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苍溪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抽检和竣工验收检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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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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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N5108242024000048
二、项目名称:2024年苍溪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抽检和竣工验收检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2(合同包二):
服务类(四川衡炜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坤林(采购人代表)、黄帅、白丽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要求,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2: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有关要求,不断加大“政采贷”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政府采购助企纾困解难工作。
县采购中心与各金融机构推出“政采贷"融资业务,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与以下金融机构联系办理相关业务。
中国建设银行苍溪支行综合部:0839-5229059
中国农业银行苍溪支行综合部:0839-321656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苍溪县支行综合部:0839-5283397
中国工商银行苍溪支行综合管理部:0839-5231627
中国银行苍溪支行综合部:0839-5229656
贵商银行苍溪支行办公室:0839-6091728
绵商银行苍溪支行综合部:0839-522856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红军路西段58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省琪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苍溪县解放路东段382号3栋2单元30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scsqs02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省琪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1日
二、项目名称:2024年苍溪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抽检和竣工验收检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衡炜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家营都市工业园区西滨道 | 下浮:4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2(合同包二):
服务类(四川衡炜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1 | 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 |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抽检服务 | 对苍溪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质量抽检服务。 | (1)供应商在检测过程中,须遵循“质量为本、科技领先、科学公正、诚信廉洁”的质量方针,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公正、独立、科学地进行试验检测,不违规操作、不伪造数据,保证试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判断的独立性,严格按照检测结果进行统计,保证各类统计结果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2)成交供应商因违反操作规程、行业规定等造成严重后果、或发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服务。 (3)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和布置的任务进行试验检测工作。 (4)成交供应商接受项目监督检测工作任务后,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交监督检测计划,经采购人审查同意后,按照监督检测计划或采购人的要求安排抽检并提交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 (5)建立检测留样制度,做好试验定期留样。 (6)供应商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测的同时,还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对工程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并将外观检查结果写入检测报告,外观检测不另行报价和收费。 (7)供应商对检测后单位、分部工程进行质量评定不另行报价和收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45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坤林(采购人代表)、黄帅、白丽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要求,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2: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有关要求,不断加大“政采贷”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政府采购助企纾困解难工作。
县采购中心与各金融机构推出“政采贷"融资业务,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与以下金融机构联系办理相关业务。
中国建设银行苍溪支行综合部:0839-5229059
中国农业银行苍溪支行综合部:0839-321656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苍溪县支行综合部:0839-5283397
中国工商银行苍溪支行综合管理部:0839-5231627
中国银行苍溪支行综合部:0839-5229656
贵商银行苍溪支行办公室:0839-6091728
绵商银行苍溪支行综合部:0839-522856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红军路西段58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省琪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苍溪县解放路东段382号3栋2单元30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scsqs02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省琪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