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景城片区提升工程项目-生态智慧园区工程设计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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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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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休宁县齐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休宁县景城片区提升工程项目-生态智慧园区工程设计标(HJXGC2022G065)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2年12月13日 09时00分00秒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招标人:休宁县齐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第/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 | 名称 |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9 号 | / | / | ||||||||
资料公示 |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投标报价 | 91.6% | / | / |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30 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可研编 制、勘察、测绘;可研批复通过后 35 个日历天内,提交 方案设计(含建筑、装饰、配套附属)成果文件;自方 案设计(含建筑、装饰、配套附属)成果文件审核通过 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方案设计(含建筑、装饰、 配套附属);施工图设计图(含建筑、装饰、配套附属) 须接到招标人通知再进行设计,周期为接到招标人通知 后 30 日内完成施工图纸设计。 服务期:直至工程竣工结束。 | / | / | ||||||||
质量标准 | 可研、项目建议书通过相关部门批复,方案设计(含建筑、装饰、配套附属)通过业主审核;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含建筑、装饰、配套附属)通过专家组及发改委审批;施工图设计(含建筑、装饰、配套附属)通过图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规划设计条等要求。 | \ | \ | ||||||||
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 \ | \ | \ | ||||||||
服务要求 | 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含装饰)、安装、配套附属的建议书、可研、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支持等其他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内技术标准和要求。 | \ | \ | ||||||||
投标人承诺业绩、信誉、荣誉 | 业绩: ①阜南县科技艺术学校设计 ②亳州市谯城区2019年新建小学、幼儿园项目勘察设计三标段 ③泾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基地项目(四馆) ④宣城市电商产业园EPC项目 荣誉: ①中建产业基地 ②濉溪县老城石板街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项目(一期工程) ③泗县泗涂现代产业园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规划、勘察及建筑设计 | \ | \ | ||||||||
项目经理(总监或其他负责人) | 姓名: | 蔡芝明 | \ | \ | |||||||
相关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 | ||||||||
证书编号: | 093400420 | \ | \ | ||||||||
技术负责人(总监代表): | / | \ |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还应当公示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
招标人 | 名称 | 休宁县齐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休宁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8楼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559-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休宁县新安路12号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吴工0559-7523737 | ||||||||||
公示时间 | 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19日 | ||||||||||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 |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0559-7523737 | ||||||||||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559-7519315 | |||||||||||
备注:1、依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中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3、上述异议、投诉可依法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
招标人:休宁县齐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评标情况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