,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完成监测任务,负责监督环保设施运行状况,监督本厂各排放口污染物的排 放状况;
(3)负责填报环境统计报表、监测月报、环境指标考核资料及其它环境报告,建 立环保档案;
(4)加强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监测工作正常进行;
(5)参加本厂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工作。
10.1.2 日常环境管理
(1)施工期环境管理:对施工队伍实行环保职责管理,将施工期中的环保要求纳 入承包合同之中。
(2)运行期环境管理:工厂环保工作要纳入全面工作之中,在工厂管理环节要注 重环境保护,把环保工作贯穿到工厂管理的每个部分,所有废水管道须做到可视化。工 厂环保管理机构要对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管理,对环保工作定期检查,并接受政府生态环 境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3)风险环境管理:要强化管理,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以提高操作人员业务 素质。另外,公司应备有发生事故时的应急防护及处理处置措施,事故救援应急机制(包 括应急救援基本程序、应急预案)。
10.2 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是企业搞好环境管理,促使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主要保障。通过定期 的环境监测,了解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有利于监督各项 环保措施的落实,并根据监测结果适时调整环境保护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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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
<2008>82 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
和《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1186-2021)的要求及
相关要素导则的要求,本项目环境监测计划如下:
10.2.1 营运期污染源监测计划
(1)废气污染源监测计划
表 10.2-1 废气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
DA001颗粒物1次/季《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镍及其化合物
氟化物
钴及其化合物《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31573-2015)
锰及其化合物
VOCs1次/年《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控制标准》(DB12/524-2020)
DA002颗粒物1次/半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镍及其化合物1次/半年
钴及其化合物1次/半年《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31573-2015)
锰及其化合物1次/半年
厂界颗粒物1次/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镍及其化合物
氟化物
钴及其化合物《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31573-2015)
锰及其化合物
VOCs《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控制标准》(DB12/524-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 制标准》(GB37822-2019)

(2)废水污染源监测计划
表 10.2-2 废水污染源监测方案表
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
废水总排口流量、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1 次/季《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3)噪声污染源监测计划
表 10.2-3 噪声污染源监测方案表
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
四周厂界监控点等效连续 A 声级1 次/季度《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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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周围环境质量监测
本项目运营期环境质量监测计划见表 10.2-4。
表 10.2-4 本项目环境质量监测计划一览表
环境要素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项目下风向厂界TSP、镍及其化合物、氟化物、TVOC1 次/年《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 D
地下水依托腾远钴业现有 项目布设的1个地 下水跟踪监测井 (项目厂区南部)pH、总硬度、溶解性 总固体、氨氮、高锰 酸盐指数、氟化物、铁、锰、铜、镍、钴1 次/年《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Ⅲ类标 准

项目废水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接入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无自然 纳污水体,因此无需设置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计划。
10.3 信息公开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31 号),企业事业单 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企业事 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日常 工作,排污单位应当公开以下信息:
(1)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 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2)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 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3)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它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6)其它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重点排污单位还应当公开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企业按照上述要求自愿公开企业环境信息。环境信息公开途径包括:①公告或者公 开发行的信息专刊;②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③信息公开服务、监督热线电话;④本 单位的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信息亭、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场所或者设施;⑤ 其它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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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对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废水排放口、固定噪声源、固体废物贮存和废气排气口应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接管口)设置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 监测计量、便于公众参与和监督管理。同时要求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保护图 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设置与排污口相应的图形标志牌。
(1)烟囱(排气筒)
设置取样口,并具备采样监测条件,废水排放口附近树立图形标志牌。
(2)排污口管理
建设单位应在各个排污口处树立标志牌,并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 口标记登记证》,由环保部门签发。环保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可分别按以下内容建立排 污口管理的专门档案:排污口性质和编号;位置;排放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达标情况;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整改意见。
(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在厂区的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放源、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应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图形符号分为提示图形和警告图形符号两种,分别按 GB15562.1-1995、GB15562.2-1995 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的形状及颜色和环境保护图形符号见下表。
环境保护图形符号一览表 表 10.4-1
序号提示图形符号警告图形符号名称功能
1 H}|D废水排放口表示废水向水体排放
2 W罚骋。anquan.com,on废气排放口表示废气向大气环境排放
3一般固体废物表示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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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危险废物表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
5 (噪声源表示噪声向外环境排放

表 10.4-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的形状及颜色表
标志名称形状背景颜色图形颜色
警告标志三角形边框黄色黑色
提示标志正方形边框绿色白色

10.5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
以本项目最终排入环境的废气、废水和废渣污染物种类与数量为基础,以排污可能 影响的大气、水等环境要素为主要对象,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确定实施总量控制的 主要污染物,进而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有关规定的标准要求,实现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和赣州市赣县生态环境局要求的总量控制目 标。
本项目总量控制的项目为CODcr、NH3-N、VOCs。本项目总量指标统计分析见表 10.5-1。
表 10.5-1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种类指标总量控制值考核指标
水污染物CODcr0.072t/a0.288
NH3-N0.0072t/a0.036
大气污染物VOCs1.8266t/a/

由表 10.5-1 可知,本项目建成后,CODcr、NH3-N、VOCs 排放量满足生态环境 部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
10.6 污染物排放清单
污染物排放清单见表 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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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0.6-1 污染物排放清单
一、工程组成
类别工程名称设计能力备注
主体 工程生产车间利用腾远钴业已建石灰乳制备车间空置空间进 行建设(主要是设备安装),已建石灰乳制备 车间为 96m(L)×36m(W)×15m(H)单层框架结 构。对废锂电池(主要是废三元 锂电池)进行拆解、破碎、筛分、磁选、风选、比重分 选等,回收电池黑粉、铜粉、铝粉、铁片等。
储运 工程原料暂存区位于生产车间的东端,占地 13m×7m,分为电 池包和废电芯暂存区。受场地限制,腾远钴业 将在其厂区外附近另行租赁废电池原料储存仓 库,单独履行相关环保手续。用于电池包和废电芯暂 存(暂存 1~2 天的原料)。
产品储存区位于生产车间的西南部,占地 17.5m×5m,分 为电池黑粉、铜粉、铝粉、铁片储存区。用于电池黑粉、铜粉、铝 粉、铁片储存,最大储存量 为 15 天生产产生的产品。
公辅 工程供电依托腾远钴业厂区现有供电设施,年耗电 300 万 kW.h。/
给排水依托腾远钴业厂区现有给排水设施,新增用水 量 15m3/d。本项目没有生产废水外排。/
办公、生活 设施依托腾远钴业已建办公、生活设施。/
环保 工程废气处理设 施低温烘干废气采用旋风集尘+低温冷凝+三级 碱液喷淋+UV 光解+活性炭吸附+1 根 H20m、Φ0.8m 排气筒(DA001)排放。。/
破碎、筛分、分选废气设 2 套旋风+布袋集尘+共 1 根 H20m、Φ1.0m 排气筒(DA002)排放。/
废水处理设 施车间地面拖洗废水采用沉淀(必要时加少量絮 凝剂)处理后回用于低温烘干废气三级碱液喷 淋补充水。/
设备循环冷却水系统定排水直接回用于低温烘 干废气三级碱液喷淋补充水.
生活污水依托赣州腾远已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 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污水管网。
固废处理设 施危险废物:依托腾远钴业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 暂存,暂存库面积 220m2,有效容积为 330m3。/
一般固废:在生产车间西南端设置一占地面积 为 14m2区域用于废塑料、废橡胶垫暂存,有效 容积为 21m3;在生产车间的拆解区西端设置一 占地面积为 48m2区域用于废铝、废铁、废铜、废极柱头、废分子筛暂存,有效容积为 72m3;废布袋、废包装袋、氟化钙渣依托腾远钴业现 有项目 一般固废 暂存间暂存 ,有效容 积为 2160m3。
环境风险防依托腾远钴业现有东厂区内设置的 1 个 500m3 事故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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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设施
二、原辅材料
序号物料名称重要组分、规格、指标年耗量(t/a)
1废三元锂电 池(电芯)正极、负极、电解液和电池隔膜30000(其中外购电池包 18159.8t 产生电芯 15000t,直接外购电芯 15000t)
2氮气自制79.2 万 m3/a(100m3/h)
3液碱32%10
4熟石灰95%379
5乙二醇/0.5
6活性炭/16.5
三、环保措施及运行主要参数、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执行的环境标准、风险防范措施
种 类治理对象污染物名称主要治理措施标准限值执行标准
废 气低温烘干颗粒物旋 风 集 尘 + 低 温 冷 凝 + 三 级 碱 液 喷淋+UV 光解+活性炭吸附+20m 高排气筒18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
镍及其化合物4mg/m3
氟化物9mg/m3
锰及其化合物5mg/m3《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GB31573-2015)
钴及其化合物5mg/m3
VOCs60mg/m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破碎筛分颗粒物旋 风 + 布 袋 集 尘 +20m 高排气筒18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
镍及其化合物4mg/m3
锰及其化合物5mg/m3《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GB31573-2015)
钴及其化合物5mg/m3
未收集的 破碎、筛 分粉尘颗粒物各车间墙壁安装 排风机进行换气;加强管理。1.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
废 水生活污水CODcr经化粪池处理后 排入中国稀金谷 洋塘污水处理厂500mg/L《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三级 标准
BOD5300mg/L
SS400mg/L
NH3-N50mg/L
噪 声设备噪声Lep (A)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及加强厂区绿化。综合隔声 量 ≥15dB(A)《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固 废危险废物依托腾远钴业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暂存 库面积 220m2,有效容积为 330m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GB18597-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单
一般工业固体废在生产车间西南端设置一占地面积为 14m2区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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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废塑料、废橡胶垫暂存,有效容积为 21m3;在生产车间的拆解区西端设置一占地面积为 48m2区域用于废铝、废铁、废铜、废极柱头、废分子筛暂存,有效容积为 72m3;废布袋、废 包装袋、氟化钙渣依托腾远钴业现有项目一般 固废暂存间暂存,有效容积为 2160m3。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环境风险依托腾远钴业现有东厂区内设置的 1 个 500m3 事故池。/
四、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总量指标
排污种类污染物排放浓度 (废水 mg/L 废气 mg/m3)排放量 (t/a)总量指标(t/a)排放方 式排放去 向
废 气低温烘 干颗粒物0.80.016DA001 排气筒环境空 气
锰及其化合物0.040.0008
镍及其化合物0.070.0014
钴及其化合物0.030.0006
氟化物1.40.028
VOCs12.6871.82261.8226
破碎筛 分颗粒物4.670.21DA002 排气筒
锰及其化合物0.4390.01977
镍及其化合物0.7820.03519
钴及其化合物0.3140.014115
无组织 排放废 气颗粒物1.341无组织
废 水生活污 水废水量1440厂区废 水总排 口
CODcr2000.2880.072(排入 贡江)
BOD5800.1152
SS600.0864
氨氮250.0360.0072(排入 贡江)
五、环境监测
类别项目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监测时间
营运 期污 染源 监测废气低温烘干颗粒物、氟化物、镍及 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 物、锰及其化合物1次/季正常工况
VOCs1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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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筛分颗粒物、镍及其化合 物、钴及其化合物、锰 及其化合物1 次/半年
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氟化物、镍及 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 物、锰及其化合物、VOCs1 次/年
废水废水总排口流量、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 氮、悬浮物1 次/季度正常工况
噪声四周厂界监控点等效连续 A 声级1 次/季度1 天内昼、夜各一时 段
环境 质量 监测环境 空气项目下风向厂界TSP、镍及其化合物、氟化物、TVOC1 次/年/
地下 水依托腾远钴业现有项目布设 的1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项 目厂区南部)pH、总硬度、溶解性总 固体、氨氮、高锰酸盐 指数、氟化物、铁、锰、铜、镍、钴1 次/年/

10.7 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清单
表 10.7-1“三同时”竣工验收清单一览表
治理对象治理措施验收内容及要求
废 气低温烘干旋风集尘+低温冷凝+三级 碱液喷淋+UV 光解+活性炭 吸附+20m 高排气筒(DA001)颗粒物18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 准 》 ( GB16297 -1996)
镍及其 化合物4mg/m3
氟化物9mg/m3
锰及其 化合物5mg/m3《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GB31573-2015)
钴及其 化合物5mg/m3
VOCs60mg/m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DB12/524-2020)
破碎筛分旋风+布袋集尘+20m 高排气 筒(DA002)颗粒物18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 准 》 ( GB16297 -1996)
镍及其 化合物4mg/m3
氟化物9mg/m3《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GB31573-2015)
锰及其 化合物5mg/m3
未收集的破 碎、筛分粉尘各车间墙壁安装排风机进行 换气;加强管理。厂界颗粒物:1.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 1996)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中国稀CODcr500mg/L《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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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谷洋塘污水处理BOD5300mg/L(GB8978-1996)中三 级标准
SS400mg/L
NH3-N50mg/L
噪 声机械设备运 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采取隔 声、减振、消声及加强厂区绿 化。昼间:65dB(A)夜间:55dB(A)《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固 体 废 物危险废物依托腾远钴业现有危险废物 暂 存 库 暂 存 , 暂 存 库 面 积 220m2,有效容积为 330m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单,采用环氧树脂等进 行防腐防渗,使渗透系数 K≤10-10cm/s,采用 封闭厂房防雨淋。
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在生产车间西南端设置一占 地面积为 14m2区域用于废塑 料、废橡胶垫暂存,有效容积 为 21m3;在生产车间的拆解 区西端设置一占地面积为 48m2区域用于废铝、废铁、废 铜、废极柱头、废分子筛暂存,有效容积为 72m3;废布袋、废包装袋、氟化钙渣依托腾远 钴业现有项目一般固废暂存 间暂存,有效容积为 2160m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 准》(GB 18599-2020)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 门处理。/
环境风险依托腾远钴业现有东厂区内 设置的 1 个 500m3事故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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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建议
11.1 项目概况
赣州腾远钴业年处理 30000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位于赣州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中的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稀金大道 9 号,利用“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钴、1 万吨镍金属量系列产品异地智能化技术改造升级及原辅材 料配套生产项目”(以下简称“腾远钴业现有项目”)中已建石灰乳制备车间空置空间 进行建设(主要是设备安装),项目中心地理座标为东经115°04′27.67″,北纬25°54′47.63″,总投资 4000 万元。本项目属新建项目,项目建成后每年处理废锂电池 30000t(主要是 废三元锂电池,以电芯计,其中 15000t 为直接外购,15000t 为外购电池包(18159.8t)自行拆解而得),每年回收电池料(电池黑粉)16565t/a、铜粉 2234t/a、铝粉 1202t/a、铁片 6531t/a。
11.2 项目建设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及 其修改单中第一类鼓励类中“-27、废旧木材、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印刷电路板、废 旧电池、废旧船舶、废旧农机、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及纺织废料和边角料、废(碎)玻
璃、废橡胶、废弃油脂等废旧物资等资源循环再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及应用”项目,为
鼓励类建设项目;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为项目出具了备案文件(项目统 一代码为:2205-360795-04-01-337385),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11.3 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由环境空气监测结果可知,拟建项目厂址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监测点各 项污染物现状浓度均符合所执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及其修改单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其它污染 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表明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范围内各监测断面的各监测因子现状浓度均未出现超标情况,满足所执行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SS 现状浓度均满足《农田 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要求。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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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质量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4)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各厂界噪声监测点处的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要求。
11.4 环境影响分析
11.4.1 大气环境影响
经预测,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有组织排放源主要污染物最大占标率为 9.94%<10%,来源于车间排气筒排放的氟化物,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需设置以生产厂房外延 100 米组成的包络线范围作为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生产车间各边界分 别向外延伸 50m 的区域,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等敏感 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11.4.2 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属于水污染影响型项目,项目废水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中国稀 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贡江,因此根据地表水导则,本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 B,水环境影响型三级 B 评价可不进行水 环境影响预测。项目所在区域污水收集管网已建成,项目废水进入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 处理厂处理可行,对受纳水体的影响不大。
11.4.3 声环境影响
对高噪声源治理后,项目厂界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11.4.4 固体废物影响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只要做好厂区临时储存设施的污 染防治工作,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无较大影响。
11.4.5 地下水环境影响结论
在采取了严格的地下水环保措施后,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从地下水环 境角度分析,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11.4.6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涉及危险物质主要包括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废有 机冷凝液等,主要事故类型为电解液泄漏遇明火造成的火灾事故以及环保设施故障造成 的污染物事故排放。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Q<1,判定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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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为 I 级,评价等级属于简单分析,总体上环境风险很小且易于控制,只要做好环保设 施的日常监管维护以及泄漏、火灾风险事故后的收集、灭火工作,环境风险影响范围主 要在厂区内,对环境影响很小。
11.5 污染防治措施
11.5.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低温烘干废气防治措施
低温烘干废气采用“旋风集尘+低温冷凝+三级碱液喷淋吸收+UV 光解+活性炭 吸附”处理后经 H20m、φ0.8m 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氟化物、镍及其化合 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其中颗粒物标 准值以碳黑控制,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31573-2015)表 3 限值。
(2)破碎筛分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电池料破碎、筛分、分选等整个生产系统采取密闭、微负压操作。全流程各 产尘点均采取密闭抽负压的中央集尘系统处理,收集的含尘废气经 2 套旋风+布袋集尘 设施处理后,汇入同 1 根 H20m、φ1.0m 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氟化物、镍 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和无组 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其中颗粒物标准值以碳黑控制,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排 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 3、表 5 限值。
11.5.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低温烘干废气净化废水、设备冷却水、车间地面拖洗废水和 生活污水。为保持吸收液水质的稳定和吸收效率,定期抽取低温烘干废气喷淋废液作危 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循环冷却水定期更换回用于低温烘干废气三级碱液喷淋的 补充水,无生产废水外排;车间地面拖洗废水经沉淀(必要时加少量絮凝剂)处理后回 用于低温烘干废气三级碱液喷淋的补充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腾远钴业的化粪池处 理,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中国稀金谷洋塘污 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贡江。
11.5.3 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是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这些设备噪声经消声、减振和使用隔 声罩等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3 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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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回收利用或合理处置。废铝、废铁、废铜、废塑料、废橡胶垫、废极柱头分别定期外售铝加工厂、钢铁厂、铜加工厂、废塑料加工厂、废橡胶加工厂、金属加工厂再利用;废分子筛委外处理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返 回布袋生产厂家再利用;废包装袋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综合利用;氟化钙渣送水泥厂 作掺和料;废电气元件、废 UV 灯管、废活性炭、废电解液溶剂、地面清洗水沉淀污泥、低温烘干废气喷淋废液、废机油、含油抹布为危险废物,定期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工业园环卫部门集中送赣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危险废物依托腾远钴业 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暂存库面积 220m2,有效容积为 330m3。在生产车间西南端 设置一占地面积为 14m2区域用于废塑料暂存区,有效容积为 21m3;在生产车间的拆解 区西端设置一占地面积为 48m2区域用于废料暂存区,有效容积为 72m3;废布袋、废包 装袋、氟化钙渣暂存依托腾远钴业现有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有效暂存容积 2160m3。
11.5.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 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降低降低地下水污染事件发生的概 率及影响程度。
11.6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废气中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为 VOCs;废水中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为 CODcr、氨氮。
本项目废气中总量控制指标为 VOCs 1.8266t/a。
本项目废水中总量控制指标为 CODCr 0.072t/a、NH3-N 0.0072t/a;废水考核指标为 CODCr 0.288t/a、NH3-N 0.036t/a。
11.7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结论
根据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 明,建设单位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在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了项目 的第一次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在赣县区人民 政府网站、2022 年 7 月 6 日和 2022 年 7 月 7 日在《江西日报》对项目基本情况、环境 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等信息进行了公示,在此期间,登报公示 2 次,公示期间未收到 反馈意见。项目建设过程中及投产运行后,应重视环境保护,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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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1.8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省级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产业和用地规 划。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成熟、可行,实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主要污染 物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投产后虽然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采取 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降级,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根 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因此,只要 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以及环 境管理措施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杜绝废气、废水事故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11.9 建议
(1)项目基础资料均由建设单位提供,并对其准确性负责。建设单位未来如需增 加本报告书所涉及之外的污染源或对其功能进行调整,则应按要求向有关生态环境部门 进行申报,并按污染控制目标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
(2)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不得擅自停用,如确需停用,必须向生态环境保护行政 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并负责处理善后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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