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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经办业务技术保障服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酒泉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经办业务技术保障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酒泉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经办业务技术保障服务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3-13 15:00:00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4-03-14 16: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竞价开始时间: 2024-03-14 16:01: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3-14 18:00:00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 否
降价幅度(元):
是否设置延时报价: 否
延时报价时间(分钟):
延时报价次数:
招标人: 酒泉市医疗保障局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酒泉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经办业务技术保障服务 GSAG(2024)001-JQSYLBZJ号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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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酒泉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经办业务技术保障
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甘肃奥格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酒泉市医疗保障局的委托,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对“酒泉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经办业务技术保障服务项目”以邀请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创智和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互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国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SAG(2024)001-JQSYLBZJ号
二、招标内容:酒泉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经办业务技术保障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采购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大写:贰拾陆万元整。
  四、招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声明书;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的证明资料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查询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六、报名时间及资质上传时间
  报名及资质上传时间:2024年3月13日15:00时至2024年3月14日16:00时为止,请供应商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报名活动。
  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3月14日16:01时(北京时间)
  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3月14日18:00时(北京时间)
七、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八、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为完成上述内容的一切费用。
2、付款方式及服务期要求:签订合同时约定;
3、投标人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便及时了解询价相关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酒泉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酒泉市医疗保障局 
    代理机构:甘肃奥格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雄关路118号互联网商贸城9#3-12、3-13、3-14号商铺 
       甘肃奥格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3日
 
 
 
 
 
 
 
 
 
 
 
 
 
 
 
 
 
 
 
 
 
 
 
附件:
第一章服务内容
本项目为医保经办业务技术保障服务项目,服务周期为1年。
1.1系统业务技术服务
1.1.1信息化管理辅助服务
针对酒泉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化工作,做好政策与省平台各子系统之间的对应衔接、各子系统问题与开发公司工程师之间的沟通、业务经办人员和参保人员问题的咨询指导等工作。通过定期的业务技术保障服务为酒泉市医疗保障局当前及未来的信息化建设提供指导性建议和优化性措施,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信息安全管理、政策解读、政策文件实施指导、业务子系统指导、配合酒泉市医疗保障局完成信息化相关文案编写等工作。
1.1.2医保业务经办技术服务
医保业务经办服务是为酒泉市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提供跨区域医保合作和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和基础技术服务。包括跨区域医保合作事项政策需求对接,参保征缴问题收集与处理、零星报销问题收集与处理、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问题收集与处理、省内异地拨付问题收集与处理、拨付问题收集与处理、月结问题收集与处理、结算支付汇总处理、结算报销问题收集与处理、门特结算问题收集与处理、备案问题收集与处理等。
1.1.3医保业务经办机构技术保障服务
对医保业务经办机构提供医保业务办理咨询、相关疑问解答、系统问题整理和上报省平台跟踪反馈等服务。工程师根据问题情况需要提供持续跟踪、解决问题的服务,并收集服务种类。
1.1.3.1服务指标要求
(1)提供每周≥(5天×8小时)受理服务;
(2)一般咨询服务即时回复,特殊情况最迟自确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回复或提供资料。
1.2数据服务
数据服务是指驻场工程师及项目小组根据酒泉市医疗保障局工作需要,按照相关文件或需求单对省平台中酒泉市医保业务数据进行提取、汇总、统计、分析等服务。
1.2.1数据处理服务
数据处理服务包括省平台问题数据处理、税务等部门数据核对及修正等。
1.2.1.1服务指标要求
(1)提供异常处理服务
(2)响应时间:4小时内解决
(3)解决方式:现场和远程相结合
1.3故障处理服务
故障处理类是指酒泉市医疗保障局下属业务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在省平台运行中遇到疑难或者出现不正常状态,即时通过工作群、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驻场工程师寻求技术支持和帮助,驻场工程师在确认服务请求后,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响应时间)对所提问题进行定位,并提出解决方案。
故障排除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完成:
(1)电话支持:是指驻场工程师通过电话指导酒泉市医疗保障局下属业务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排除故障的方式。
(2)远程协助:是指市局驻场工程师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通过计算机远程桌面连接技术远程排查故障的方式。
(3)现场支持:是指酒泉市医保局指派驻场工程师赴现场提供现场支持服务。
1.3.1服务指标要求
(1)提供每周≥(5天×8小时)受理服务;
 
(2)故障处理响应时间:一级故障需驻场工程师用最快的交通工具赶赴现场紧急修复,在工程师未到达现场前,项目小组通过一切可采取的措施(如远程登录或指导),对系统故障进行诊断,并及时将结果通知赶赴现场的工程师;二级故障需驻场工程师通过远程登录或指导,对系统故障进行诊断,如确定无法通过远程解决问题,则用最快的交通工具赶赴现场,紧急修复;三级故障1个工作日内进行远程维护或指导用户远程诊断、排除故障。
(3)故障处理完成时限:一级故障处理时间不超过12小时,二级故障不超过24小时,三级故障不超过48小时。
1.4定点医药机构技术服务
针对定点医药机构接入省平台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确保医药机构HIS或进销存系统与省平台顺利对接,做好定点医药机构实时结算监控及指导,对新加入的定点医药机构提供接入服务指导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4.1接入指导服务
驻场工程师为定点医药机构在接入甘肃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前期的咨询提供相关的技术、业务、政策等方面的解答,包括接入环境准备、安全防护要求、HIS或进销存系统接口改造需求、接入实施安排等。
1.4.1.1服务指标要求
(1)服务质量
驻场工程师应按服务流程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2)规范化、标准化技术服务流程
省局及省局项目组下发的甘肃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接入流程指导文件及操作手册,包括详细的接入计划、接入环境准备、接入流程说明、问题排障指引、各方职责安排等。
1.4.1.2接口指导服务
驻场工程师对定点医药机构与甘肃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对接的接口进行指导。
(1)联调指导:提供定点医疗机构端系统与甘肃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对接的咨询指导;
(2)测试核查:对接完成后,对定点医疗机构接入数据与甘肃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后台保存数据的准确性进行核查。
1.4.1.3接入验收服务
协助酒泉市医疗保障局对定点医药机构系统接入及接口改造进行验收检查,包括:
(1)检查操作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存在运行缓慢等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性能优化或者提出性能优化建议;
(2)检查医药机构接入的网络安全是否符合《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
(3)检查医药机构接口改造是否符合《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规范》;
(4)检查医药机构15项业务编码贯标是否符合标准。
1.4.1.4定点医药机构巡检服务
定点医药机构巡检服务是指驻场工程师协助信息中心不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系统及信息安全进行督查,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1.4.1.4.1服务指标要求
巡检完成后,提供巡检报告。
1.5培训服务
培训服务是指根据酒泉市医疗保障局需要,对所属各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业务经办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及业务经办问题解答。
1.5.1服务指标要求
(1)由驻场工程师现场授课;
(2)各培训课程分别提供培训讲义;
第二章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提供酒泉市医疗保障局驻场工程师1人,如需调换必须经过酒泉市医疗保障局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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