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公告〔2024〕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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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公告
〔2024〕第1号
一、考核单位名称: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大理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三、考核内容:
集中采购机构遵守法律法规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基础工作情况;州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审核情况;服务质量情况及从业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取单位自查、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大理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整体执业情况较好,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要求代理集采项目,积极探索和推动公务用车维修框架协议采购,认真组织小额零星采购,完成州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供应商征集和商品上架审核和人工巡检等工作,确保了集中采购工作的及时、高效和有序进行,但评审条件和硬件设施仍存在短板、对“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上架商品的价格监测仍不够到位。
六、考核结果
根据《2023年度大理州州级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分表》中的考核指标评分标准,经考核,大理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考核评分为95分,考核结果为“优秀”。
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