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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流量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4-260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流量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6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5月1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洛驻政采磋商(2024)0045号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流量服务采购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 郑州市经三路48号 2,284,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流量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红松(组长)、梁松、丁博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25,27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河南省财政厅
监管部门联系人: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监督电话:0371-65808421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26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东方安澜工程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创新大厦7楼715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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