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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第三方检测服务TXNMGCJC-1标段、第三方检测服务TXNMGCJC-2标段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QT2023-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490号)、由国铁集团、河北省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分别以《国铁集团 河北省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崇礼至锡林浩特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378号)、《国铁集团 河北省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沽源等7座站房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405号)批准建设。其中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项目业主为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和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大致呈南北走向。线路南起崇礼铁路太子城站,途径张家口市崇礼区、张北县、沽源县、塞北管理区,进入锡林郭勒盟境内经太仆寺旗、正蓝旗、阿巴嘎旗,北迄锡多线锡林浩特站,线路全长394.169km,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线路全长260.955km 。
建设规模:(1)正线。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线路总长260.955km,其中:
1)新建段线路长度20.111km,其中:
①太仆寺旗境内段:DK172+373~DK181+492,线路长度9.916km。
②正蓝旗境内段:DK195+141(冀蒙省界第三次交叉)~DK205+335.48(新建线路终点)=蓝黑线LHK36+465.11,线路长度10.195km。
2)黑城子(含)至正蓝旗至锡林浩特(含)段电气化改造:蓝黑线LHK36+465.11~桑锡线SXK154+685.96,既有线现状电化,线路全长240.844km,其中:
①黑城子至正蓝旗段
既有蓝黑线:LHK0+000~LHK36+465.11,线路长36.465km;
②正蓝旗至桑根达来北段
既有桑多线:SDK0+000~SDK55+433.62,线路长55.434km;
③桑根达来北至锡林浩特段
既有桑锡线:SXK5+724~SXK154+685.96,线路长148.945km

(2)桑根达来地区相关工程,总长度8.786km,其中:
1)桑东联络线:桑锡线桑根达来北至集通线桑根达来东,SDLK0+000(=桑锡K5+724)-SDLK
4+929.72(=集通线K318+708.10 
7#道岔岔头),线路长度4.930km 。
2)桑锡联络线:集通线桑根达来至桑锡线桑根达来北,SXLK1+868.45(=集通线K314+089.47 
6#道岔岔头)-SXLK5+724(=桑锡K5+724),线路长度3.856km

(3)站房工程。
1)新建太仆寺旗、桑根达来北站站房、雨棚、地道装修、站台铺面及信息、电力、暖通等配套工程。
2)新建锡林浩特站站房、天桥,站场客运设施改造及信息、电力、暖通等配套工程。
3)正蓝旗站站房接建、客运功能改造及信息、电力、暖通等配套工程。
主要工程数量为:路基士石方305.83万方,其中区间196.05万方,站场109.78万方;改建大桥1888.01延米,中小桥413.48延米,新建框架桥1950.23顶平米;涵洞812.81横延米;正线铺轨19.69铺轨公里,站线铺轨14.11铺轨公里。新建旅客站房19489.86m2,其他房屋44339.68m2;通信、信号、信息、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等260.136正线公里等。铺架基地2处,其中铺轨基地1处、T梁预制(存)梁场1处。
2.2 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42个月。
2.3 招标范围: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桥梁基桩、路基填筑、路基挡墙、路基地基处理、钢结构、房屋基桩、房屋地基处理、通信铁塔、原材料等质量检测。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
(1)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第三方检测服务TXNMGCJC-1标段。检测内容为项目设计范围内桥梁桩基、路基填筑、路桥过渡段以及原材料等第三方检测(具体数量见招标文件)。
(2)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第三方检测服务TXNMGCJC-2标段。检测内容为项目设计范围内房建地基处理、房建桩基、房建基坑加固、房屋钢结构以及通信铁塔第三方检测(具体数量见招标文件)。
2.5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工程缺陷整改责任期满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第三方检测服务TXNMGCJC-1标段: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
3.1.2资质要求:具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书(CMA),计量认证范围必须包括所投标段的工程全部检测内容和所需的检测标准(含国家、铁路行业标准),参数应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的全部参数;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足够的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专业人员,具备承担相应标段检测任务的能力。
3.1.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0年~2022年)具有时速120km/h及以上铁路工程或公路等交通运输类工程桩基、路基填筑检测业绩。
3.1.4机构人员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投标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人员和相配套的专业仪器和办公设备,并成立现场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专业检测资格证书,检测工作经验至少10 年以上,担任过时速120km/h及以上铁路工程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专业检测资格证书,10 年以上的检测工作经验和良好的工程检测业绩,担任过铁路工程检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参加过铁路或公路大中型项目路基和桥梁检测技术或管理工作(以上 2 人必须为企业正式职工,提供当地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
3.1.5信用、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自行承诺、附官方网站查询页并盖单位章。
3.1.6其他信誉要求:未在国铁集团或铁路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1.7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情况;注册资金不少于 500 万;且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 1000 万元。
3.1.8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物资设备供应商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第三方检测服务TXNMGCJC-2标段: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
3.2.2资质要求:具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并提供与本工程检测项目相关的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以及每个检测项目对应的CMA资质序号。检测范围须包括钢结构或钢塔桅或同类检测内容、工程结构检测(或地基基础检测)专项检测资质、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参数应包含本标段招标内容的全部参数;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足够的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专业人员,具备承担相应标段检测任务的能力。
3.2.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0年~2022年)承担过设计时速120km/h及以上的铁路工程通信系统第三方检测工作或房屋建筑钢结构检测业绩至少1项。
3.2.4机构人员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投标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人员和相配套的专业仪器和办公设备,并成立现场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专业检测资格证书,检测工作经验至少10 年以上,担任过时速120km/h及以上铁路工程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钢结构检测人员必须持有由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培训考核颁发的钢结构检测资格证书,从事特种行业检测的无损探伤人员必须持有相应探伤方法的资格证书,现场检测登高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登高作业资质。
3.2.5信用、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自行承诺、附官方网站查询页并盖单位章。
3.2.6其他信誉要求:未在国铁集团或铁路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2.7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情况;注册资金不少于 300 万。
3.2.8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3.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4.2 章节。
4.3 请于2023年6月10日至 2023 年6月16日,每日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00 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售卖纸质招标文件。
4.4 技术咨询:各投标人在使用专业工程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14:30-17:00)致电咨询,软件公司技术支持电话(专业工程):4009980000、0471-5332612。
4.5其他说明:(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不对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项目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6日9时3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4.2 章节(投标人需提前进行模拟解密,确保生成的投标文
件正确。)
5.4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银行保函扫描件需放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在2023年7月6日前,将投标保函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可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9号集通公司812室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收,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未按要求递交的,视为投标无效,所产生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6 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 1 小时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7月6日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 6 号内蒙古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楼9层第2开标室。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
hall/login)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签到、解密、查看唱标、确认报价及异议澄清等互动交流环节。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9号
邮    
编:01005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jttlmd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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