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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1台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2台自行走剪叉式高空作业平台(长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1台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2台自行走剪叉式高空作
业平台(长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QKH-JC2024-051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1台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2台自行走剪叉式高空作业平
台(长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7万元,招标人
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1台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2台自行走剪叉式高空作
业平台(长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1台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2台自行走剪叉式高空作
业平台(长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1台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2台自行走剪叉式高空作业
平台(长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
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
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
个人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
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


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
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具体处罚标准按照《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
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3.3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
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
格,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
施。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相关投标无
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4)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
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
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
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
明(法人无需提供);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
司委托代缴合同。
(6)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3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现场获取或网络递交材料获取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二道区营口路长春总部基地二期新大石油四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8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营口路长春总部基地二期新大石油四楼开标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1台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2台自行走剪叉式高空作
业平台(长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
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1台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2台自行走剪叉式高
空作业平台(长春)。
2.2招标内容:1台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2台自行走剪叉式高空作业平台采购,详见技术
标准和要求。
2.3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开箱试车运行后无异常进行验收。甲方有权根据
企业生产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期。
2.4 交货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8999号、延吉市建工街长白山东路2099号。
2.5 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6质保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
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
个人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
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
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
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具体处罚标准按照《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
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3.3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
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
格,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
施。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相关投标无
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4)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
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
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
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
明(法人无需提供);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
司委托代缴合同。
(6)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现场获取或网络递交材料获取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4日
至2024年0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
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准备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法
人投标无需提供);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现场获取方式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现
场获取招标文件。
网络获取方式须发送以上材料原件同等大小加盖单位鲜章的彩色扫描件PDF 文件,及联系
人、联系电话发送至KHJG903@163.com 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
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审查以评委
会审核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18日13时30分,递
交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营口路长春总部基地二期新大石油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天池路795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营口路长春总部基地二期新大石油四楼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KHJG90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卷艳呢(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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