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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钢管公司消防遗留(三期)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 ZO24030462 项目名称 包钢钢管公司消防遗留(三期)项目
发布日期 2024/04/09 报名截止日期 2024/04/14 -- 18: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4/04/10 -- 08: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4/04/16-- 09:00
项目类别 服务 单价 不含税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管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O24030462 一、招标内容及范围: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深入开展全区建设工程消防遗留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内建质字〔2021〕155 号)、《包头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指南》(包府办发〔2021〕22 号)要求,以及包钢集团解决未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项目消防手续办理工作的安排,包钢股份组织开展内部未取得消防验收手续的单位进行消防遗留项目验收工作,本项目为钢管公司消防遗留(三期)项目, 以评估公司出具的消防预评估报告中需整改完善的项目内容为准。中标方根据评估公司要求进行项目整改施工,同时完全配合消防评估公司,在工期要求内通过专家评审,取得政府部门出具的消防遗留项目准予使用文件。 (1)施工部分:根据甲方消防遗留项目提出的消防安全隐患,结合甲方现场情况,对消防隐患进行施工、整改。包含负责本工程区域内现有不符合标准的构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工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评估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的建造、设备设施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测试、消缺、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对于地上构建筑物、地下障碍物、施工中不可预见问题,由总包方按照甲方要求处理。 (2)设备采购:工程范围内所有需更换的消防设备设施及所需的设备和材料都属于中标人的采购供货范围,需按照采购清单提供,并提供相应备件,材料的检测报告合格证书等。 上述“招标范围”内容中包含的费用均包括在总包费用中,均由中标方负责,招标文件给定的工程量为实现项目功能的最低参考量,投标人技术方案须依托项目前期消防评估报告、技术协议等,若有偏差只能优于前期消防评估报告、技术协议等,最终实现招标人使用功能要求。 二、交货期、付款条件等 1、付款方式:施工完成,验收通过、取得消防准予使用文件之后,予以挂账结算。 2、付款形式:银行承兑汇票。 3、工期要求:要求于2024年7月31日前全部完工,(要求2024年5月30日前,按照甲方要求完成159区域施工,配合评估公司取得政府准许使用文件)。并配合取得政府部门出具的消防遗留项目准予使用文件,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要求。取得消防准予使用文件为本项目付款的前置条件,最终无法按期取得政府出具消防准予使用文件的或施工中不符合规范的中标方不予付款。
2.项目概况
ZO24030462,包钢钢管公司消防遗留(三期)项目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钢管公司消防遗留(三期)项目 1年 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27,368,738.00 100,000.00 1.具体的工期要求及付款条件具体详见招标条件。2.投标人需要按照工作量清单进行分项报价。工作量清单中内容为消防评估的匡算工作量,实际工作量及设备数量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具体施工中以取得政府部门出具的消防遗留项目准予使用文件实际工作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钢管公司消防遗留(三期)项目 (1)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或一级机电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提供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连续3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盖章证明); (4)安全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提供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连续3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盖章证明); (5)投标人必须按照《包钢钢管公司消防三期备件材料清单》填报品牌,不填报及漏报否决投标。 投标人需具有2021年4月至开标前工业类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且累计合同金额不小于2500万元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部分发票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4/14 18: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4/16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钢管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钢钢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宝泉/马志强 联系电话:13948928612/15049308991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杨霞 0472-2669626 业务部长:曹小艳 0472-2669069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2663666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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