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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KWGC2024001-6)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成交公示
公示预览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KWGC2024001-6)
KWGC2024001-6      2024年05月22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挂牌出让 6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KWGC2024001
宗地总面积:  7.158582公顷 宗地坐落: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工业大道(原疏港大道)南侧、先锋路(民富路)以西
年限:  42年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项目名称:  
成交价:  1675.338万元 受让单位:  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
备注: 其他事项
1、宗地拟引进一个机制纸及纸板制造项目(2221),产业性质应属于造纸和纸制品业。总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1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12亿元,投资强度原则上不低于1117.5万元/亩,产出强度、税收强度原则上不低于东海岛新区的最低标准(即产出强度450万元/亩,税收强度20万元/亩)。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应满足区域要求。
2、宗地拟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能源政策要求,如达到需要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要求的项目,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需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 29 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9〕397 号)等有关产业政策规定。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出让合同定金。
4、交款时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付清。
5、付款方式:转帐。
6、交地时间:出让价款付清后30天内交付土地。
7、交地条件和方式:达到三通一平交地;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与受让人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
8、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并投产。
9、受让方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签订《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相关产业、环保、能耗、税收等相关要求,由相关职能部门跟踪落实和监管。
10、受让方动工开发建设用地面积超过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三分之一或投资额超过总投资额(不含土地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五之前,不得将土地抵押。
11、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宗地编号:  KWGC2024002
宗地总面积:  8.882611公顷 宗地坐落: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工业大道(原疏港大道)南侧、先锋路(民富路)以西
年限:  42年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项目名称:  
成交价:  2091.1296万元 受让单位:  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
备注: 其他事项
1、宗地拟引进一个机制纸及纸板制造项目(2221),产业性质应属于造纸和纸制品业。总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19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15亿元,投资强度原则上不低于1125.8万元/亩,产出强度、税收强度原则上不低于东海岛新区的最低标准(即产出强度450万元/亩,税收强度20万元/亩)。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应满足区域要求。
2、宗地拟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能源政策要求,如达到需要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要求的项目,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需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 29 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9〕397 号)等有关产业政策规定。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出让合同定金。
4、交款时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付清。
5、付款方式:转帐。
6、交地时间:出让价款付清后30天内交付土地。
7、交地条件和方式:达到三通一平交地;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与受让人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
8、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并投产。
9、受让方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签订《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相关产业、环保、能耗、税收等相关要求,由相关职能部门跟踪落实和监管。
10、受让方动工开发建设用地面积超过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三分之一或投资额超过总投资额(不含土地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五之前,不得将土地抵押。
11、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宗地编号:  KWGC2024003
宗地总面积:  9.045443公顷 宗地坐落: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工业大道(原疏港大道)南侧、先锋路(民富路)以西
年限:  42年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项目名称:  
成交价:  2130.4029万元 受让单位:  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
备注: 其他事项
1、宗地拟引进引进一个机制纸及纸板制造项目(2221),产业性质应属于造纸和纸制品业。总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2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15亿元,投资强度原则上不低于1105.5万元/亩,产出强度、税收强度原则上不低于东海岛新区的最低标准(即产出强度450万元/亩,税收强度20万元/亩)。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应满足区域要求。
2、宗地拟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能源政策要求,如达到需要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要求的项目,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需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 29 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9〕397 号)等有关产业政策规定。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出让合同定金。
4、交款时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付清。
5、付款方式:转帐。
6、交地时间:出让价款付清后30天内交付土地。
7、交地条件和方式:达到三通一平交地;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与受让人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
8、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并投产。
9、受让方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签订《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相关产业、环保、能耗、税收等相关要求,由相关职能部门跟踪落实和监管。
10、受让方动工开发建设用地面积超过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三分之一或投资额超过总投资额(不含土地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五之前,不得将土地抵押。
11、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宗地编号:  KWGC2024004
宗地总面积:  8.423846公顷 宗地坐落: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工业大道(原疏港大道)南侧、先锋路(民富路)以西
年限:  42年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项目名称:  
成交价:  1984.0082万元 受让单位:  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
备注: 其他事项
1、宗地拟引进引进一个机制纸及纸板制造项目(2221),产业性质应属于造纸和纸制品业。总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18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14亿元,投资强度原则上不低于1108万元/亩,产出强度、税收强度原则上不低于东海岛新区的最低标准(即产出强度450万元/亩,税收强度20万元/亩)。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应满足区域要求。
2、宗地拟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能源政策要求,如达到需要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要求的项目,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需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 29 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9〕397 号)等有关产业政策规定。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出让合同定金。
4、交款时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付清。
5、付款方式:转帐。
6、交地时间:出让价款付清后30天内交付土地。
7、交地条件和方式:达到三通一平交地;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与受让人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
8、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并投产。
9、受让方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签订《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相关产业、环保、能耗、税收等相关要求,由相关职能部门跟踪落实和监管。
10、受让方动工开发建设用地面积超过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三分之一或投资额超过总投资额(不含土地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五之前,不得将土地抵押。
11、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宗地编号:  KWGC2024005
宗地总面积:  9.045943公顷 宗地坐落: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工业大道(原疏港大道)南侧、先锋路(民富路)以西
年限:  42年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项目名称:  
成交价:  2130.5237万元 受让单位:  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
备注: 其他事项
1、宗地拟引进一个机制纸及纸板制造项目(2221),产业性质应属于造纸和纸制品业。总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2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15亿元,投资强度原则上不低于1105.5万元/亩,产出强度、税收强度原则上不低于东海岛新区的最低标准(即产出强度450万元/亩,税收强度20万元/亩)。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应满足区域要求。
2、宗地拟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能源政策要求,如达到需要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要求的项目,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需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 29 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9〕397 号)等有关产业政策规定。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出让合同定金。
4、交款时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付清。
5、付款方式:转帐。
6、交地时间:出让价款付清后30天内交付土地。
7、交地条件和方式:达到三通一平交地;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与受让人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
8、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并投产。
9、受让方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签订《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相关产业、环保、能耗、税收等相关要求,由相关职能部门跟踪落实和监管。
10、受让方动工开发建设用地面积超过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三分之一或投资额超过总投资额(不含土地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五之前,不得将土地抵押。
11、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宗地编号:  KWGC2024006
宗地总面积:  9.156705公顷 宗地坐落: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工业大道(原疏港大道)南侧、先锋路(民富路)以西
年限:  42年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项目名称:  
成交价:  2139.7053万元 受让单位:  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
备注: 其他事项
1、宗地拟进引进一个机制纸及纸板制造项目(2221),产业性质应属于造纸和纸制品业。总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2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15亿元,投资强度原则上不低于1092万元/亩,产出强度、税收强度原则上不低于东海岛新区的最低标准(即产出强度450万元/亩,税收强度20万元/亩)。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应满足区域要求。
2、宗地拟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能源政策要求,如达到需要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要求的项目,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需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 29 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9〕397 号)等有关产业政策规定。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出让合同定金。
4、交款时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付清。
5、付款方式:转帐。
6、交地时间:出让价款付清后30天内交付土地。
7、交地条件和方式:达到三通一平交地;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与受让人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
8、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并投产。
9、受让方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签订《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相关产业、环保、能耗、税收等相关要求,由相关职能部门跟踪落实和监管。
10、受让方动工开发建设用地面积超过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三分之一或投资额超过总投资额(不含土地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五之前,不得将土地抵押。
11、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二、公示期:2024年05月22日 至 2024年05月26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14楼
  邮政编码:524022
  联 系 人:0759-3389027
  联系电话:0759-3389027
  电子邮件:36281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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