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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本级]赣州市赣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三江六岸环境保护与生态旅游设施项目(一期)设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赣州市赣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三江六岸环境保护与生态旅游设施项目(一期)设计
     招标编号:赣建市直招字〔2022〕第69号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 赣州市东投江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赣州市赣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三江六岸环境保护与生态旅游设施项目(一期)设计;
3、工程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          
4、项目规模:项目位于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估算建安工程投资额约22792.92万元,本次招标设计费约382.5万元。各子项目建设内容如下:(1)河道疏浚: 河道两边土石方工程。(2)林相改造提升:人文景观树种种植。(3)乡村旅游集散中心:新建配套兴江路(水西大道-西隐山路)、秦屋坪街(云丘路-水西大道)2条道路,道路等级为支路。(4)特色文化展示长廊:新建特色连廊及附属设施。(5)赣江北岸水源保护区生态防护堤岸:新建木栈道、护栏等。(6)旅游集散中心配套道路:新建赣通大道(东江源大道-水西大道)等2-3条路,道路等级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不等。(7)公共停车场:新建公共停车场。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设计内容:包括赣州市赣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三江六岸环境保护与生态旅游设施项目(一期)各子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
二、招标范围
由中标人完成赣州市赣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三江六岸环境保护与生态旅游设施项目(一期)各子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如招标人需要)、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具体如下:
(1)规划方案设计:包括规划方案深化设计、专家评审及配合招标人报审工作。
(2)初步设计:包含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材料表、工程概算及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等。
(3)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给排水、照明、电力、绿化、交通等设计内容,确保通过所有施工图纸审查及必要的行政审批,并在施工后续阶段全过程进行设计咨询服务。
注:因子项目规模及性质不一,各子项目实际需要的设计阶段及设计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投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格:必须具备市政类(道路专业或路桥专业)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4. 设计其他人员要求(一人仅担任一个专业设计人员,不可重复担任):建筑工程专业、结构专业、道路专业、给排水工程专业、电气工程专业、园林(风景园林或景观)专业设计人员配置全部齐全。
5.省外进赣的设计单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在“江西住建云”网站办理企业信息告知承诺登记(办理网址:https://http8040--zjy--jxjst--gov--cn--j81dfe0601b7e9.ipv6.jiangxi.gov.cn/c/jxca/login),投标人和拟派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设计人员应在住建云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原已成功办理设计单位年度进赣备案且未到期的企业可沿用原备案通知。
6.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 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7.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赣州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9.诚实信用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注;投标人应当自觉诚实信用投标,对投标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明知不具备招标文件投标资格条件仍继续参加投标的,视为虚假投标,如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9日至
2023年2月16日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五、其他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http--spj--ganzhou--gov--cn--j81dfe0601b7e9.ipv6.jiangxi.gov.cn/gzsxzsp/c114419/202103/c885fdbb789849ac83562a58455f0306.shtml。
2、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3、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发布。
4、深入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市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8202606。邮箱:jsjshceb@163.com。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举报电话:0797-8390959,邮箱:gzzbtb@163.com。
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赣州市东投江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喻景英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65号赣州总部经济区西座办公大楼4层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毛全熠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梅关大道6-25号写字楼(丽江豪庭)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单位: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797-8390959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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