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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辆车体广告经营权拍卖交易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宿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辆车体广告经营权拍卖交易公告
宿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辆车体广告经营权拍卖公告
委托方承诺本次拍卖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本项目意向竞买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项目名称
宿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辆车体广告经营权拍卖
项目编号:SZCQ2023066

委托方
宿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展示及报名时间地点
展示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9日17时止,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
展示地点:标的现场(休息日除外)。

拍卖时间地点
竞价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上午9:00时。本次竞价设置自由竞价时间10分钟,延时竞价2分钟。于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拍卖会开始后10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开始,意向竟买人开始自由竞价,10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结束后立即开始延时竞价时间2分钟,在延时竞价时间内,意向竟买人出价后,剩余延时竞价时间清零,倒计时重置为2分钟,并立即开始新一轮的2分钟延时竞价倒计时,以此循环,直至2分钟延时竞价倒计时期间内无人再次出价,则拍卖成交;逾时者视为放弃本次竞价。注:请提前准备好电脑环境并登录系统准备竞价。

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1、所有标的均按标的现状展示及拍卖,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到展示现场对标的现状、配置和相关信息进行实地查验,并慎重出价。
2、本次标的为400台公交车车身两侧广告玻璃以下(不含玻璃、不含前轮前),共800个广告位(经营期限三年)。
3、起拍价为1296万元。增幅为10000元或其整倍数(起拍价为三年总额)。
4、本次拍卖将收取买受人三年成交总额1.35%的拍卖佣金。

报名须知
1、参加竞拍者,竞拍前一定要认真了解,咨询清楚,凡是报名参加网络拍卖会视为已阅读并同意认可本场网拍中发布的所有《公告》等相关附件资料每项条款内容。
2、本场拍卖会标的:整体打包形式拍卖。(注: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者视为违约)。
3、报名须持有效证件全程网上登记报名。
4、有意竞买人需持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范围需包含广告发布)、转账凭证、经办人身份证,来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和签订拍卖协议。

竞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及退款方式:
竞买保证金汇至如下指定账户: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宿州市建设银行科技广场支行
保证金账号:6232811740000072457。
保证金金额为50万元。
成交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三年总成交额的10%)至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宿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南区支行、176704968082
(温馨提示:因参加竞买人可能较多,请合理安排时间,若因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您将无法参与竞买。)注:未竞买成功者,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原账户。
注意事项:
1、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竞买人须确保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
2、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申请时填写的信息及保证金缴款账户信息须与意向竞买人注册时提供的银行账户一致。
4、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仅支持转账形式。

报名及注册竞价程序
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办理CA锁,完善基本信息并审核通过,然后网上报名。网上注册报名链接地址:(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
网上注册所需上传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开户许可证;
3、诚信承诺书;
4、法人身份证;
5、平台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
网上注册并审核通过后再找到所需项目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时所需上传: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
2、保证金汇款证明;
3、开户许可证。

对意向买受人的特别要求
1、买受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拍卖标的,就拍卖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及《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买受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拍卖标的,确认了解标的并认可拍卖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委托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应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健康,服从委托人管理,服从广告监管等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广告内容须布局合理、设施安全、文字规范、内容健康,并且符合城市规划、创城、美化、亮化、安全形势等要求。自行办理广告内容发布的审批手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中的全部责任。在经营期内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或经济纠纷、债务、债权关系等,均由买受人独自承担责任,与委托人无关。
3、应规范制作、张贴广告,不得损坏车体、车况,不得遮挡车体两侧腰牌、路牌、车辆编号等,不得影响驾驶员安全行车,并保持车辆车体清洁,不得影响车体散热。
4、须为广告设计、制作、维护服务提供热线服务电话,对委托人报修的公交车体广告破损、卷边等买受人应在1小时内回复,并在48小时内安排修复,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因车辆维修、整修、事故等造成广告不能发布的,承包费用不变。维修、整修后,造成广告破损的,买受人应及时免费修补或更换广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买受人应将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的广告内容及广告发布方案报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得到许可后方可进行发布。
7、涉及到在经营过程中需要缴纳的各项费用及其协调办理经营相关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和解决。
8、委托人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对车辆运营线路进行调整时,承包费用不变。
9、在广告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受人不得转包广告经营权。
10、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政府对车辆广告业务、内容有相关规定或新的要求,均不予调整经营权费用。
11、买受人所发布的广告期限,不得超过合同截止日期;
12、双方一致确认合同中载明的公司地址作为双方信函送达地址;
13、买受人在经营期间对车体进行装饰的,经营期满后,买受人须将车辆车体恢复原状,委托方不予补偿,须立即将相关车体的广告经营权利无偿、完整地移交给委托人;逾期,视为放弃全部任何权利。
14、经营期间,若遇国家政策调整、宿州市人民政府新的相关规定、要求等,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合同不能继续的,合同立即终止,买受人无条件让出,经营权费用按剩余期限比例退还。
15、买受人的广告发布不得影响委托人的车辆年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16、如因广告发布原因,导致委托人车辆被相关单位处罚或扣留或行政处理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及解决。

公告发布媒介与注意事项 
1、公告将于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拂晓报》进行发布。
2、拍卖过程发布的所有数据,若与实际不符,以实际现状为准,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特别约定:买受人逾期未交纳约定款项(佣金及履约保证金),视为违约,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由拍卖人处理,如再次拍卖,标的成交价低于原标的成交价,差额部分和原成交拍卖佣金均由原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活动若有变动,拍卖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5、本次拍卖是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6、拍卖结束时,当前出价最高者竞得。
7、成交确认书发出七日内,买受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委托方签订合同,逾期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下方如有附件,则附件为本次公告组成部分。
十一
联系方式
宿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电话:18155735578    吴经理
宿州市恒泰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15555775888    陈经理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
公交公司车体广告评估报告.pdf 广告发布经营合同(范本).pdf 车辆登计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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