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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厦镇环市东路道路改造工程(莲湖段)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塘厦镇环市东路道路改造工程(莲湖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塘厦镇环市东路道路改造工程(莲湖段)(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 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塘厦镇环市东路道路改造工程(莲湖段)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发改塘投审<2024>4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 /(批准机关名 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东莞市塘厦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资 金、村集体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镇财政资金占 50%、村集体自筹资金占 50%,招标人 为东莞市塘厦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预算金额、绿色文明费等)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塘厦镇环市东路道路改造工程(莲湖段)。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编号:TXATXC12400248。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塘厦镇。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塘厦镇,项目起点与塘厦大道相交,由西往东,经丽景路、宝莲路、宝源路、新明路、莲湖中路、莲湖东路,终点与 G220(东深公路相交),主要改造内容包括:(1) 全线道路两侧新建非机动车道;(2)对现状无人行道路段新增人行道,人行道破损的路段进行修复;(3) 人行过街岛不规范路段进行优化,增设二次过街岛,车止石,全线铲除旧标线后重画交通标线;(4)将 原路路中护栏改为 1.1m 高港式护栏;(5)全线拆除现状路灯后新建双悬臂高低杆路灯;(6)利用现状排 水系统,仅对积水路段进行加密雨水口设置;(7)迁移路侧现状乔木后重新种植秋枫并铲除现状灌木后 种植大叶油草。路线总长 1331.514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 50 公里/小时,红线宽 41.5~57 米,最大混凝土排水管径φ300,项目投资额约 1184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3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04 月 29 日(具体以开工令时间为 准),计划竣工验收日期:2024 年 09 月 07 日。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塘厦镇环市东路道路改造工程(莲湖段),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
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绿化养护期为 6 个月)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以招标图纸为准,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 1-7。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若联合体协议约定 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 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下同);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个;
(5)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 /%1 ;
(6)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 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 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 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在本次招标中,共分 1 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均可参与所有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 1 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 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 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 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 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 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 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3.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 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1联合体牵头人工作量不宜少于 50%,特殊情况的由发包人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行人名单的投 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 政部门取消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3.7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企业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 有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建设 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等)等信息的登记手续,以及上述登记信息发生变 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04 月 0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 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等资料。【公开招标时采用】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 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购买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及 有关资料电子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邀请招标时采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04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会 时间:2024 年 04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9)。
5.3 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 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塘厦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厂东华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女 道竺育路南城 晓
地址: 东莞市塘厦镇宏业南七路5号
Y
南大厦11楼
邮政编码: 52ovu0 邮政编码: 5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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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2024 04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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